業主委托管理財物的工作規定
1.目的
妥善保管業主委托管理的財物,對其發生情況進行記錄。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服務項目。
3.定義
無
4.職責
部門/崗位工作職責
管理處負責人負責識別顧客財產問題,與業主明確責任
管業部負責對委托管理的鑰匙、業主(顧客)檔案等進行管理
安全部、工程部負責對房屋主體、公共區域、各類設備、設施等進行管理
5.方法及過程控制
5.1業主或業主共同擁有產權的財產,如房屋主體、各類設備、設施、委托管理物品,如鑰匙、車輛等、房屋租售信息、業主、顧客檔案(業主、顧客的身份、身份證號碼、車牌號碼、家庭住址、家庭成員、職業等)
5.2法律、法規規定須經公司檢驗的顧客財產
5.2.1房屋主體、公共區域、各類設備、設施的接管驗收,執行《物業接管驗收程序》
5.2.2房屋主體、公共區域、各類設備、設施的日常防護管理,執行《房屋本體維修管理程序》
5.2.3空置房屋管理執行《空置房屋管理程序》
5.3業主委托管理的物品
5.3.1業主如有委托管理的物品,管理處需由專口負責人對物品進行確認,業主所委托的物品應在物業管理服務范圍之內,如有必要須事前簽訂相關協議。
5.3.2托管物品應首先檢驗物品的外觀、規格、數量、質量、性能、使用等,登記在《顧客物品委托管理記錄單》。
5.3.3《顧客物品委托管理記錄單》由業主與管理處負責人共同簽字認可后方可辦理物品托管。
5.3.4非業主本人領取物品,必須持有業主授權書及本人身份證。
5.3.5業主委托鑰匙管理,執行《鑰匙管理程序》
5.4業主檔案
5.4.1業主入住時,管理處應對該業主建立檔案,執行《房屋交付手續辦理工作程序》
5.4.2管業部主管指派專人對業主檔案進行定期整理、歸檔。
5.4.3業主檔案需經管業部主管同意后才可以翻閱,登記《業主檔案查(借)閱記錄表》,如需復印須經管理處負責人同意。
5.4.4如工商、稅務、衛生、公安等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對業主進行調查,管理處應驗明證件并登記后予以配合。
5.5業主委托管理的物品發生丟失、損壞或發生不適用的情況,應管理處負責人確認后以書面形式報告給業主,并保持相關記錄。
6.支持性文件
TJVKWY7.5.4-G02《物業接管驗收程序》
TJVKWY7.5.1-G11《房屋本體維修管理程序》
TJVKWY7.5.1-K02《鑰匙管理程序》
TJVKWY7.5.1-K03《空置房屋管理程序》
TJVKWY6.1-K01《房屋交付手續辦理工作程序》
7.質量記錄
TJVKWY7.5.4-K02-F1《顧客物品委托管理記錄單》
TJVKWY7.5.4-K02-F2《業主檔案查(借)閱記錄表》
TJVKWY7.5.4-K02-F3《顧客財產丟失、損壞記錄》
TJVKWY7.5.1-K02-F5《顧客委托(收回)鑰匙登記表》
TJVKWY7.5.1-K03-F2《空置房屋設施檢查記錄》
篇2:物業對客戶(業主或顧客)掛失財物及失竊的處理預案
物業對客戶(業主或顧客)掛失財物及失竊的處理預案
1. 客人/顧客發現財物丟失或失竊應立即向護管隊報案。
2. 護管隊接到報案后由領班迅速趕到報案現場。如必要,護管隊長馬上調看監控錄象,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3. 攜帶訪問筆錄紙,照相機,手電,手套等所需用品。
4. 認真聽取失主對丟失或失竊財物過程的各個細節的說明;詳細詢問丟失物品的特征。
5. 及時通知護管隊長、服務中心負責人、物業部經理,并留下涉及丟失案件中的有關人員。
6. 業主(住戶或顧客)明確要求向公安機關報案或丟失財物價值較大的,護管隊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昆明市滇池旅游渡假區公安分局4312110),并同時保護好現場,即在公安人員未到現場之前,不許任何人進出,不許移動、拿走、放入任何物品,發生在公共區域要劃出保護區域進行控制(以安全隔離帶和人員封鎖現場)。
7. 及時向上級領導通報情況。
8. 進行調查和處理
a)、協助公安機關對案件涉及人員進行談話,調查了解案件發生的情況,爭取摸排出重點可疑人。
b)、調查內容:案件涉及人員接觸現場的時間,所處的位置,現場狀態的回憶、同時接觸現場的都有誰,誰先進入,何人離開等情況。
c)、對在丟失財物時間在現場的工作人員逐一進行談話詢問情況,如下班,應盡快將其找回,涉及二人以上應分別隔離詢問,以防串供或訂立攻守同盟。對經過工作排出的重點人員要盡快取證,做到情節清楚,準確無誤。處理時要擺事實,講道理,重證據,嚴格注意政策。
9. 查清問題后要將情況向公司領導或更上一級領導匯報,共同研究后根據情節向公安機關報告。
10. 對當場抓獲的犯罪嫌疑人,先帶到護管隊進行簡單詢問,并報告公安機關,并由公安機關來人處理。
篇3:業主家中財物被盜狀告物業敗訴
業主家中財物被盜狀告物業敗訴
可能還要承擔擔責責任
佛岡一小區業主朱女士,最近卻碰到一件事讓自己郁悶的不行。
去年8月,清岡某小區32層的朱女士外出八天辦事,沒想到回到家后就發現家中被盜,丟失財物合計一萬多元。然后,她就家中失竊一事狀告物業公司!小伙伴們覺得會怎么判?結果是——敗訴!而且,事后法官還說……
來,跟著小編往下看看是怎么回事。
近日,一起索賠案件經市中院二審終審,業主因家中失竊,狀告物業公司敗訴。法官提醒,起訴物業,須證明物業公司存在“過錯”。
2015年8月18日,朱女士一進家門,就發現家里被小偷光顧過,經仔細清查,發現家里的多件金首飾不見了。
見此情形,朱女士向當地派出所報了警,并聯系物業公司上門查看情況。
朱女士認為,自己按期交了物業費,出門幾天家里就遭了賊,物業公司對此應負責任。物業公司卻認為自己盡到了物業服務義務。為此,將物業公司告上了法庭。
一審法院審理后認為,朱女士依約按時交納了物業管理服務費,物業公司小區安裝有光纖聯網型彩色可視樓宇對講系統及門禁系統、大型視頻矩陣監控系統和智能人行道閘管理系統,并配備保安在小區大門執勤,實行來訪登記制度,依據雙方簽訂的合同,物業公司承擔公共秩序維護管理職責。
合同未明確約定業主家庭財產屬物業公司保管服務范圍,朱女士也未提供證據證明物業公司未履行合同約定及對家中財物被盜存在過錯,同時案件尚未偵破,失竊的財物也無法準確確定。遂駁回了朱女士的訴訟請求。
朱女士不服,提起上訴。近日,二審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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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法官介紹,物業公司與業主間是委托管理的合同關系。物業公司的責任范疇,基于雙方所簽訂合同的具體約定。
從當前實踐來看,物業管理服務合同都由物業公司提前印制的格式文本,一般不約定物業公司對業主家中財物的保管責任,也就不形成物業公司對業主家中財物的賠償責任。
物業公司是否擔責,關鍵要看業主家中被盜和物業公司有無關系。若物業在履行約定的管理服務過程中存在過錯,且過錯是造成業主家中失盜的原因之一,物業公司就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如保安人員配置不足;防盜系統、監控系統不能正常工作等。
業主在盜竊事實發生后,要及時保護好現場,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配合公安機關準確統計好被盜財產種類、數量、價值等,以固定損失情況。
其次,要通知物業公司,及時查閱、調取、保留監控錄像資料、保安值班記錄、巡邏記錄等資料,確定物業公司履職是否盡職、是否存在過錯。
不能確認物業公司存在失職的情況下,應繼續按合同履行約定義務。不能簡單將家中失竊作為不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抗辯理由,這樣做很可能會對業主更加不利,即業主不僅沒爭取到自己的權利,反而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業主自身財物的安全保障,主要責任還在于業主自身。業主在小區內對自身財物安全要盡到防范注意義務。如小車不停監控盲區、提包、貴重物品不滯留車內、外出鎖門、低層加裝防盜網等。若業主財力允許,可**家庭財產保險以轉嫁風險,并盡可能選擇具備管理資質、安保措施完善的物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