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醫院護理人員繼續教育制度
護理繼續教育是繼畢業后規范化專業培訓之后,以學習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新方法為主的一種終生性護理學教育。參加繼續教育,既是護理技術人員享有的權利,也是應盡的義務。
1、參加繼續護理學教育活動(學術會議、學術講座、專題討論會、專題講習班、專題調研和考察、疑難病歷護理討論會、技術操作示教、短期或長期培訓等),為同行授課、作學術報告、發表論文和出版著作等,均視為參加繼續教育。
2、繼續教育以短期和業余學習為主。自學是繼續護理學教育的重要形式,參加的學習應堅持所學內容對口,符合本科室業務發展需要。
3、醫院護理人員繼續教育管理由護理部負責。護理部與各科室共同制訂護理人員的學習、培訓、進修計劃。參加繼續教育須提前提出個人書面申請,經科室簽署意見后遞交護理部審批。
4、護理部對上崗前護士及低年資護士著重進行各項規章制度的貫徹及鞏固專業思想的教育,業務培訓以基礎護理為重點。高年資護師要加強提高服務態度的教育及專科理論、技術的學習。
5、護理技術人員須按規定取得每年接受繼續護理學教育的最低學分數,才能作為再次注冊、聘任及晉升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條件之一。
篇2:第一醫院各級護理繼續教育制度
第一醫院各級護理繼續教育制度
一、護士的繼續教育:
1、第一階段(畢業1--3年的護士)
(1)新護士進院后,護理部進行“崗前培訓”,介紹醫院環境,各項規章制度,各項工作人員職責等等。
(2)第一年試用期。要鞏固專業思想。抓好“三基”(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與臨床實踐相結合,采用個人自學,以老帶新,指定專人負責,帶教示范。進行床邊教學,晨會提問,組織護理查房等方法。一年試用期滿時,須由個人寫好總結,由所在科室討論科主任、護士長簽署意見,經院辦公會議批準后方可轉正,由院長正式聘用。
2、第二階段(畢業后4--5年的護士)
自學和有計劃的參加院科業務學習,讀書報告會,學術活動等,并要求每人每年寫出護理經驗總結或論文1--2篇。
3、第三階段(畢業后5年的護士)
除自學外,可組織專題講課到上級醫院進修;參加省市學術活動。
二、護師的繼續教育:
1、擔任臨床實習生及進修護士的帶教工作。
2、自學進修參加專科學術活動。
三、主管護師的繼續教育:
1、安排護理查房,指導主管護師組織的查記,長期不斷提高護理水平。
2、組織主管護師的業務學習。擬訂教學計劃擔任講課。
3、參加院外學習。
篇3:醫院醫學繼續教育管理制度
醫院醫學繼續教育管理制度
一、初級衛技人員繼續醫學教育
初級衛技人員晉升中級職稱之前必須參加杭州市組織的初級衛技人員繼續醫學教育培訓與考試或參加臨床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修滿相應課程的學分。
二、中高級衛技人員繼續醫學教育
1、中高級衛技人員每年獲得的學分不低于25學分,其中Ⅰ類學分5-10學分,Ⅱ類學分15-20學分,兩類學分不可互相替代,不可跨年度計算。
2、Ⅰ類學分可通過參加各種繼教班(國家或省級)或國家繼教委認可的中華醫學會(含省級)會議獲得。外出學習的各項規定參照“外出進修、學術活動管理辦法”。
3、Ⅱ類學分可通過自學、發表論文、科研立項、單位組織的學術活動等其它形式的繼續醫學教育活動獲得。
4、科室應在確保醫療質量與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每位中高級人員參加繼教活動。
5、計算學分的年度為上一年8月至當年7月,于每年8月份憑學分證書,經科教科確認后登記學分。Ⅱ類學分中凡有關個人的綜述,讀書報告等文字資料,經科室初審后由科教科審核按規定記Ⅱ類學分。并留存個人檔案。
6、科教科認真按文件規定作好資料保留與學分登記工作,不得隨意加減學分。
7、有違反職業道德,重大責任或技術事故者,由醫院領導、醫務部根據情況酌情扣分或不予計分。
8、必須按規定獲滿學分者方可申請晉升上一級職稱,否則不予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