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編號:AQ-BZH-47
版本號:01
1、要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堅守崗位,積極維護公司安全,認真負責地做好保衛和傳達工作,當班期間不做與本員工作無關的事情。
2、按上班時間提前20分鐘定時開關公司大門,下班后適時關閉。
3、認真巡查廠區安全情況,發現異常情況向值班領導匯報,并做好記錄。
4、嚴格執行放行制度,要認真做好來訪詢問登記工作,對來訪者態度要和善,同時務必問清來訪事由。社會閑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公司大門。
5、嚴防公司財產流失。廠內物品出門時,應嚴格查清原委,做好記錄,并由當事人簽字后方可放行。如有懷疑,應立即扣留物品,并向有關領導報告。
6、堅守崗位,不準擅自離崗。
7、積極協助辦公室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要妥善處理工作中的突發事件。
8、夜間當班人員及安排值夜班的其他人員要提高警惕,加強巡邏次數,巡邏時要認真檢查廠區內及周邊各個角落,確保安全。
9、當班人員要確保門房內的一切用電設施安全,不私自使用其它電器,確保用電安全。
10、當班人員有權制止一切有妨礙公司安全的一切不良行為。
篇2:學校門衛工作人員安全管理職責
> 學校門衛工作人員安全管理工作職責1.每天按規定時間開、關校門,每天早、中、晚組織學生有秩序地進入校門。
2.安排師生車輛的停放及守護工作,對亂停放的現象要予制止,在有必要的情況下可按規定將車輛扣留,出現丟失,要負責賠償。
3.保護學校(園)財產不受侵害。
4.防止和處理校內、校門口的治安事件,重大事情及時向領導反映或報案。
5.上班時間不準擅離職守,不準做私事,下班時做好交接班工作。
6.嚴格出入手續,對來訪人員要檢查有無證件,并做好登記,對人無禮貌、無目的或動機不良的有關人員禁止入校。對違法分子要采取必要措施。
篇3:附小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附小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門衛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衛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5.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余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房等候。
6.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7.門衛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室、實驗室、電教室防盜門的關鎖、用電設備是否關閉、火爐是否熄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