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公司出入坑管理制度
1、所有出入坑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出入坑登記表。任何人不準代簽,必須有洞口檢身工負責登記。交班時必須向接班人交待清當班出入坑人數情況。
2、兩人以上集體作業人員出入坑時必須有帶班長帶領集體出入。領隊負責入井前清點人數,檢查作業人員勞保用品穿戴、安全防護用品攜帶及身體精神狀況,出入坑時要把本班出入坑時間、姓名、出入坑人數填寫清楚。井口值班人員應認真核對,發現問題,及時向負責人匯報。
3、作業人員因事出坑,必須經帶班長批準,持證明在坑口進行登記。
4、凡未經批準,擅自離崗出坑者,對當事人立即開除廠級。
5、考勤人員憑出入坑登記表進行考勤(出入坑登記、并填寫時間)。
6、交接班必須在井內進行,嚴格執行交接班時間,不能提前上下班。確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時下班的由隊長向坑口檢身工回報,檢身工要在登記表備注欄內寫明延長時間、原由、人數(必須兩人以上),當面向接班人員交接。留在井下的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內出坑,出坑后要向檢身工說明情況辦理出坑手續。
7、外單位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入坑時,須由分公司安全科負責人批準后,并排專人辦理出入坑手續,安全科為其準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安全教育后陪同出入坑。
8、如出入坑人員不登記,對當班檢身工給予開除廠級。
9、豎井入坑人員乘罐籠,每趟提升不得超過9人,由專用通道進入罐籠。
10、人員出入坑由礦山安全生產調度室負責管理,生產科、安全科調度值班人員負責具體監督管理。
11、如由一個洞口進從另一個口出,人員出坑后由出口檢身工向入口檢身工電話通知出坑人員、姓名、核實消退。
篇2:冶金公司出入坑管理制度
冶金公司出入坑管理制度
1、所有出入坑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出入坑登記表。任何人不準代簽,必須有洞口檢身工負責登記。交班時必須向接班人交待清當班出入坑人數情況。
2、兩人以上集體作業人員出入坑時必須有帶班長帶領集體出入。領隊負責入井前清點人數,檢查作業人員勞保用品穿戴、安全防護用品攜帶及身體精神狀況,出入坑時要把本班出入坑時間、姓名、出入坑人數填寫清楚。井口值班人員應認真核對,發現問題,及時向負責人匯報。
3、作業人員因事出坑,必須經帶班長批準,持證明在坑口進行登記。
4、凡未經批準,擅自離崗出坑者,對當事人立即開除廠級。
5、考勤人員憑出入坑登記表進行考勤(出入坑登記、并填寫時間)。
6、交接班必須在井內進行,嚴格執行交接班時間,不能提前上下班。確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時下班的由隊長向坑口檢身工回報,檢身工要在登記表備注欄內寫明延長時間、原由、人數(必須兩人以上),當面向接班人員交接。留在井下的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內出坑,出坑后要向檢身工說明情況辦理出坑手續。
7、外單位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入坑時,須由分公司安全科負責人批準后,并排專人辦理出入坑手續,安全科為其準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安全教育后陪同出入坑。
8、如出入坑人員不登記,對當班檢身工給予開除廠級。
9、豎井入坑人員乘罐籠,每趟提升不得超過9人,由專用通道進入罐籠。
10、人員出入坑由礦山安全生產調度室負責管理,生產科、安全科調度值班人員負責具體監督管理。
11、如由一個洞口進從另一個口出,人員出坑后由出口檢身工向入口檢身工電話通知出坑人員、姓名、核實消退。
篇3:客戶服務中心廉潔制度
客戶服務中心廉潔制度
良好及有效的管理有賴于住戶對管理處員工的信任和支持。為了搞好各項管理工作,體現廉潔公正、更好地為住戶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工作中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徇私情。
二、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嚴守法紀。
三、不以權謀私,不利用工作之便占公司和住戶的便宜。
四、不在上班時干私活,不得用公司的通訊設備進行私人活動,如炒股票、講私人電話、用對講機聊天等。
五、業余時間,不利用公司機具、材料向住戶承攬私活。
六、不亂收費或收費不開收據。
七、不利用工作的特殊性質,對流動、外來人員進行敲詐勒索。
八、不以次充好,弄虛作假,欺騙住戶,賺取物價價差。
九、不拿單位屬保密的資料,向有關索取人出售。
十、不利用公款拉私人關系請客吃、喝。
十一、不挪用、拖欠和侵吞公款。
十二、不索取或收賄賂、好處,要潔身自好。
十三、節約用水、用電。
十四、不浪費辦公用品、公司財產,堅持勤儉節約。
十五、不得利用管理處工作人員的身份,免費享受文化娛樂活動和要求住宅區商場提供優惠服務和物價。
十六、不在報銷憑據中作假,謊報、多報。
十七、不利用工作環境和住戶對管理處的信任,私下向住戶推銷產品,賺取外快。
管理處員工凡違反上述規定,經教育屢次不改者,給予辭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