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考核方法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根據《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規定,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本考核方法。
1.考核內容
1.1安全生產總體目標創建"安全生產標準化一級企業"。
1.2安全生產主要指標" 六個為零":
1.2.1零傷亡事故;
1.2.2零火災事故
1.2.3零爆炸事故;
1.2.4零重大質量事故;
1.2.5零特大工藝事故;
1.2.6零環保污染事故。
1.3安全生產輔助指標"九個%";
1.3.1安全責任落實率100%;
1.3.2全員安全培訓教育率100%;
1.3.3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率100%;
1.3.4特殊工種定期復培率達到100%;
1.3.5防護設施完好率100%;
1.3.6安全隱患整改率100%;
1.3.7職業危害因素告知率100%;
1.3.8外協單位《安全管理協議》簽訂率100%;
1.3.9安全事故查處率100%。
2.安全責任
2.1企業總經理對實現本公司的安全管理目標負總責。
2.2副總經理負責人對本公司實現安全管理目標負直接領導責任。
2.3各分廠廠長、處室處長對本分廠、處室的安全管理目標負總責。
2.4各分廠安全生產負責人對本分廠實現安全管理目標負直接領導責任。
2.5各分廠、處室的管理人員按各自的安全職責,嚴格執行國家的法規、法令和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對本管理范圍內的部門負有安全管理責任。
3.考核辦法
3.1實行逐級考核的辦法,公司接受上級考核;各分廠、處室接受公司考核;分廠、處室要對所屬下級部門和人員進行考核。
3.2分廠、處室要制定具體考核辦法,考核結果和績效工資掛鉤。
3.3生產技術處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對各分廠處室目標與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打分,按照《考核方法》提出獎懲意見,報主管領導審批,再報行政人事處予以兌現。
4.獎勵辦法
凡在安全生產中成績突出,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公司給予表彰,發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等獎勵。
4.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
4.2在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方面有較大發明、技術改進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4.3防止和避免了重大傷亡事故或在事故搶救中有功的。
5.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員,給予處分。
5.1違章作業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5.2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事故的。
5.3發現險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時報告,而發生事故的。
5.4存在安全隱患整改不執行上級和安全部門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5.5發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搶救;不吸取教訓采取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
篇2:藝術學校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制度
藝術學校安全生產考核及獎懲制度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體制,調動廣大教職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積極性,切實加強學校安全目標管理,落實安全管理責任,結合學校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每學期對教職員工進行一次安全考核并做出獎懲。
2、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分別給予表彰或獎勵:
(1)忠于職守,積極做好安全工作和勞動保護工作,成績卓著的;
(2)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免遭重大損失的;
(3)在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工傷事故和職業性危害方面提出重要建議取得明顯效果的;
(4)在其他安全治理方面提出重要建議,效果顯著的。
3、獎勵分為嘉獎、晉升、發放獎金等形式。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1、不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佩帶勞動防護用品、不遵守勞動紀律等違章行為,未造成事故的,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責任。
(2、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使用易燃危險品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給予警告等行政處分或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
(3、發現火警,未及時按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對保衛科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人員,予以通報批評。
篇3:地產公司安全生產考核規定
安全生產考核
安全生產考核分為安全目標、安全教育、安全規章三大指標。
1、安全目標管理
(1)堅決杜絕人身及重大設備、質量事故,直接經濟損失萬元以上。
(2)堅決杜絕電氣、火災事故。
(3)堅決杜絕車輛交通事故。
(4)堅決杜*物中毒事故,確保食品安全。
發生重大事故一次,分管副總經理、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單位負責任、責任人分別扣除績效工資的50%、60%、80%、和100%。
發生一般事故,分別扣除分管副總經理、安全管理人員、單位負責人、責任人績效考核工資的20%、30%、50%和80%。
2、安全檢查教育
(1)新進工地人員必須認真進行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安全教育。未組織一次扣10分,人次不達標扣2分。
(2)定期組織安全教育培訓活動,至少每季一次,做到記錄齊全,未組織一次扣10分,1人不參加扣2分。
(3)定期每月一次組織全面安全大檢查活動,對發現隱患和缺陷,按要求組織清除,整改。做到記錄齊全,缺陷隱患有整改方案,有驗收記錄。未組織一次扣10分,未按要求進行清除、整改,一項次扣2分。
3、安全規章考核
(1)應設安全員而未設安全員的,扣責任單位10分;
(2)嚴重違章,造成嚴重后果者,一次扣10分;
(3)一般違章,一次扣2分。
4、本單位無事故及違章違紀行為,工作全部達標者加2分。
安全生產目標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