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中心安全施工協議
甲方: 乙方: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訂定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范圍):
2、工期
工程項目施工期限:20**年5月26日至20**年3月 31日 第二條 雙方應共同遵守《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一系列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的規范、規程。
第三條 安全管理目標
乙方在承擔本工程施工期間,必須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并達到以下目標:
1、杜絕重傷及以上級別事故。
2、負傷率控制在10‰以內。
3、現場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在規定時限內達到100%。
4、杜絕火災事故。
5、杜絕爆破器材事故事件。
6、杜絕交通事故。
7、杜絕鐵路交通安全事故。
8、杜絕機械設備事故事件。
9、杜絕管線破壞事故事件。
10、杜絕職業病和急性中毒事故事件。
第四條 甲方指定本項目安全總負責人為
,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為
。乙方指定本項目安全總負責人為
,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為
。
第五條 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要嚴格服從甲方關于安全生產的指揮、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導、監督、檢查、教育和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活動部署。乙方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防護措施應交由甲方審查、審核或批準。
2、乙方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法人授權委托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資料。
3、乙方應明確本單位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同時配齊專職或兼職安全員(50人以上設專職安全員至少1人,50人以下設兼職安全員至少1人),認真履行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乙方安全管理職責落實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發生死亡事故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退場,直至中止合同、追究其違約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乙方應對對乙方新進場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并將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培訓記錄和簽字手續)交甲方備案,接受甲方監督。
4、乙方必須為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和專業知識培訓,為特種作業人員辦理符合要求的上崗證,自行承擔費用,并將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和上崗證復印件上交甲方。沒有持證的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5、乙方應根據工程特點,合理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都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嚴禁使用童工。
6、乙方必須對進場作業人員認真進行身份核查,拒絕使用身份可疑或患有職業禁忌的人員。同時為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實行按需配置,并到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或甲方指定的地點采購,確保質量過關。同時乙方要監督、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同時為作業人員提供防暑、防寒等防護用品。
7、乙方必須對進場員工進行工前和經常性安全教育,確保員作業人員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并完善教育記錄和簽字手續。定期將資料收集齊全后必須報送甲方審查、存底。乙方對甲方安排的生產任務,須與甲方有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辦理交底雙方簽字手續。
8、乙方在安排作業人員生產任務的同時,必須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辦理交底雙方簽字手續,交至每一名作業人員。
9、乙方要組織施工班組積極開展班組周一安全活動和班前安全活動,加強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勞動保護技能,保證所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乙方負有對雙方合同中約定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的檢查義務。乙方接收后,視同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完整齊全且符合安全要求,乙方獨立的對工程承擔安全責任。
10、乙方不得私自破壞甲方提供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確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護設施,必須經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書面同意后方可拆除,在下班前應將防護設施恢復。
11、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程》(JGJ46-20**)的要求正確用電,不得違反“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用電規定。
12、乙方不得違章指揮或強令作業人員冒險作業,也不能強迫作業人員連續作業太長時間,并且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同時做好季節性的安全防護工作。
13.乙方違章作業的,甲方有權制止,乙方重大違章行為的,甲方有權責令其停工整頓。同時對于乙方的違章行為,甲方有權對其進行處罰。乙方對安全素質差、不服從安全生產指揮的施工人員,應當予以及時處理,消除隱患。甲方也有權采取經濟處罰或限期退場,以消除安全隱患。
14、對甲方人員的指揮乙方無權拒絕,若甲方的指揮乙方能夠證明確屬違章指揮或者能夠證明危及人身安全、財產損失的乙方可以暫緩執行,并報甲方復核。若甲方復核后查明不屬實,乙方需立即履行甲方的指揮,同時乙方應承擔停工期間的責任,并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15、乙方施工作業人員有變動的,須及時進行崗前安全教育或轉崗安全教育,并將教育記錄和人員名單報甲方備案。
16、乙方進場的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符合安全要求,自行驗收后報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特種設備的安裝、使用和拆除必須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如乙方單獨辦理困難,甲方可協助辦理,但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同時將特種設備的相關資料報甲方審查,審查通過后方可施工。甲方對以上設備的驗收并不免除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乙方使用不合格的機械設備,甲方有權采取下發整改通知單、沒收、經濟處罰甚至勒令退場等措施。
17、乙方必須書面委托固定的爆破器材領取人員負責領取和退庫,并對過程使用安全負責。
18、乙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臨街地段、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或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必須在開工前10日將書面施工方案或專項施工方案報甲方批準,改變方案時,必須重新報批。雖經批準,但并不能免除乙方應該承擔的責任。
19、乙方必須做好現場施工安全防護,采取一切嚴密、可行、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作業人員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并保證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機械設備免遭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乙方對施工安全、工地相鄰關系獨自承擔全部責任,如甲方因此受到損失或導致賠償的,乙方應全額對甲方進行補償并承擔甲方所有法律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用)。
20、乙方必須虛心接受甲方、監理、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
21、乙方的著裝(含安全帽)必須按甲方的要求進行,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
22、乙方在施工中不得擾民行為,對工地的“三廢”按甲方的要求進行處理,費用自行承擔。
23、乙方對自己的駐地安全、保衛工作自行負責,配備醫務人員、應急藥品和器械。過程中對作業人員進行各種安全知識、衛生知識、職業道德進行教育,做到舉止文明、行為規范、禮貌待人,杜絕班前喝酒、尋釁鬧事。
2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任何人員均無權通過任何渠道向新聞媒體、網絡透漏信息、接受采訪或提供相關材料,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乙方需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工程總價
%的違約責任。
25、乙方應將每月完成的合同價款中
%的費用作為安全保證金預留甲方。由甲方每月/季組織一次對所管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如達到要求,則從當月/季預留
%的費用中拿出 %返還乙方,否則,甲方有權將此費用作為改善安全管理之用。
第六條 事故報告、處理與責任
1、乙方發生各類安全事故事件必須立即報甲方,最遲不得超過30分鐘,由甲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上報。
2、發生事故后,乙方要積極組織搶救工作,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設備或設施時,必須做好記錄或拍照。同時,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和現場勘察。
3、因乙方管理或防范、防護措施不力或乙方作業人員違章等原因導致發生的各種傷亡、機械設備損壞、職業病、中毒、火災、交通事故、鐵路交通事故、爆破器材事故事件、管線破壞、建筑物破壞和其他方面安全事故事件(含未遂事故事件),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及事故善后處理均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含聲譽影響)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可在計量支付中直接扣除。同時,乙方還要接受甲方上級單位或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的處罰。
4、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給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應當獨立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若因乙方遲報、瞞報、做偽證或擅自破壞事故現場,造成損失擴大的,乙方除承擔一切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外,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同時乙方應按照擴大部分損失的一倍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5、甲方對乙方施工項目所享有的監督、指導和檢查等第五條所列的各項權利和義務,并不免除乙方承擔工程中的安全義務。乙方對施工的工程獨立承擔所有的經濟法律責任,若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保險
乙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第七條 爭議
當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調解,若達不成一致意見,雙方同意按照主合同糾紛處理方式解決;解決爭議的所支出的一切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八條 本協議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在安全管理方面本協議與雙方簽訂的其它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
第九條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篇2:工程項目安全施工協議書(9)
工程項目安全施工協議書(九)
甲方:
乙方: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定本合約。
在施工工程總分包合同的執行上,本合約具有優先權
一、管理目標:
1. 杜絕重大安全事故,工亡事故為零;
2. 重傷頻率控制在萬分之三以下,負傷頻率控制在千分之四以下;
3. 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杜絕現場重大隱患的出現;
4. 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5. 不發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發性傳染病;
6. 必須保證施工現場創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7. 確保總包CI戰略的要求。
二、安全生產要求
1. 分包方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分包方承擔。非分包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 分包方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范;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 分包方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4. 分包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方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總包方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分包方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分包方項目經理、主管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辦理分包單位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后方可組織施工;
4.3.2、分包方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參加總包方組織的安全年審考核,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4.3.3、分包方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證”后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分包方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總包方,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3.4、分包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4.3.5、分包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6、分包方必須執行周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分包方必須虛心接受總包方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分包方承擔;
4.4.2、分包方必須按照總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分包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4.6、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轉換后的交接檢驗制度;
4.6.1、分包方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4.6.2、分包方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后報總包方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分包方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總包方,接受專職部門的專業驗收;分包方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以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總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4.7、分包方須執行安全防護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后交接檢驗制度。
4.8、分包方必須執行中建一局集團和當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對重要勞動防護用品的定
點采購制度。4.9、分包方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4.10、分包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4.11、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11.1、分包方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4.11.2、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方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總包方的項目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總包方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總包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4.11.3、分包方要積極配合總包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分包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擔;
4.11.4、分包方須承擔因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11.5、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方應積極配合總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分包方人員的,分包方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分包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積極配合總包方對事故進行善后處理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負。
4.12、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13、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分包方要對分包工程范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4.13.2、分包方必須采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并保證建筑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4.13.3、分包方的專業分包商和他在現場雇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于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4.13.4、施工現場內,分包方必須按總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4.13.5、總包方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分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布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除非事先有總包方的書面同意;
4.13.6、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4.13.7、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總包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凡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按總包方指定的廠家購買。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電焊機二次線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扣件等;
4.13.9、分包方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若必要時還須配戴面罩、眼罩、護耳、絕緣手套等的個人人身防護設備;
4.13.10、分包方應在合同簽約后15天內,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詳述將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條例,以報總包方批準,但此批準并不減輕分包方的安全責任;
4.13.11、已獲批準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條例的副本,由分包方編制并且分發至所有分包方施工的工作場所,業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標語、警示牌等物品,具體由總包方決定;
4.13.12、分包方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人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
三、消防保衛工作要求:
1、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和當地政府、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分包方應嚴格按總包方消防保衛制度以及總包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并接受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對總包方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分包方應在總包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總包方的要求,總包方有權按規定對分包方進行經濟處罰;
2、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衛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工作;
分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后處理均由分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總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總包方可對其處罰。
四、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1、分包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總包方CI戰略的要求,按總包方的規定執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其全體員工的服飾、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
2、分包方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負責;
3、分包方應按照總包方要求建立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遺灑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4、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門衛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范、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5、分包方在施工現場應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管理部門有關規定,配置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以及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分包方應賦予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6、分包方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衛生、健康,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自終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現場和住所,配有醫務人員、緊急搶救人員和設備,并且采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并提供應有的福利以及衛生條件;
五、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愿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補充條款
七、合約書的份數
本合約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持一份。
本合約書副本一式兩份,由雙方各持一份。
八、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生效至合同書的截止期同時截止
總包方: 分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