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滅火器材的配置、檢查、維護由項目部負責人組織實施;項目部應急小分隊配備的專、兼職消防員負責日常滅火器材的配置、檢查、維護、保養工作;對消防器材的保管工作要責任落實到人,保證消防器材的齊全有效。
一、根據易燃物面積和危險等級因素配置必需數量的消防器材。
1、生活區、辦公用房每幢房屋配置1211MY4型、4B級(下同)2只以上;
2、生產區的木工棚、材料庫、停車庫、修理車間、配電房、發電機房、鍋爐房、生活區的食堂、按每20-30平方面積配備一只;其它作業工棚按50-80平方面積配備一只。
3、炸藥庫、柴油庫(槽罐)乙炔、氧氣瓶儲存庫、按每處2只以上配備,距油庫(油槽罐)出入口5-8米處備沙箱(堆)鐵鍬。
4、瀝青拌和設備每臺套配8-10只,或較大容量的推車型滅火機數只按設備周邊每24M左右間距均勻分布。
二、滅火器的設置要求:
1、滅火器應設置在明顯和便于提取的部位,且不得影響安全疏散。
2、滅火器必須固定設置,距地面50-150CM為宜。用掛置方式的不能用鐵絲纏繞住手柄,銘牌朝外。
3、滅火器應設置在干燥、無腐蝕物的地方否則必須增設防雨設施和保護措施。
4、滅火器不得設置在超出其使用溫度范圍(-22~+55℃)環境內。
5、滅火器前不得有障礙物。
三、要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檢查,做到配置合理、有效。
四、結合滅火器換藥的機會,組織消防演練,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篇2:公司各生產技術系統負責人消防安全責任
公司各生產、技術系統負責人消防安全責任
1、設備、工藝消防安全管理,要確保各項技術指標的安全可靠性;
2、負責編制管轄范圍內的設備、工藝消防安全操作技術規程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對員工進行設備、工藝操作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培訓和考核;
4、檢查設備安全運行和安全生產情況,及時消除設備、工藝事故隱患、制止違章操作;
5、在新建、改建、擴建工程設計,設備、工藝改造和操作條件、工藝條件變動時,應充分考慮消防安全、消防設施,使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6、參與調查處理設備、工藝火災事故。
篇3:公司生產班組長(工段長)消防安全職責
公司生產班組長(工段長)消防安全職責
1、負責本工段、班組各項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規章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的制定和修訂,實行消防安全目標管理;
2、認真執行公司和本單位的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制止違章行為;
3、組織員工學習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防火滅火的基本知識,積極組織員工參加各項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和消防安全活動;
4、開展班前班后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預防事故發生;
5、嚴格管理配備在本工段、班組的各類消防器材、設施,責任到人,實行"三定",列入交接班制度,禁止用于消防無關的地方;
6、發現火災事故立即報警,并迅速組織事故處置和撲救,協助消防隊滅火救援,保護火災現場,配合事故調查,落實防范措施;
7、加強對火源、電源管理,嚴格動火審批手續;
8、及時匯報消防安全工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