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為信息公司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對火災隱患當場整改通知書和火災隱患整改意見書,必須正確對待,在規定的期限內務必整改完成。
2.檢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期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3.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有關部門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報告,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篇2:某學校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 學校火災隱患整改制度3(一)學校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消防安全責任人為火災隱患整改第一責任人,提供人員、場地、資金等資源,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人員、落實火災隱患的整改措施。
(二)學校發現下列火災隱患,應責成有關人員立即改正,并做好記錄:
1、違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違章使用具有火災危險性的電熱器具、高熱燈具等具有火災危險性的用電器具;
3、違反規定吸煙、亂扔煙頭、火柴的;
4、違章動用明火、進行電(氣)焊的;
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鎖、遮擋、占用,影響疏散的;
6、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或挪作他用的;
7、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8、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9、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為。
(三)對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員,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整改,并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逐級上報至消防安全責任人。未能及時整改火災隱患的個人或部門,學校應根據相關獎懲措施對責任人進行懲處。
(五)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復查。對于確有正當理由不能在限期內改正完畢的,應在期限屆滿前向公安消防機構提出書面延期申請。
(六)對于涉及城市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以及學校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學校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七)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當采取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八)學校要認真做好火災隱患整改記錄,并存入消防檔案。
篇3:企業單位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企業單位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確定專門部門和人員及時予以消除。
二、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有消防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根據管理分工,及時將火災隱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書面報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三、對隨時可能引發的火災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將危險部位停止生產、經營或工作,立即進行整改,并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五、對公安消防機構檢查或抽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指定專人落實整改,整改完畢后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報告報消防機構。
六、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認真填寫檢查記錄,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后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后存檔備查
七、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要組織進行檢查驗收。
八、本單位無力進行整改或確有正當理由不能在限期內整改完畢的,應在整改限屆潢前向公安消防機構提出書面延期申請,在公安消防機構對申請進行審查并作出同意延期的決定后,方可延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