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顧問公司檢舉揭發制度
1.公司所有員工應對違反國家法規和公司章程的違紀行為進行揭發檢舉,其主要內容是:
①貪污或盜竊公司財物;
②在工作中吃回扣;
③在外有第二職業;
④將公司業務交給親友;
⑤為競爭對手提供信息服務;⑥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⑦有意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行為;⑧造成損失后,不主動向公司領導匯報的行為等。
2.揭發、檢舉可以直接或間接、用口頭或書面、用真名或匿名等多種形式向公司揭發、檢舉。
3.公司獎勵揭發人,如因揭發而使公司不受或少受損失的,按挽回金額的20%獎勵給揭發人。
篇2:管理顧問公司檢舉揭發制度
管理顧問公司檢舉揭發制度
1.公司所有員工應對違反國家法規和公司章程的違紀行為進行揭發檢舉,其主要內容是:
①貪污或盜竊公司財物;
②在工作中吃回扣;
③在外有第二職業;
④將公司業務交給親友;
⑤為競爭對手提供信息服務;⑥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⑦有意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行為;⑧造成損失后,不主動向公司領導匯報的行為等。
2.揭發、檢舉可以直接或間接、用口頭或書面、用真名或匿名等多種形式向公司揭發、檢舉。
3.公司獎勵揭發人,如因揭發而使公司不受或少受損失的,按挽回金額的20%獎勵給揭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