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J航空航天大學學生公寓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學生公寓是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生活、相互交流和休息的重要場所,是對學生進行品德教育和行為養成教育的重要課堂。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合格人才,配合學校實現“建設扎根中國大地的世界一流大學”的遠景目標,加強對公寓內學生日常行為的管理和引導,提高學生的精神文明水平,豐富校園文化內涵,為廣大學生創造一個安全、整潔、舒適、有序的學習和生活環境,把學生培養成為理想高遠、學識一流、胸懷寰宇、致真唯實的領軍領導人才。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學生公寓包括校內由北航建造的學生公寓和以租借等方式安排學生住宿的學生公寓。本規定適用于BJ航空航天大學學生公寓內所有住宿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進修生、代培生以及其它各類臨時住宿人員。留學生參照《留學生住宿協議》中相關條款進行安全管理。
第二章 機構設置與職責范圍
第三條 為加強學生公寓的管理工作,學校設立學生公寓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公寓管委會),代表學校對學生公寓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協調、決策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的重大事項。公寓管委會設主任委員1 名,由主管學校學生工作的校級領導擔任;副主任委員1 名,由主管學校后勤工作的校級領導擔任;委員若干名,由后勤保障處、學生處、團委、保衛處、教務處、財務處、研究生院、國際學院、其他住宿主體的學生管理部門、公寓管理服務部門、各學院主管學生工作的領導及校學生會、研究生會的學生干部代表組成。
第四條 公寓管理服務部門是受學校委托,在公寓管委會的指導監督下,依照本規定,全面負責學生公寓各項工作的日常管理機構。其工作宗旨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職責包括公寓住員管理、衛生保潔管理、安全管理、維修管理、節水節電管理及公寓文化建設的“六位一體”管理及根據管理工作的實際情況,建立、完善、健全學生公寓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努力為學生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和休息環境,切實提高廣大同學的生活質量,營造良好的文化氛圍,促使學生自覺養成良好生活習慣,以達到真正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的目的。
第五條 學生公寓自律管理委員會是在公寓管委會指導下的學生自我管理的群眾性組織,委員由學生會、研究生會干部和各公寓樓學生代表組成,各公寓樓可設立其分支機構。其任務是充分調動學生參與民主管理的積極性,通過宿舍生活中“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的過程,理解和認識宿舍管理的重要性,并與樓管員互相配合,共同把學生公寓建設成為文明、整潔、舒適、安全的學生之家。
第三章 學生公寓管理辦法
第一節 公寓服務管理
第六條 公寓管理服務部門應努力為學生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逐步實現國家教委規定的住宿面積和BJ市教委規定的學生公寓內各項配置的要求,嚴格執行BJ市教委和BJ市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共同制定的收費標準,在條件和政策允許的情況下,不斷改善學生的住宿條件。
第七條 公寓管理服務部門在各公寓樓設置管理室,并配備一定數量的管理人員。公寓樓管理人員負責各公寓樓的住員管理、衛生檢查、安全、消防、報修、環境管理、用電安全管理及節水節電等。
第八條 公寓管理服務部門在條件和政策允許的情況下,為住員提供便民服務或特約服務,各公寓樓的服務項目不應少于5 項。
第九條 公寓管理服務部門要落實各項保潔措施,切實保障學生公寓公共部分衛生清潔。應聘用專職保潔員負責學生公寓內公共部分的清掃、保潔,每日上、下午各清掃一次。保潔員的職責范圍和清掃標準要向住員公布并接受住員監督。
第十條 公寓管理員每月組織開展1-2 次學生宿舍內務衛生檢查,按照標準進行公平、公正打分,督促學生做好文明宿舍建設工作。
第十一條 公寓管理員每天至少3 次巡視檢查本公寓樓周、公共區域等,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并上報。
第十二條 公寓管理室建立本樓住宿人員檔案,作為管理人員檢查床位、會客管理等工作的核對憑證。學生入住時,需上交一張個人免冠近照。
第十三條 嚴格執行會客制度。來訪客人在管理室登記,交驗有效證件后方可進入學生公寓;會客結束取回所押證件。會客時不應影響周圍同學,客人晚10 點前必須離開寢室。
第十四條 異性進入宿舍登記,嚴格控制離開時間,根據登記查房,如遇不服從管理者,管理人員要做好記錄,向學生管理部門及學院、書院反映。管理人員對形跡可疑人員要詢問清楚,必要時報告學校保衛部門。女生公寓會客一律在會客室,男性不得進入女生公寓樓(工作人員除外)。
第十五條 嚴格執行學生公寓大件物品出入登記制度。搬出學生公寓的電腦等大件貴重物品,須到管理室進行登記。
第十六條 嚴禁小商販進入公寓樓樓內;非本樓住宿學生(除工作人員外),不得擅自進入。
第十七條 公寓管理室按規定住員人數配發鑰匙,另存備用鑰匙應急。為保證學生公寓安全,備用鑰匙一般不外借,遇特殊情況住員需借用鑰匙時,須持本人有效證件到公寓管理室辦理登記手續,用完后及時歸還,不主動歸還的須當天追回。
第十八條 宿舍鑰匙由學生妥善保管、使用,丟失者到公寓樓管理室登記說明情況后,由管理人員到鑰匙修配室配制,按統一收費標準交費,嚴禁將宿舍鑰匙借與他人。
第二節 住宿管理
第十九條 在學校住宿資源允許的條件下,凡取得北航學籍的全日制學生,經學生管理部門與公寓管理服務部門同意并簽訂住宿協議后,到指定的宿舍、床位住宿。在職及委培學生不安排住宿。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申請入住學生公寓,公寓管理部門根據新生住宿計劃及實際房源情況劃分各學院、書院住宿區域,由各學院、書院具體分配學生床位。
第二十一條 凡因降級、復學等學籍變動原因需要重新申請學生宿舍的,公寓管理服務部門根據學生公寓的具體房源情況和學校相關規定,對申請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學生,可重新簽訂住宿協議,辦理住宿手續。
第二十二條 畢業離校退宿時,公寓管理服務部門按學校規定流程及日期辦理畢業生退宿手續,同時原住宿協議自動終止。
第二十三條 因學籍變動、轉學、休學等特殊原因需中途退宿的,須持相關部門開具的證明,到公寓管理部門辦理退宿手續。
第二十四條 畢業離校、學籍變動、協議期滿等情況,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退宿,如逾期拒不搬離原宿舍者,公寓管理服務部門將聯合學生管理部門、安全保衛部門予以清退處理。
第二十五條 根據國家和學校的有關規定,本科生在校住宿期限為四年,碩士研究生住宿期限為兩到三年,博士研究生的住宿期限為五年,規定期限內未能正常畢業的學生,學校不再提供宿舍,住宿問題由學生自行解決。
第二十六條 住宿人員應自覺遵守公寓管理規定,按照學校安排床位入住,不得私自調換床位及宿舍。如因特殊原因確需調換床位或宿舍的,可向學院提出申請,經學院與公寓管理部門審批后,方可調換。不得轉借、出租宿舍內床位,不得留宿異性或外來人員。
第二十七條 為保證學校房源的充分有效利用,住宿人員須配合學校整體住宿規劃,服從公寓管理部門進行的住宿調整與房間合并。
第二十八條 住宿人員辦理退宿手續后,須在具體通知期限內將個人物品搬離原宿舍,否則宿舍內遺留物品視為丟棄物品,造成的損失由本人承擔。
第二十九條 學校各類學生公寓的住宿收費標準按照國家及BJ市文件規定執行。住宿人員每學年應向學校交納住宿費,由學校財務處在學年初統一劃扣。
第三十條 住宿人員用電、用水費用按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 住宿人員因退學、轉學、休學、出國等原因申請中途退宿的,由校財務處辦理費用結算手續。
第三節 住員行為管理
第三十二條 住員應舉止文明,住員之間團結友愛,自覺維護宿舍秩序,共同遵守《BJ航空航天大學學生公寓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積極參加公寓內組織的公益勞動等活動。
第三十三條 畢業學生應文明離校,做到以下各項:
(1)愛護宿舍內公用物品,若因人為原因造成缺損需按價賠償;
(2)嚴禁在宿舍內墻壁、床板、門窗及走廊上亂寫亂畫;
(3)嚴禁焚燒紙張書籍和其它雜物;
(4)嚴禁摔酒瓶等不文明行為;
(5)嚴禁其它違反校規校紀的不文明離校行為。
第四節 公共設備、設施管理
第三十四條 公寓管理員定期對公寓樓公共區域、宿舍內設施設備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修,并跟蹤回訪維修結果,保證學生公寓各種設施設備的完好。
第三十五條 宿舍內的水電、門窗、玻璃、家具等設施設備均為學校財產,住員要提高愛護公物的自覺性、責任感,妥善使用和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拆改、挪用、轉借、調換或故意損毀。
第三十六條 室內公用設施因非人為因素導致損壞的,或因產品本身質量等問題需要維修更換的,由公寓管理部門報修,相關部門進行維修、更換。
第三十七條 室內設施因人為原因造成非正常損壞、丟失的,其更換、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住宿人員承擔,造成其他經濟損失的,由責任人負責賠償。畢業生在離校期間,住員須將公用物品交還樓內管理室,如丟失或有意毀損公寓內公共物品的,應當按價賠償。
第四章 獎懲制度
第三十八條 公寓管理服務部門開展創建文明宿舍活動,表揚先進,督促后進,對表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每學年,公寓管理服務部門將根據評比標準和各項檢查結果評選BJ航空航天大學校級“文明宿舍”、“宿舍文明班”、“宿舍文明學院、書院”。
第三十九條 公寓管理服務部門將對愛護公物、節水節電、拾金不昧、勇于同盜竊分子、壞人壞事做斗爭,積極參加樓內公益勞動、板報設計等宿舍文化建設活動,積極參與學生公寓建設并提出合理建議的學生,予以表揚和獎勵。
第四十條 學生應嚴格遵守校規校紀和宿舍管理規定,恪守有關文明公約,學生在公寓樓內有不文明行為或違反公寓管理規定者,對其出具違規通知單或安全隱患通知單,予以通報批評,并通知學生管理部門和其所在學院、書院,;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嚴重違反公寓相關管理規定的,公寓管理部門有權依據《住宿協議》和《學生公寓安全管理實施細則》責令學生退宿,并向學生管理部門建議給予違紀處分,具體按《BJ航空航天大學學生違紀處分管理規定》及《BJ航空航天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處理。
第四十一條 對于學生在公寓樓內的違紀行為,學生管理部門應及時批評教育,達到《BJ航空航天大學學生違紀處分管理規定》及《BJ航空航天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的違紀行為,學生管理部門應及時進行處理,并將結果反饋公寓管理部門。
第四十二條 學生在公寓樓內的違紀行為應承擔相應責任,對于不能認定具體責任人的,由該宿舍成員共同承擔。
第四十三條 學生對公寓管理部門責令退宿的處理決定有異議的,可以按照《BJ航空航天大學學生校內申訴和聽證規定》向學校提出申訴。
第五章 附 則
第四十四條 公寓管理服務部門的工作由學校公寓管理委員會依據BJ市教委所制訂的統一標準,進行定期考核,同時接受后勤保障處監管考核部門和全體同學的監督。
第四十五條 學生執行本規定情況的考核工作,由公寓管理服務部門會同學生管理部門及各學院、書院進行。
第四十六條 公寓管理服務部門內部工作人員落實崗位責任制,由公寓管理服務部門負責考核,并接受全體同學的監督。
第四十七條 本規定由后勤保障處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BJ航空航天大學學生公寓文明建設管理規定》、《北航學生公寓文明建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學生公寓治安保衛制度》、《女生公寓管理制度》、《學生公寓設施維修報修辦法》同時廢止。
篇2:師范大學學生公寓管理規定(3)
> 某師范大學學生公寓管理規定(三)第一條 學生公寓由學生公寓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學生公寓管理中心隸屬于學院學生處。
第二條 學生住宿由學院學生處統一安排、調配和管理。
第三條 學生宿舍實行男女分開住宿的原則。嚴禁外來人員和異性進入學生公寓,如有工作關系確需進入的須憑工作證明。來訪者必須履行登記手續,經值班人員同意后方可進入宿舍內探訪,并按規定時間離開宿舍。探訪完畢,應在登記本上注明離開時間,嚴禁擅自闖入宿舍。禁止進入異性宿舍。
第四條 學生必須嚴格執行學校的作息制度,晚上學生公寓23:00關大門(周五、周六晚上及節假日延遲到23:30)自覺統一熄燈(學院學生休息時間為中午12:30-14:00,晚上23:00-6:30,周日至周四晚上23:00熄燈,周五、六晚上為23:30熄燈),保證充足的睡眠和學習時間。不按時熄燈休息或影響他人休息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五條 禁止學生無故不歸宿,遲歸,不按時歸宿的同學在校外發生事故,學校概不負責,遲歸的同學必須持有效身份證明,進校門時到校門值班室登記、進宿舍前到本公寓管理員處登記方準放行,對無故不歸或遲歸的同學,學院將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
第六條 學生進入公寓必須佩帶胸卡,不得將胸卡轉借他人使用,不佩帶胸卡或借用他人胸卡進入公寓,管理員有權禁止其進入,并按規定的有關條款給予處理。
第七條 學院學生宿舍實行以行政管理為主,學生參與管理為輔的原則,充分發揮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作用。各公寓設立樓管會。樓管會的成員由學生組成,協助學生公寓管理中心加強對公寓的管理。
第八條 新生入學報到后,到所在宿舍樓的值班室辦理住宿手續。學院根據宿舍編制,統一安排,指定房間和床號。新生入住后,應及時清點已編號的桌、椅、柜子。
第九條 任何學生必須在指定的樓層、宿舍、床位上住宿,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床號,不得隨意搬移家具,學生宿舍未經許可,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員,嚴禁留宿異性。留宿舍異性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條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威脅人身安全的物品和淫穢、*物品進入宿舍,禁止在宿舍樓內點蠟燭、生火、焚燒物品,禁止使用煤氣爐等用具。值班人員認為有必要檢查時,當事人應接受檢查。
第十一條 學生應節約水電。超過規定使用限額的,按市場價收費。學生應在水電費通知下達10天內交齊電水費。如不按時交費的,每天收取1%的滯納金。
第十二條 學生注意防火安全,嚴禁私拉電線,網線,嚴禁擁有或使用電磁爐,電飯鍋,電炒鍋,電水壺,電熱杯,熱得快、電爐等不安全的電熱用具和禁止使用空調、冰箱等高功率電器。
第十三條 學生在宿舍使用電腦,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1.不得因使用電腦影響周圍同學休息和學習;
2.嚴禁播放不健康內容與不健康的影碟;
3.嚴禁使用電腦進行非法活動;
4.休息時間不得使用音箱設備。
第十四條 嚴禁在宿舍內打麻將、酗酒、打架、斗毆、賭博、吸煙和吸毒等擾亂宿舍日常秩序的行為。
第十五條 宿舍必須保持安靜,嚴禁在宿舍樓內大聲喧嘩、嬉戲打鬧及亂扔亂砸。在宿舍內使用音響、 玩電腦等應以不打擾他人學習和休息為前提。禁止在休息時間使用電腦、音響、聚眾喝茶、逗留他人宿舍等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
第十六條 禁止在宿舍以及走廊打球溜冰,違者將沒收運動器具。
第十七條 除勤工助學中心。未經學院批準,不準在宿舍內進行推銷、傳銷或其他經商活動。
第十八條 禁止把鑰匙轉借他人,保管好私人財物,柜門要上鎖,貴重錢物隨身帶,離開房間時鎖好門窗,小心防盜,自覺揭發和舉報有偷竊行為者。
第十九條 學生住宿期間,要注意個人衛生、宿舍衛生和環境衛生。禁止亂貼、亂寫、亂倒、亂丟、亂吐。嚴禁將垃圾擺放在門口走廊或往公寓樓下扔垃圾。宿舍內實行衛生輪值制度,保證宿舍內的整潔。
第二十條 愛護公物保管好發放的清潔工具及床、桌、凳、柜、門窗、電開關等設施,不得私自改裝,拆卸水電等公共設施。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必須賠償全部損失。人為損壞的,當事人還應按損失進行罰款。
第二十一條 學生宿舍出入口、走廊、樓梯等公共走道或公共場所,必須保持暢通和空曠、不得在以上地方堆放物品。
第二十二條 家具自然損壞,水、電等服務設施發生故障或損壞應及時報告宿管員,并填寫報修單向水電班上報維修。
第二十三條 畢業生離校前,應及時辦理退宿手續,清潔宿舍衛生,按學院規定時間,交回宿舍鑰匙。宿舍管理員檢查驗收,清點家具無缺損后,統一按規定時間離校。
第二十四條 學生退學、休學、轉學,辦理好其他離校手續后,由宿管員清點家具,交回宿舍鑰匙后,方可離校。
第二十五條 有惡劣言行者,學校在該生的“畢業推薦表”上反映其在校期間的道德品質行為。
第二十六條 宿舍是我們學習生活的場所,注意處理好學習和休息時間上的安排,和諧公寓人與人之間的關系。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適用于我院所有在校學生,如有違反以上規定者,將視其輕重、認錯態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情節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被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后再違反的可處記過直至開除學籍處分,觸犯法律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八條 全院師生有責任共同搞好宿舍文明建設。
第二十九條 本規定最終解釋權在學院學生工作處。
篇3:某研究生公寓管理規定
> 研究生公寓管理規定為了加強對公司新建研究生公寓的管理,充分發揮其效能,促進和諧貴研建設,促進貴研鉑業事業又好又快地發展。特制定貴研鉑業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生公寓管理規定,請公司各部門和員工遵照執行。
第一條 研究生公寓由公司資產管理部門統一管理。
第二條 公寓入住條件。
1、在讀碩士、博士研究生,博士后;
2、家不在昆明城區,貴研鉑業公司、昆貴所新聘用大學專科以上應屆畢業生;
3、家不在昆明城區,貴研鉑業公司、昆貴所的未婚、在職、大學專科以上員工;
4、家不在昆明城區,貴研鉑業公司和貴研所控股子公司的未婚、在職、大學專科以上員工。
以上四類人員根據研究生公寓的容納程度,按順序安排入住。
第三條 公寓入住管理
1、博士、博士后,按單間安排入住。
2、研究生在讀期間,按床位安排入住。
3、符合入住條件的其他在職員工,按床位安排入住。
4、在讀研究生的入住,由公寓管理部門根據人力資源部提供的招生計劃,預留、提供公寓房源,入住由人力資源部具體安排、www.dewk.cn調配,并負責日常管理。
5、員工由公司公寓管理部門按規定統一安排入住。
6、因房源有限,不符合住單間條件的入住學生和員工,不得采用變相方式單住公寓。否則,經查實后,扣除入住押金,取消入住資格。
7、研究生公寓公共設施,由研究生公寓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維修;公寓室內設施,如因非人為因素損壞,由使用人向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管理部門統一組織維修;如人為因素造成設施的損壞,照價賠償。
第四條 公寓收費標準
1、在讀研究生入住公寓,每學年住宿費為1000元。凡屬公司(所)計劃內統招的研究生,在讀期間(三年)的住宿費由所代支付。如研究生畢業后未留在公司(所)工作,則在讀期間的住宿費列入應退賠的培養費內容,由公司(所)財務部統一收取。
2、入住員工,按80.00元/月·床的收費標準,入住研究生公寓二年。從第三年開始,按200.00元/月·床的收費標準,收取公寓住宿費。
3、在職博士學位員工入住研究生公寓,按100.00元/月·間標準收費。
第五條 公寓水電費管理
研究生公寓實行自來水表、電表入戶管理。
1、用電管理。
公司按公寓房間電表收取電費,入住學生和員工房間電表分攤繳納電費,電費按月支付。
2、用水管理。
公司按公寓房間水表收取水費(含太陽能熱水),入住學生和員工房間水表分攤繳納水費,水費按月支付。
第六條 入住申請、審批程序。
1、符合第二條規定的入住條件。
2、本人提出入住申請。
3、所在部門簽署部門意見。
4、公寓管理部門按入住規定審批后,根據公寓房源情況統一安排入住。
第七條 押金
入住公寓的研究生和員工均需繳納500.00元的押金,并與公寓管理部門簽訂“入住承諾”。
第八條 公寓入住規范
入住人員必須遵守本規定和“貴研鉑業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生公寓公共安全規范”、“貴研鉑業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生公寓衛生規范”。違者按規范的相關條款處罰,嚴重違規者公司有權取消入住資格,直至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 本規定從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