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醫院醫療服務項目的病歷記錄和費用核查制度范文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文件精神,醫院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病歷記錄及費用情況,沒有病歷記錄的、沒有收費標準的醫療服務項目,不得收取費用。
2.患者出院時,醫院要對患者住院期間發生的每一筆費用進行復核。
3.對病歷檢查過程發現的多收、少收及漏收現象,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解決。
4.定期對各科室病歷書寫相關負責人進行物價管理的有關政策和最新出臺的管理規定進行培訓,提高病歷書寫規范化、合理化、制度化水平。
篇2:某醫院急救記錄(病歷)書寫制度
醫院急救記錄(病歷)書寫制度
l、急救記錄(病歷)應用蘭墨水按規定格式書寫,如實反映病情和檢查、治療情況,力求完整,文字要通順、簡練、字跡清楚,醫學術語準確,不得隨意刪改、剪貼,一律實行楷書簽署全名。
2、急救記錄要按時填寫,在下班離崗前將急救記錄放指定地方,由科室指派專人每天負責收集。
3、一般項目,包括姓名、性別、年齡、住址或單位,到達時間,病情判定,送達醫院,急救效果,應填寫完整不得遺漏。
4、主訴指主要癥狀和時間,病情指現病史和既往病史中最重要的病情。
5、檢查項目包括:脈搏、呼吸、血壓、神志、面色。項目必須檢查到位和填寫完整。神志可分正常、模糊、昏迷、譫妄等;面色可分正常、蒼白、紫鉗、黃染、灰暗等。其它項目結合病情選擇檢查和填寫。
6、急救處理項目包括處理主要類別、程序及效果,應如實填寫。
篇3:醫院財務工作制度:醫療服務項目的病歷記錄和費用核查制度
醫院財務工作制度-17 項十四、醫療服務項目的病歷記錄和費用核查制度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文件精神,醫院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病歷記錄及費用情況,沒有病歷記錄的、沒有收費標準的醫療服務項目,不得收取費用。
2.患者出院時,醫院要對患者住院期間發生的每一筆費用進行復核。
3.對病歷檢查過程發現的多收、少收及漏收現象,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解決。
4.定期對各科室病歷書寫相關負責人進行物價管理的有關政策和最新出臺的管理規定進行培訓,提高病歷書寫規范化、合理化、制度化水平。
醫院財務工作制度-17 項十五、住院患者費用“每日清”制度
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文件精神,為方便患者醫藥費用的了解和查詢,對住院患者費用實行每日清單制度,或提供計算機網上實時查詢。這有利于改善醫患關系、增強患者診療信息透明化、提高病人對每日診療費用的可信度。
2. 醫院應該向住院患者提供“每日費”服務,或計算機網上查詢,包括每一筆醫藥費用收費名稱、單價、數量、金額等。
3. 患者出院時,住院費用核實無誤后,給患者辦理費用結帳手續,同時向患者提供總費用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