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財政局來信來訪登記制度
一、認真做好來信登記工作
1、拆信。當日信,當日拆。對群眾來信和上級機關文函、信封一起存放,郵票不得撕毀,保持信件完整。
2、閱信。認真細致、急信急辦。
3、登記。
(1)來信要加蓋收文戳,按序分類編號,防止漏登、錯登。
(2)注明來信人姓名、地址、單位、職務、來信時間和被反映人姓名、單位、職務、主要問題、意見要求及經辦人的處理意見。
(3)要分清屬與不屬紀檢監察受理范圍;分清直接受理與上級紀檢監察部門轉交類別;分清控告、申訴和批評、建議、咨詢等性質。
(4)信中若夾帶錢、物,要一并登記處理。
(5)摘登內容,簡捷明了,切忌概念化,千篇一律,看不出具體問題。
二、熱情做好來訪工作
1、登記。對來訪者,要填寫登記單,做到接訪熱心,聽記細心,思想工作耐心,解決問題誠心,做好送上門的群眾工作。
2、對*人數較多的集體訪或反映問題重大、涉及面廣的疑難信訪,要盡力做好接待工作,必要時,要請領導出面。
3、對來訪者不能搪塞應付,敷衍了事。對不屬紀檢監察受理的,要講明情況,及時轉交有關部門辦理或介紹來訪者到有關部門反映,必要時亦可協同有關部門辦理。
三、凡屬自辦信訪或上級交辦的信訪,閱信接訪后應同時填寫“信訪情況辦理表”,由領導閱批。明確辦結時限,并加強跟蹤督辦工作。
四、對反映副股級以上干部的或反映問題較嚴重、社會影響較大的重要信訪,還需要填寫“要件摘報”,請領導閱示。
五、要維護來信來訪者的民主權利,對他們的姓名和反映的內容,不得隨意外傳,不得將原信或反映的內容轉交到被反映人或與之相關的人員手中,以防泄密,使舉報人遭受打擊報復。
篇2:學校來訪來客登記制度(3)
> 學校來訪來客登記制度(三)為維護學校教學秩序的有序進行,確保校園安全,學校實行來訪來客實名登記制度。保證學校與社會各界的有效聯系,特制定本條例:
1.來校聯系工作的來訪人員,必須在警衛室進行實名登記,來客必須按會客單上的要求真實地填寫會客單并取得校內接待人員的認可方可進入校區,離校時必須出具接待人員的簽名回執方可離校。
2.三產門面租賃戶使用校內廁所的,必須憑學校核發的臨時出入證方可進出。
3. 學校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校區,特殊車輛因特殊情況必須進入校區的,應將車牌號、車型同時登記在會客單上,并在值班記錄本上記錄。
4. 在正常的教學時段內學生因特殊原因需要離校的必須出具教導處、班主任共同簽發的出門憑證,再可讓家長接回,在正常教學時段內,學校嚴禁學生單獨離校。
5. 會客登記憑證每學期整理后歸檔,保存期為二年。
6. 本條例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校長室
篇3:某學校校外人員來訪登記制度
學校校外人員來訪登記制度
1、我校實行封閉式管理。上課期間,封閉校門,學校實行校外人員來訪登記制度,嚴防壞人混入學校破壞、搗亂。學生在校期間,除校內人員外,教學區內不準任何校外人員與學生來往;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一般不準隨便出校,如有事需出校門,必須攜帶由班主任批準的假條,經值班教師許可,方可外出。
2、校外人員來訪,無論因公或因私到校都要出示有效證件(如:身份證、駕駛證、工作證等)并如實填寫《來訪登記表》,得到值班教師許可,方可入內。
3、校外人員無正當理由到校,不遵守本校制度,不出示證件并填寫《來訪登記表》,值班教師不得讓其進入校園。如果外來人員強行入內,值班教師應及時報警,以防止意外發生。
報警電話:110
4、學校受訪對象接受校外人員來訪,應在《來訪登記表》上簽字確認,來訪人員離校時,應將該表的《回執》交回值班室。
5、值班教師必須嚴格執行本制度,如果因執行封閉式管理不到位而造成損害,必須承擔全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