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學院畢業論文(設計)工作規定
畢業論文(設計)是學生在校學習期間需要完成的一個重要教學環節,是培養學生理論聯系實際和鍛煉學生獨立思考、操作能力的有效手段,是對學生掌握和運用所學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以及從事科學研究能力的綜合考核,是達到培養目標的必要步驟。
一、畢業論文(設計)的目的
1、培養學生鞏固和綜合運用所學的基本理論和專業知識的能力。
2、訓練和提高學生進行調查研究、整理資料、分析論證和論文寫作的能力。
3、提高學生運用所學知識進行設計、計算和解決實際問題的綜合能力。
二、畢業論文(設計)題目的選定
1、選題必須符合專業培養目標和教學要求,使學生能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得到比較全面的鍛煉。
2、根據學生所學專業,以及未來從事工作的實際情況,盡可能選擇與實際相結合的題目。
3、題目應難易適度,份量得當,既要具有一定的水平,又要使學生在規定期限內經過努力能按時完成。
4、原則上一個學生一個題目,但對有實際意義且工作量較大的題目,可數人共同完成。數人共同進行的畢業論文(設計)必須分工明確,便于切實評價個人成績。
5、所選定的畢業論文(設計)題目,一律分專業報各系主任審定后執行。
三、學生進行畢業論文(設計)的任務和要求
1、在畢業論文(設計)期間,學生要聽從教師的指導,按照題目和任務的要求,制定出畢業論文(設計)時間安排。經指導教師批準后,在規定的日期內完成畢業論文(設計)的全部工作。
2、在畢業論文(設計)中,要求學生樹立嚴肅、嚴密、嚴謹的科學作風,虛心聽取教師指導,獨立完成論文(設計)任務。
3、文科類專業的畢業論文,在論文正式開始之前,必須先寫出畢業論文的題綱,經過指導教師審閱修改后,才能按題綱的要求撰寫畢業論文。畢業論文開始后,還需結合課題做社會調查,收集有關資料。畢業論文要求思維嚴謹、立論穩妥正確,論據充實可靠,結構層次清晰合理,推理論證講究邏輯。
4、軟件類畢業設計內容除畢業設計說明書外,軟件文檔應包括:有效程序軟盤和源程序清單;軟件設計說明書;軟件使用說明書;軟件測試分析報告和項目開發總結。對計算機程序的結果要進行測試驗證,指導教師根據設計方案、計算結果和演示情況給出成績。
5、工科類畢業生畢業論文(設計)
四、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程序
1、準備階段
(1) 各系每年10月31日前,提供畢業學生的畢業論文(設計)選題,供學生選擇;
(2) 各系教師就“如何選題、如何搜集資料和使用工具書及當前學術動態”等內容進行集中輔導,學生也可以根據自身情況自行確定畢業論文(設計)題目。學校鼓勵學生選擇實際工作中的課(設計)題目。題作為畢業論文
(3) 每年11月30日前,各系將學生畢業論文(設計)題目匯總,報送教務處備案;
(4) 各系在12月30日前落實指導教師。可聘任有能力的中級(含)以上技術職稱的教師擔任導師,每名教師指導學生不得超過20名。
2、設計和寫作階段
(1) 每年3月1日前,學生接受導師對設計論文提綱或設計的個別指導,具體日程由各導師自行安排;
(2) 每年4月15日前,學生初步完成論文初稿或設計,經指導教師審查和修改后繼續完善;
(3) 每年5月20日前,經指導教師審定后完成畢業論文(設計)。
3、答辯(評分)階段
指導教師根據學生畢業論文(設計)情況,認真評議,寫出畢業論文(設計)評語,評出畢業論文(設計)成績。有條件的系部可組成答辯委員會,組織學生進行畢業答辯,各系在6月20日前,將學生的畢業論文(設計)評語和成績交到教務處教務科,學生畢業論文(設計)由各系分類保存。各系部應對畢業論文(設計)進行核查。
五、畢業論文(設計說明書)的要求
畢業論文(設計說明書)是體現畢業論文(設計)質量的主體,也是學生畢業論文(設計)的最終成果之一,對畢業論文(設計說明書)的具體要求如下。
1、說明書(論文)的編寫格式。
論文(說明書)的編寫格式一般應包括下述四個部分:
⑴ 前言
前言應說明選題的題目,提出選題的依據,進行題目調查與資料收集過程,研究該題目的背景,選題狀況簡介,以及協作人員和其他應說明的問題;
⑵ 正文與摘要
在正文前應有400字左右的論文摘要。正文是畢業論文(設計說明書)的主體部分,包括所選題目的理論分析、方案論證、實驗數據、計算結果、圖表分析、資料運用和結論性意見等;
⑶ 結論
結論一般包括研究成果、建議和建議被采納的可能性;
⑷ 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應列出撰寫論文時參考了哪些主要書刊、資料,包括書刊名稱、作者、出版單位及時間等。
2、寫作字數
論文(說明書)的字數: 5000-6000字(包括標點符號,必要的空行)。正文前要有200字左右的論文摘要。
3、論文(說明書)的編寫
要力求文字精練、語句通順,標點符號清楚、準確;對方案的分析與論證,要觀點鮮明、結論正確;對資料選用、數據測試、參數計算,應力求準確;
4、論文(說明書)的規格
論文(說明書)一律要求用統一規格的A4白紙打印。圖表要清晰,卷面要整潔,封面和插頁格式要符合學校的統一規定。
5、論文(說明書)的編排
卷首要有目錄及編號,卷本用小四號字體,卷本應附有參考文獻和資料清單。大量的表格和計算結果也可作為附錄附后。
6、論文(說明書)的裝訂
論文(說明書)裝訂自上而下依次為論文封面、畢業論文(設計)任務書(題綱)、畢業論文(設計)評閱表、論文摘要、畢業論文(設計)正文、參考書目。
7、說明書(論文)的存檔
學生將畢業論文軟盤、畢業論文(設計)一起交各系存檔保管。
六、畢業論文(設計)的成績評定和評語工作
1、評定學生畢業論文(設計)的成績應實事求是,依據畢業論文(設計)的主要目的,特別要注意學生獨立進行專業研究工作的能力和論文論據的充分程度、科學態度和作風。評定成績主要看論文完成的實際成果,也要考慮學生在整個畢業論文(設計)過程中的表現,如設計思想、獨立工作能力、創新精神等,全面衡量學生設計的真實質量。
2、畢業論文(設計)的成績采用四級計分制,即優、良、及格、不及格,指導教師評語的內容應包括對畢業論文(設計)質量的評價,如:立論是否正確;內容是否充實;推論是否符合邏輯;資料(數據)是否具備;文理是否通順、說明書是否符合規范等。
七、畢業論文(設計)評分標準
1、優秀:按期圓滿完成畢業論文(設計)任務;能熟練地綜合運用所學理論和專業知識;立論正確,計算、分析、試驗正確,結論合理,獨立工作能力較強,科學作風好,畢業論文(設計)有自己的見解,水平較高。說明書(論文)條理清楚,論述充分,文字通順,符合技術用語,符號一致,編號齊全,書寫工整。
2、良好:按期較圓滿地完成畢業論文(設計)務,能較好地運用所學理論和專業知識;立論正確,計算、分析、試驗正確,結論合理,有一定的獨立工作能力和較好的科學作風;較好地完成了任務,畢業論文(設計)有一定的水平。說明書(論文)條理清楚,論述正確,文字通順,書寫工整。
3、及格:在教師指導下,能按期完成任務,僅有一些小的疏忽或遺漏;在運用理論和專業知識上基本正確,沒有大的原則錯誤;論點、論據基本成立,計算、分析、試驗基本正確,獨立工作能力稍差,畢業論文(設計)達到了基本要求。說明書(論文)文理基本通順,但敘述不夠恰當,文字、符號毛病較多,工作草率。
4、不及格:未能按期完成畢業論文(設計)任務或基本概念和基本技未能掌握,在運用理論和專業知識中出現不應有的原則性錯誤,在整個方案論證、分析和試驗等工作中,獨立工作能力差,畢業論文(設計)未達到最低要求。論文(說明書)文理不通順,書寫十分潦草,質量差。
篇2:CY學院本科生畢業論文(設計)工作規定
CY學院本科生畢業論文(設計)工作規定
畢業論文(設計)是實現本科培養目標的一個十分重要的綜合性實踐教學環節。為了全面提高畢業論文(設計)質量,加強對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的管理,規范我院本科生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一、畢業論文(設計)的目的要求
(一)通過畢業論文(設計)的基本訓練,培養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進一步提高獨立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二)通過畢業論文(設計)的基本訓練,使學生形成嚴謹的治學態度和理論聯系實際的工作作風,初步掌握科學研究的基本方法,獲得從事實際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三)通過畢業論文(設計)的基本訓練,使學生的文字表達、科技信息查詢、文獻檢索、實驗研究、數據處理、工程制圖、計算機應用、工具書使用等基本技能進一步提高。
(四)通過畢業論文(設計)的基本訓練,使學生樹立具有符合國情和生產實際的正確設計思想和觀點;樹立嚴謹、負責、實事求是、刻苦鉆研、勇于探索、具有創新意識、善于與他人合作的工作作風。
二、畢業論文(設計)的選題
(一)選題必須符合專業培養目標的要求,注重發揮專業的優勢和特長,有利于鞏固、深化和擴展所學的知識。
(二)選題應體現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盡量結合生產實際、科學研究、社會發展、經濟建設的任務進行,有利于學生了解國情,增強社會責任感。
(三)選題的范圍和深度應符合學生的實際情況,題目內容不宜過窄過細,應體現綜合運用知識和培養能力的原則,有利于人才培養目標的實現。題目難度和份量要適當,應使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在教師的指導下,經過努力都能完成。
(四)選題要貫徹因材施教原則,在保證培養目標的前提下,根據學生不同的特點,可選內容不同的題目,使基礎和能力等方面有差距的學生均能充分發揮其主動性和創造性,達到教學要求。對學有余力的優秀學生在選題時可提出較高要求,以充分發揮其才能。
(五)提倡不同專業(學科)互相結合,擴大專業面,開闊學生眼界,實現學科之間的互相滲透,可以根據專業培養目標和培養方向的要求,跨專業(學科)進行選題。
(六)課題內容較大,需若干學生共同完成的,要明確每個學生的具體任務,并應保證每個學生經歷該課題的全過程,不能僅孤立地完成局部任務。
(七)學生除了在指導教師提出的題目中選擇畢業論文(設計)題目外,也可以根據本專業特點和本人興趣自己提出課題,但學生必須就課題的研究目的、意義、內容、方法和計劃征得指導教師同意,并報系畢業論文(設計)指導組批準后方可確定。
(八)選題確定后,未經系畢業論文指導組同意,不得隨意更改。
三、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的組織與管理
我院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的管理、指導、檢查、考核和總結由學院教務處、系二級分工負責:
(一)教務處的管理職責
教務處為學院教學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畢業論文(設計)的總體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制定本院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
2、對各系畢業論文(設計)工作進行檢查和監督;
3、審核各系畢業論文(設計)答辯委員會名單;
4、負責全院畢業論文(設計)經費的分配;
5、組織對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的抽查、檢查、總結、評估等;
6、協調院內有關部門為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的順利進行提供保證;
7、組織畢業論文(設計)管理工作的教學研究和改革;
8、編印《CY學院優秀畢業論文(設計)匯編》。
(二)各系的管理職責
各系負責本系畢業論文(設計)工作全過程的管理。各系成立畢業論文(設計)工作領導小組,由系主任或副主任擔任組長,成員由教研室主任和教師代表5-7人組成。各系的主要職責是:
1、制定本系畢業論文(設計)工作計劃和實施措施;
2、擬定畢業論文(設計)的題目并組織學生選題;
3、確定畢業論文(設計)指導教師;考核指導教師的工作,組織對學生的日常管理。
4、組織對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的檢查;
5、確定本系畢業論文(設計)答辯委員會名單并報教務處;
6、組織本系畢業論文(設計)答辯工作;
7、負責本系畢業論文(設計)的有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以及成績管理、檔案管理和經費管理。
8、負責評選、推薦校級優秀畢業論文(設計)和優秀指導教師。
四、畢業論文(設計)的指導
(一)指導教師的資格
1、畢業論文(設計)的指導教師必須由具有講師(含實驗師、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或具有碩士、博士學位,并經系領導批準的教師、科研人員、工程技術人員或管理人員擔任。教學和科研能力較強的助教可以與具備中級職稱以上的教師合作指導,擔任適量的指導工作。
2、畢業論文(設計)的指導教師應具有較豐富的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經驗,業務水平高、教風嚴謹、責任心強,能夠做到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3、對于來自外單位且部分或全部工作需在外單位進行的課題,可由各系聘請外單位相當于講師及以上職稱的科研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本系教師共同擔任指導工作,但本系指導教師必須掌握畢業論文(設計)的進度及要求,并協調有關工作。
(二)指導教師的職責
畢業論文(設計)實行指導教師負責制。每個指導教師應對整個畢業論文(設計)階段的教學活動全面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1、提出畢業論文(設計)課題,并填寫《CY學院本科生畢業論文(設計)課題審批表》。
2、根據課題的性質和要求,在學生進入課題前填寫好畢業論文(設計)任務書后下發給學生,并定期檢查學生的工作進度。
3、向學生介紹進行畢業論文(設計)的工作方法和研究方法,為學生介紹、提供有關參考書目或文獻資料,審查學生擬定的設計方案或寫作提綱。 4、負責指導學生進行開題報告、調查研究、文獻查閱、方案制定、實驗研究、上機運算、論文撰寫、畢業答辯等各項工作;填寫《CY學院畢業論文(設計)指導記錄》。 5、在畢業論文(設計)內容上對學生提出具體要求,如學生應完成的計算工作(包括上機)、各項實驗數據、查閱中外文資料、硬件制作、繪制圖紙數量、文獻綜述、開題報告、畢業設計說明書、畢業論文等。 6、指導學生按規范要求正確撰寫畢業論文(設計),并對初稿提出修改意見。 7、必須在學生答辯前審查完畢業論文(設計)(包括設計說明書、計算資料、實驗報告、圖紙或論文等),并對學生工作態度、能力、畢業論文(設計)水平、應用價值等寫出考核評語。
8、指導學生做好畢業論文(設計)答辯工作。 9、在整個畢業論文(設計)過程中,應按教學計劃的規定保證對學生指導答疑的周學時數,定期對學生進行答疑。 10、在校外單位指導畢業論文(設計)的教師,應代表學校與有關單位一起落實好與畢業論文(設計)有關的工作,妥善處理好畢業論文(設計)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11、將學生畢業論文(設計)材料整理,交系歸檔。
(三)對指導教師的要求
指導教師是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的主導,充分發揮指導教師的作用是提高畢業論文(設計)質量的關鍵。
1、指導教師應為人師表,堅持教書育人,對學生既要在業務上嚴格要求,認真指導,又要關心學生的生活和思想;要以身作則,做學生的良師益友,及時糾正學生的不良思想和言行,對違紀學生要及時進行幫助教育。
2、指導教師應注意培養學生獨立寫作或設計的能力,以啟發誘導為主,在選題和論文(設計)構思方面盡可能發揮學生的主動性和創造性,不允許包辦代替。
3、指導教師應安排充足的時間與學生進行交流,對每位學生畢業論文(設計)的指導和檢查每周應不少于2次。在指導期間,指導教師一般不應離校出差,確因有事經批準出差時,應安排好代理指導教師。
4、指導教師指導畢業論文(設計)學生數一般不宜超過6人。科研能力突出、承擔了科研課題的教師可以多帶,但必須做到每人一題。
五、畢業論文(設計)的撰寫要求
(一)畢業論文(設計)撰寫必須做到:主題明確、論證嚴密;論據充分,概念準確;條理清晰,文字通順;字跡工整,結論科學。
(二)畢業論文(設計)篇幅文科以6000-10000字、理工科5000-8000字為宜。
(三)學生應當廣泛查閱外文資料,并選擇與課題緊密相關的內容上交3000漢字以上的譯文,并附交原文。
(四)畢業論文(設計)必須由學生獨立完成。對弄虛作假、抄襲別人成果的,取消其畢業論文(設計)成績,并給予紀律處分。
六、畢業論文(設計)答辯
(一)畢業論文(設計)答辯的組織機構
1、各系在系主任領導下,按專業成立畢業論文(設計)答辯委員會,設主任一名,由副教授及以上職稱的教師擔任。委員會成員5-7人,委員必須由具有講師及以上職稱的教師擔任。各答辯委員會設秘書1人,負責會議記錄,并協助答辯委員會處理日常工作。答辯委員會組成人員由系主任確定后,最遲于答辯前一個月送教務處審核。
2、畢業班班數或人數較多時,在專業答辯委員會下面可設若干答辯小組。答辯小組設組長1名,組員不少于5人。組長應是答辯委員會成員,一般應具備高級職稱。每答辯小組設一答辯考場,答辯小組設秘書1人,負責答辯記錄。
3、在校外進行的畢業論文(設計),可以聘請符合相應職稱條件的校外專家擔任答辯委員會成員或答辯小組成員,來校參加答辯。
(二)答辯程序及要求
1、答辯委員會應要求各答辯小組組長指定若干名答辯小組成員作為評閱人,對畢業論文(設計)進行認真評審,寫出評閱意見及提出問題,交答辯委員會。評閱人一般作為答辯的主提問人。提問應主要針對畢業論文(設計)提出,也應兼顧對學生基本理論、基本能力和綜合素質的考察。
2、答辯前一周,答辯委員會應公布答辯時間、地點和答辯學生姓名一覽表。
3、答辯進程:答辯委員會(或小組)秘書宣布答辯人姓名及題目--學生陳述(15分鐘)--答辯小組提問--學生回答--答辯小組總評分。
4、每位學生答辯時間可控制在30分鐘左右。
5、指導教師不得對被指導學生提示。
七、畢業論文(設計)成績評定
(一)畢業論文(設計)成績評定辦法
1、畢業論文(設計)完成后,必須通過答辯委員會(或小組)的答辯,方可獲得畢業論文(設計)成績和學分。
2、畢業論文(設計)成績評定采用五級記分制(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和評語相結合。
3 、畢業論文(設計)的初評成績由指導教師根據畢業論文(設計)的水平,考慮學生在畢業論文(設計)過程中工作態度、獨立工作能力和科學創新精神由指導教師評定;答辯成績由答辯小組成員根據畢業論文(設計)水平和答辯情況評定。
4、系答辯委員會負責對答辯小組評定的成績進行審核,并按學校規定標準和要求從各小組推薦優秀畢業論文(設計)候選名單中評選出本專業優秀畢業論文(設計),由系上報教務處備案。
5、畢業論文(設計)的成績通常應符合正態分布規律,優秀一般不超過15%,優良率不超過65%,及格和不及格率不小于10%。
(二)畢業論文(設計)成績評定參考標準
1、優秀(90分以上):
(1)在畢業論文(設計)工作期間,工作刻苦努力,態度認真,遵守各項紀律,表現出色。
(2)能按時、全面、獨立地完成與畢業論文(設計)有關的各項任務,表現出較強的綜合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3)論文立論正確,理論分析透徹,解決問題方案恰當,結論正確,并且有一定創見性,有較高的學術水平或較大的實用價值。
(4)論文中使用的概念正確,語言表達準確,結構嚴謹,條理清楚,邏輯性強,欄目齊全,書寫工整。
(5)論文寫作格式規范,符合有關規定。論文中的圖表、設計中的圖紙在書寫和制作上規范,能夠執行國家有關標準。
(6)原始數據搜集得當,實驗或計算結論準確可靠,能夠正確使用計算機進行研究工作。
(7)在論文答辯時,能夠簡明和正確地闡述論文的主要內容,能夠準確深入地回答主要問題,有很好的語言表達能力。
2、良好(80-89分):
(1)在畢業論文(設計)工作期間,工作努力,態度認真,遵守各項紀律,表現良好。
(2)能按時、全面、獨立地完成與畢業論文(設計)有關的各項任務;具有一定的綜合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3)論文立論正確,理論分析得當,解決問題方案實用,結論正確。
(4)論文中使用的概念正確,語言表達準確,結構嚴謹,條理清楚,欄目齊全,書寫工整。
(5)論文寫作格式規范,符合有關規定。論文中的圖表、設計中的圖紙在書寫和制作上規范,能夠執行國家有關標準。
(6)原始數據搜集得當,實驗或計算結論準確,能夠正確使用計算機進行研究工作。
(7)在論文答辯時,能夠簡明和正確的闡述論文的主要內容,能夠準確地回答主要問題,有較好的語言表達能力。
3、中等(70-79):
(1)在畢業論文(設計)工作期間,工作努力,態度比較認真,遵守各項紀律,表現一般。
(2)能按時、全面、獨立地完成與畢業論文(設計)有關的各項任務;綜合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一般。
(3)論文立論正確,理論分析無原則性錯誤,解決問題方案比較實用,結論正確。
(4)論文中使用的概念正確,語句通順,條理比較清楚,欄目齊全,書寫比較工整。
(5)論文寫作格式規范,符合有關規定。論文中的圖表、設計中的圖紙在書寫和制作上規范,能夠執行國家有關標準。
(6)原始數據搜集得當,實驗或計算結論基本準確,能夠正確使用計算機進行研究工作。
(7)在論文答辯時,能夠闡述論文的主要內容,能夠比較正確地回答主要問題。
4、及格(60-69):
(1)在畢業論文(設計)工作期間,遵守各項紀律,表現一般。
(2)能夠在教師指導下,按時和全面地完成與畢業論文(設計)有關的各項任務。
(3)論文立論正確,理論分析無原則性錯誤,解決問題的方案有一定的參考價值,結論基本正確。
(4)論文中使用的概念基本正確,語句通順,條理比較清楚,欄目齊全,書寫比較工整。
(5)論文寫作格式基本規范,基本符合有關規定。論文中的圖表、設計中的圖紙在書寫和制作上基本規范,基本能夠執行國家有關標準。
(6)原始數據搜集得當,實驗或計算結論基本準確,能夠使用計算機進行研究工作。
(7)在論文答辯時,能夠闡述出論文的主要內容,經答辯教師啟發,能夠回答主要問題。
5、不及格(59分以下)[具備下列(1)、(2)其中一條以上者或(3)至(7)其中兩條以上者]:
(1)在畢業論文(設計)工作期間,態度不夠認真,有違反紀律的行為。
(2)畢業論文中,理論分析有原則性錯誤,或結論不正確。
(3)在教師指導下,仍不能按時和全面地完成與畢業論文(設計)有關的各項任務。
(4)論文寫作格式不規范,文中使用的概念有不正確之處,欄目不齊全,書寫不工整。
(5)論文中的圖表、設計中的圖紙在書寫和制作上不規范,不能夠執行國家有關標準。
(6)原始數據搜集不得當,計算結論不準確,不能正確使用計算機進行研究工作。
(7)在論文答辯時,不能正確闡述論文的主要內容,經答辯教師啟發,仍不能正確地回答各種問題。
八、畢業論文(設計)的評優、存檔和檢查驗收
(一)畢業論文(設計)的評優
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結束后,由各系按學生總數的3%的比例,向學校推薦“校級優秀畢業論文(設計)”。
凡被推薦的“校級優秀畢業論文(設計)”,由作者按《校級優秀畢業論文(設計)格式》要求整理成篇幅約3000-4000字[理工科論文(設計)3000字以內,文科論文 4000字以內]可供發表的論文(設計),于6月下旬,以系為單位報教務處教學實踐科,用以編印《CY學院優秀畢業論文(設計)匯編》。
(二)畢業論文(設計)的存檔
畢業論文(設計)應一式兩份,一份由學生自己保存,一份由學生所在系保存,保存期為5年。
(三)畢業論文(設計)的檢查和質量評估
學院于6月下旬,組織有關專家對各系畢業論文(設計)質量進行全面檢查和評估。
九、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的時間安排和經費開支
(一)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的時間安排
1、第七學期的第16周,各系應向學生公布畢業論文(設計)的題目和指導教師,第18周以前學生必須確定選題并和指導教師共同擬定畢業論文(設計)寫作進度。
2、按我院教學計劃規定,學生畢業論文(設計)統一在第八學期第5-12周集中進行,第13、14周為答辯時間 。
(二)畢業論文(設計)經費
學生畢業論文(設計)的經費標準按學院的有關規定撥付,其經費必須專款專用。凡結合生產實際或科研項目的課題,應從其項目中盡可能取得部分經費支持。學生進行畢業論文(設計)過程中所需的文具紙張等費用自理。
十、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教務處。
篇3:CY學院畢業論文(設計)經費使用管理規定
CY學院畢業論文(設計)經費使用管理規定
為了加強對畢業論文(設計)經費的管理,提高畢業論文(設計)經費的使用效益。經研究決定,對我院全日制學生畢業論文(設計)經費的使用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畢業論文(設計)指導費
1、凡通過實驗來完成的畢業論文(設計),其指導費以指導一個學生每周按1.2個學時計算工作量。
2、不用通過實驗來完成的畢業論文(設計),其指導費以指導一個學生每周按1個學時計算工作量。
二、畢業論文(設計)經費
1、畢業論文(設計)經費標準為40元/生,主要用于畢業論文(設計)所需的資料印刷費、調研費、上機費等。
2、凡通過實驗來完成的畢業論文(設計),另外按100元/生的標準撥給低值易耗經費,主要用于購買實驗材料、實驗用藥品等低值易耗品。
3、畢業論文(設計)經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4、畢業論文(設計)經費的開支由各系到財務處按規定實報實銷。
三、原《CY學院實習經費使用管理規定》中有關畢業論文(設計)方面的規定同時廢止。
四、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五、本規定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