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易燃物及可燃物質參考指南
前言
為了成功地防止火災,須學會如何安全地處理和貯存易燃物、液體、氣體,以及可燃物質。
本款可幫助您發現并糾正工廠在處理和貯存易燃物質方面的不足之處,以便預防火災。
指南
6.1雇員們必須了解易燃和可燃物質的危險以及處理它們的適當程序。
6.2管理層應確保有預防措施,提供有蓋的金屬容器以盛放易燃物質,并及時妥善地處理之。
6.3在貯存和處理易燃和可燃液體(包括廢溶劑)時,只準使用經認可的管子、容器、桶和特別設計、保護及建造的房間。
6.4暫不使用的易燃液體容器必須關緊,以防發火和產生危險的空氣,且應貯存在經過認可的貯存箱和樓房內。
6.5載易燃液體的桶必須接地。在分配或轉移易燃液體時,分配容器須不受電的影響,以防電荷增加。
6.6易燃和可燃液體貯藏室內的固定電氣裝置、開關和電路必須適合危險部位(防爆)。
6.7所有易燃和可燃液體貯藏室須裝有重力或機械廢氣排風系統,保證每小時至少更換空氣6次。這可防止爆炸性空氣的集中。
6.8可燃灰塵須用真空吸塵器去除,以防危險空氣的產生。不可掃或吹走這種灰塵。
6.9只有受過有關化學品安全、保護、接地和消防方面訓練的人員才可轉移或取出易燃和可燃液體。
6.10一切使用和貯存易燃和可燃物質的地方,以及發火可能造成危險的地方都須標明并貼上“禁止吸煙”的標記。管理層必須確保所有的人員都遵守貼出的安全警告。
6.11一切溢出物均須即時妥善地清除。
參考
易燃和可燃液體往往是造成重大火災損失的因素。記錄顯示在所有工業廠房火災及爆炸案中,15%與它們有關。
為了控制易燃和可燃液體的危險,必須先認出這類物質。只有先認出這類物質,才能調查它們的特性并評定危險的程度。當然,危險程度越嚴重,您就越需要謹慎控制它們。
有許多極佳的參考資料可幫助您確定危險的嚴重程度。
一旦確定了危險物質的特性,您便須決定如何使用和貯存之。以下為一些一般規定。您可根據您的具體需要使用這些規定。
貯存:
與貯存易燃和可燃液體有關的主要危險是泄漏事故。這種事故可能是因為:火災發生時容器內部壓力過高、處理不當造成容器破裂,或轉移管破裂。
易燃和可燃液體往往貯存在缸、桶或小型容器內,視作業而定。
樓內貯存缸可成為嚴重的火災危險因素,因此,須盡可能避免。如果非用樓內貯存缸不可,則須采取下列預防措施:
1. 位置:如可能的話,貯存缸應設在平地房間中,而該房間則須用耐火(兩小時)的材料與樓房之其余部份隔絕。該房間則須有良好的通風及水渠道,且受自動滅火系統之保護。
2. 管子接口:貯存缸出口和管道系統的所有接口都應密而不漏。所有通風管和裝液管都應伸出樓房,至少須離開任何樓房出口5英尺。每一貯存缸都應有防止液體溢入樓房的裝置。所有管道系統均須接地并受保護。
貯存桶和容器
貯存桶一般可盛55加侖,而容器則比較小,最小的只可盛1加侖以下。
未打開的容器一般可成為中等程度的火災危險因素。如果,容器漏液或暴露于過多熱量之中,則危險的程度便非常嚴重。容器對熱量的反應有多種,視其設計而定:裂開、爆炸、或變成一個火箭,將焚燒著的液體撒在一個很大的區域里。
如果容器與作業的其他部份隔離,則容器貯存的潛在火災風險便可大大減少。最好將易燃液體貯存在室外,或將之貯存在獨立的樓房內。如果非在樓內貯存不可,較妥的方法是將之貯存在結構隔離的房間之中。這類房間應有密而不漏液的高門檻、通風系統,和適合這類液體的電線。
經妥善設計和制作的貯存箱可用來貯存少量盛在原裝容器內的易燃和可燃液體。
用安全罐貯存易燃液體并不妥當,除非安全罐放在貯存箱或隔離室中。
處理和使用:
處理和分配易燃和可燃液體時,最重要的是盡可能減少液體的量,以免液體在事故發生時溢出。
用封閉的管道系統抽液體是危險最小,可轉移大量液體的方法。正排液泵最為適用,因為它有很緊的關閉器,不用時可防止液體流出。為此用途而設計的離心泵也可以用,但它沒有很緊的關閉器。這在停泵時可能導致液體從缸內流出。
重力系統有時會被人用于某些作業,但難以及時關閉,所以較易造成意外溢出。
在大樓內使用液體的地方,分配易燃液體一般會釋放出易燃霧氣。那可能產生火災風險。較妥當的辦法是設一個受保護且有通風的分配區,然后將容器送到那里裝液。
我們建議的方法是用一個經實驗室測試的手動泵將盛在貯存桶或5加侖貯存罐中的液體分配出去。這會減少溢出或泄漏的可能性。一個可以接受的重心分配方法是使用經認可的自閉龍頭或貯存桶排風管。
在分配區外面處理易燃和可燃液體時,必須使用經認可的安全罐。分配或處理易燃液體時,切不可使用開著的容器。
訓練
缺乏訓練有素的人員是易燃和可燃液體造成火災的主要原因之一。使用這類液體作業的安全有賴于雇員訓練計劃的效力。訓練計劃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 使雇員們徹底了解工廠內存在的危險因素。
2. 正常和應急操作程序。
3. 設施管理的重要性。
4. 控制和清除液體泄漏和溢出的程序。
5. 處理廢料的程序。
控制:
易燃液體流失控制計劃的主要目的是將液體和霧氣控制在設備內,并將液體排列到安全的地方以減少泄漏或溢出的作用。為達到這一目的,可使用以下五種方法:
1. 處理易燃或可燃液體時,只用指定的不泄漏霧氣和液體的設備。
2. 只用經認可的安全罐來處理少量液體。
3. 所有排水系統均須受到控制。
4. 處理易燃液體時,須有適當的程序,并用適當容器。
5. 易燃物貯存室的排水管須將液體排入經認可的容器/缸。不得將易燃流體排入普通樓房容器、缸,或排水管。
通風:
通風極為重要,因之可防止霧氣集中。霧氣集中會導致嚴重的火災或健康危險。最好使用機械通風,但在某些情形之下,自然通風也是可以接受的。
控制發火來源:
在霧氣可能集中的區域,必須控制或去除一切潛在的發火來源,以下為一些預防措施。須采取這些措施以減少發火之可能性。
1. 電氣設備和電線應適合存在的危險因素。
2. 如果加熱作業非用不可,則請只用間接加熱法。
3. 在易燃液體區域,不允許存在任何明火、熱表面、輻射熱來源,或磨擦/火星發生設備。
4. 所有處理/使用易燃液體的設備均須有接地和保護。
5. 制訂養護計劃,以確保所有設備和安全控制均妥善地運作。
概述:
如果某一作業非用易燃液體不可,則管理層便須嚴格控制液體的貯存、處理和使用。要達此目的,便須訓練人員,將液體及相關霧氣控制在選定的區域,提供適當的通風以防霧氣集中,控制潛在的發火來源,并建立滅火系統以保護有關區域。
篇2:工廠易燃物及可燃物質處理和貯存參考指南
工廠易燃物及可燃物質參考指南
前言
為了成功地防止火災,須學會如何安全地處理和貯存易燃物、液體、氣體,以及可燃物質。
本款可幫助您發現并糾正工廠在處理和貯存易燃物質方面的不足之處,以便預防火災。
指南
6.1雇員們必須了解易燃和可燃物質的危險以及處理它們的適當程序。
6.2管理層應確保有預防措施,提供有蓋的金屬容器以盛放易燃物質,并及時妥善地處理之。
6.3在貯存和處理易燃和可燃液體(包括廢溶劑)時,只準使用經認可的管子、容器、桶和特別設計、保護及建造的房間。
6.4暫不使用的易燃液體容器必須關緊,以防發火和產生危險的空氣,且應貯存在經過認可的貯存箱和樓房內。
6.5載易燃液體的桶必須接地。在分配或轉移易燃液體時,分配容器須不受電的影響,以防電荷增加。
6.6易燃和可燃液體貯藏室內的固定電氣裝置、開關和電路必須適合危險部位(防爆)。
6.7所有易燃和可燃液體貯藏室須裝有重力或機械廢氣排風系統,保證每小時至少更換空氣6次。這可防止爆炸性空氣的集中。
6.8可燃灰塵須用真空吸塵器去除,以防危險空氣的產生。不可掃或吹走這種灰塵。
6.9只有受過有關化學品安全、保護、接地和消防方面訓練的人員才可轉移或取出易燃和可燃液體。
6.10一切使用和貯存易燃和可燃物質的地方,以及發火可能造成危險的地方都須標明并貼上“禁止吸煙”的標記。管理層必須確保所有的人員都遵守貼出的安全警告。
6.11一切溢出物均須即時妥善地清除。
參考
易燃和可燃液體往往是造成重大火災損失的因素。記錄顯示在所有工業廠房火災及爆炸案中,15%與它們有關。
為了控制易燃和可燃液體的危險,必須先認出這類物質。只有先認出這類物質,才能調查它們的特性并評定危險的程度。當然,危險程度越嚴重,您就越需要謹慎控制它們。
有許多極佳的參考資料可幫助您確定危險的嚴重程度。
一旦確定了危險物質的特性,您便須決定如何使用和貯存之。以下為一些一般規定。您可根據您的具體需要使用這些規定。
貯存:
與貯存易燃和可燃液體有關的主要危險是泄漏事故。這種事故可能是因為:火災發生時容器內部壓力過高、處理不當造成容器破裂,或轉移管破裂。
易燃和可燃液體往往貯存在缸、桶或小型容器內,視作業而定。
樓內貯存缸可成為嚴重的火災危險因素,因此,須盡可能避免。如果非用樓內貯存缸不可,則須采取下列預防措施:
1. 位置:如可能的話,貯存缸應設在平地房間中,而該房間則須用耐火(兩小時)的材料與樓房之其余部份隔絕。該房間則須有良好的通風及水渠道,且受自動滅火系統之保護。
2. 管子接口:貯存缸出口和管道系統的所有接口都應密而不漏。所有通風管和裝液管都應伸出樓房,至少須離開任何樓房出口5英尺。每一貯存缸都應有防止液體溢入樓房的裝置。所有管道系統均須接地并受保護。
貯存桶和容器
貯存桶一般可盛55加侖,而容器則比較小,最小的只可盛1加侖以下。
未打開的容器一般可成為中等程度的火災危險因素。如果,容器漏液或暴露于過多熱量之中,則危險的程度便非常嚴重。容器對熱量的反應有多種,視其設計而定:裂開、爆炸、或變成一個火箭,將焚燒著的液體撒在一個很大的區域里。
如果容器與作業的其他部份隔離,則容器貯存的潛在火災風險便可大大減少。最好將易燃液體貯存在室外,或將之貯存在獨立的樓房內。如果非在樓內貯存不可,較妥的方法是將之貯存在結構隔離的房間之中。這類房間應有密而不漏液的高門檻、通風系統,和適合這類液體的電線。
經妥善設計和制作的貯存箱可用來貯存少量盛在原裝容器內的易燃和可燃液體。
用安全罐貯存易燃液體并不妥當,除非安全罐放在貯存箱或隔離室中。
處理和使用:
處理和分配易燃和可燃液體時,最重要的是盡可能減少液體的量,以免液體在事故發生時溢出。
用封閉的管道系統抽液體是危險最小,可轉移大量液體的方法。正排液泵最為適用,因為它有很緊的關閉器,不用時可防止液體流出。為此用途而設計的離心泵也可以用,但它沒有很緊的關閉器。這在停泵時可能導致液體從缸內流出。
重力系統有時會被人用于某些作業,但難以及時關閉,所以較易造成意外溢出。
在大樓內使用液體的地方,分配易燃液體一般會釋放出易燃霧氣。那可能產生火災風險。較妥當的辦法是設一個受保護且有通風的分配區,然后將容器送到那里裝液。
我們建議的方法是用一個經實驗室測試的手動泵將盛在貯存桶或5加侖貯存罐中的液體分配出去。這會減少溢出或泄漏的可能性。一個可以接受的重心分配方法是使用經認可的自閉龍頭或貯存桶排風管。
在分配區外面處理易燃和可燃液體時,必須使用經認可的安全罐。分配或處理易燃液體時,切不可使用開著的容器。
訓練
缺乏訓練有素的人員是易燃和可燃液體造成火災的主要原因之一。使用這類液體作業的安全有賴于雇員訓練計劃的效力。訓練計劃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 使雇員們徹底了解工廠內存在的危險因素。
2. 正常和應急操作程序。
3. 設施管理的重要性。
4. 控制和清除液體泄漏和溢出的程序。
5. 處理廢料的程序。
控制:
易燃液體流失控制計劃的主要目的是將液體和霧氣控制在設備內,并將液體排列到安全的地方以減少泄漏或溢出的作用。為達到這一目的,可使用以下五種方法:
1. 處理易燃或可燃液體時,只用指定的不泄漏霧氣和液體的設備。
2. 只用經認可的安全罐來處理少量液體。
3. 所有排水系統均須受到控制。
4. 處理易燃液體時,須有適當的程序,并用適當容器。
5. 易燃物貯存室的排水管須將液體排入經認可的容器/缸。不得將易燃流體排入普通樓房容器、缸,或排水管。
通風:
通風極為重要,因之可防止霧氣集中。霧氣集中會導致嚴重的火災或健康危險。最好使用機械通風,但在某些情形之下,自然通風也是可以接受的。
控制發火來源:
在霧氣可能集中的區域,必須控制或去除一切潛在的發火來源,以下為一些預防措施。須采取這些措施以減少發火之可能性。
1. 電氣設備和電線應適合存在的危險因素。
2. 如果加熱作業非用不可,則請只用間接加熱法。
3. 在易燃液體區域,不允許存在任何明火、熱表面、輻射熱來源,或磨擦/火星發生設備。
4. 所有處理/使用易燃液體的設備均須有接地和保護。
5. 制訂養護計劃,以確保所有設備和安全控制均妥善地運作。
概述:
如果某一作業非用易燃液體不可,則管理層便須嚴格控制液體的貯存、處理和使用。要達此目的,便須訓練人員,將液體及相關霧氣控制在選定的區域,提供適當的通風以防霧氣集中,控制潛在的發火來源,并建立滅火系統以保護有關區域。
篇3:客戶投訴的處理原則及處理要領
客戶投訴的處理原則及處理要領
1、投訴處理宗旨:
站在客戶角度,盡最大可能解決客戶實際問題,提升客戶滿意度。
2、投訴處理原則:
1)及時原則:
對投訴及時做出反應,并在規定的時間進行有效處理,不能及時處理完畢的應按時跟進進展情況,并適時通知客戶。
2)誠信原則:
注重承諾和契約,有諾必踐;處理問題應以能夠公諸于眾為標準,不暗箱操作;為保證誠信原則的貫徹,應注意不承諾能力以外的事情,不輕易承諾結果。
3)專業原則:
以專業標準要求自己,體恤、尊重客戶;協調專業部門從專業角度處理問題,做到實事求是、有根有據,維護公司專業形象。
2、投訴處理要領
1)認真對待,不敷衍塞責:
對具有管理責任或具有群體投訴傾向性質的,部門負責人應第一時間出面以示對當事人的尊重;迅速查明情況,高效率處理,屬于我們的責任,不能推卸。
2)堅持原則,不隨意讓步:
以法律法規、合同、質量標準、國家規范為依據,明確事實。涉及賠償問題要根據管理責任承擔,必要時由公司進行協調。
3)態度鮮明,不含糊其辭:
對我們不應當承擔責任的,應明確告知客戶,即使客戶不接受,甚至以曝光相要挾,都不能含糊其辭;對于不能即時答復的,應該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給客戶一個負責任的答復;如發現客戶可能采取過激行為的,應及時向公司品質管理部和相關領導反映。
4)統一回復口徑:
在回復客戶應統一回答口徑,避免不同的人回答結果不一樣,公司對外有統一發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