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產品檢驗抽樣規定
1.目的:規范來料檢驗、成品檢驗之抽樣水準、抽樣方案以統一檢驗標準,確保來料及成品的質量穩定、良好。
2.范圍:適用本公司IQC進料檢驗、OQC成品出貨檢驗的所有產品。
3.職責:
a)IQC、OQC負責執行本規定
b)品管部負責監督執行并視產品實際情況制定、修改本規定
4.程序:
A.來料檢驗
1)抽樣標準:按MIL-STD-105E (等同GB2828-87)Ⅱ級檢查水平一次抽樣進行
2)合格質量水準AQL規定:
① 電子料 MAJOR:0.4;MINOR:2.5
② 組合料 MAJOR:1.0;MINOR:4.0
3)檢查嚴格度:正常檢驗
4)抽樣方式:隨機抽樣
5)抽樣批量:每一訂單作為一個檢查批次
以上規定了來料檢驗通用抽樣檢驗標準,部分物料特別規定的除外,參見具體物料檢驗標準,特殊情況由物料QE決定。
B.成品出貨檢驗
1)抽樣標準:按MIL-STD-105E(等同GB2828-87)Ⅱ級檢查水平一次抽樣方案進行
2)合格質量水準AQL規定:
① 內銷有線產品、尋呼機: MAJOR:0.4;MINOR:2.5
② 內銷無線產品: MAJOR:0.65;MINOR:2.5
③ 外銷產品: 在客戶驗貨標準規定的AQL輕重缺陷均加嚴一個等級,特殊情況由產品QE決定
3)檢驗嚴格度:正常檢驗
4)抽樣方式:隨機抽樣
5)抽樣批量
① 一般以生產線每小時生產某機型的平均數量作為一個批量,有線電話一般以280PCS為一個批量
②根據相應機型的質量控制計劃來確定每批批量
③生產清機尾數少于50PCS應全檢
6)抽樣標準轉移規則
正常檢驗時,若連續五批中有兩批經初次檢驗不合格,則從下一批檢驗轉到加嚴檢驗
加嚴檢驗時,若連續五批中有兩批經初次檢驗合格,則從下一批檢驗轉到正常檢驗
正常檢驗時,若連續十批經初次檢驗合格,則從下一批檢驗轉到放寬檢驗
放寬檢驗時,若有一批不合格,則從下批檢驗轉到正常檢驗
抽樣方案見附錄1-4
編制: 審核: 批準:
篇2:某學校餐廳飯菜抽樣檢驗制度
> 學校餐廳飯菜抽樣檢驗制度1.食品試嘗留樣制度是國家有關部門的強制規定,是保護用餐者身體健康的重要舉措,中心各餐廳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
2.中心派駐各餐廳的衛生、安全督查員具體負責此項工作。
3.每餐所有加工好的食品在售賣前均要按品種由督查員負責試嘗,并按要求將50g樣品放入專用、潔凈衛生的留樣容器中;對有異常的食品立即封存,不得銷售。
4.做好食品留樣、登記工作。對每天每餐所加工的食品按菜品名稱、餐別、采樣時間填制留樣記錄表;留樣記錄表經督查員和餐廳經理簽字后,于第二日早上8:00交中心辦公室存檔。
5.試嘗、留樣工作完成后,及時送冰柜存放。每次留樣品必須留存24小時后才能銷毀。樣品銷毀后,必須對留樣容器進行清洗、消毒。
6.對未按規定和要求留樣、或留樣品種不夠、保存時間不夠的,中心將對各餐廳處100元處罰,督查員承擔連帶責任。
篇3:電子公司抽樣檢驗作業辦法
電子有限公司抽樣檢驗作業辦法
1.目的:
1.1為了規范統計抽樣,使之有一程序可執行,特訂定本辦法。
2.范圍:
2.1凡所有進料、出貨及入庫的抽樣檢驗均屬之。
3.內容:
3.1合格質量水平
除非有特別規定,外觀的合格質量水平AQL值一般取1.0。
3.2檢查水平
本辦法在樣本大小字碼(附件一)給出三個一般檢查水平:Ⅰ、Ⅱ、Ⅲ和四個特殊檢查水平,S-1、S-2、S-3、S-4,除非另有規定,通常采用一般檢查水平Ⅱ,一般檢查的開始應使用正常檢查。
3.3檢驗批
QC依每張產品交驗暫收單上的同一物料作為一個檢查批.
3.4檢索方法
3.4.1根據樣本大小字碼和合格質量水平,在抽樣方案表(附件二)中檢索抽樣方案。
3.4.2使用樣本大小字碼,從提交檢查批的批量所在行和規定的檢查水平所在列相交處讀出樣本大小字碼。
3.4.3由4.5得到的樣本大小字碼向右,在樣本大小欄內讀出樣本大小n,再從樣本大小字碼所在行和規定的合格質量水平所在列相交處,讀出判定數組[Ac,Re]。若在相交處是箭頭,則沿著箭頭方向,讀出箭頭所指的第一個判定數組[Ac,Re],然后由此判定數組[Ac,Re]所在行向左,在樣本大小欄內讀出相應的樣本大小n。
3.5檢查的嚴格度
檢查的嚴格度依以下原則確定檢查批應接受何種嚴格度的檢查.
3.5.1轉移規則(附件三)
a.從正常檢查到加嚴檢查:
當進行正常檢查時,若在連續不超過五批中有兩批經初次檢查(不包括再次提交檢查批)不合格,則從下一批檢查轉到加嚴檢查。
b.從加嚴檢查到正常檢查
當進行加嚴檢查時,若連續五批經初次檢查(不包括再次提交檢查批)合格,則從下一批檢查轉到正常檢查。
c.從正常檢查到放寬檢查
當進行正常檢查時,若下列條件均滿足,則從下一批轉到放寬檢查。
(1)連續十批或更多批(不包括再提交批)初次檢查合格;
(2)在連續十批或按更多批所抽取的樣本中,不合格品(或不合格)總數小于或等于附件四規定的界限數;
(3)生產正常;
(4)主管質量部門同意轉到放寬檢查。
d.從放寬檢查到正常檢查
在進行放寬檢查時,若出現下列任一情況,則從下一批轉到正常檢查。
(1)有一批放寬檢查不合格;
(2)生產不正常;
(3)主管質量部門認為有必要回到正常檢查。
3.5.2檢查的暫停和恢復
a.加嚴檢查開始后,若不合格批數(不包括再次提交檢查批)累計到五批(不包括以前轉到加嚴檢查出現的不合格批數),則暫時停止按照本標準進行的檢查。
b.在暫停檢查后,若供貨方確實采取了措施,使提交檢查批達到或超過所規定的質量要求,則經過主管質量部門同意后,可恢復檢查,一般應從加嚴檢查開始。
3.6根據檢驗指導書中對單位產品規定的檢驗項目,逐個對樣本單位進行檢查,并累計不合格品總數或不合格總數(當不合格分類時應分別累計)。
3.7根據樣本檢驗的結果,若在樣本中發現的不合格品數小于或等于合格判定數,則判該批是合格見一次抽樣批合格判斷程序框圖)。
3.8當抽樣方案的樣本大小等于或大于批量時,將該批量看作樣本大小,抽樣方案的判定數組保持不變。
3.9對于批不合格的,依<不合格品管制程序>(QB080017)處理。
3.10同一單位的同一產品的檢驗結果記錄于批檢驗記錄表,QC依轉移規則確定檢查的嚴格度。
4附件:
4.1樣本大小字碼(附件一)
4.2抽樣方案表(附件二)
4.3轉移規則(附件三)
4.4界限數表(附件四)
4.5批檢驗記錄表(附件五)
核準 審核 制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