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嘉園物業維修部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公司員工守則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領導安排
2.熟悉和遵守國家有關小區各種設備、設施的運行管理的法規及安全使用規程。
3.協調管理好各部門的工作,積極配合其他部門工作。
4. 執行公司下達的各項任務,定期匯報工作進展情況。
5.積極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對小區特種設備、設施的檢查工作。
6.維修人員要具備較強的責任感和愛崗敬業精神,強化全心全意為業主服務的意識,不斷提高服務質量,使業主滿意率達95%以上。
7.認真學習專業知識,努力提高技術水平和實際操作能力。
8.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維修制度和統計制度。
9.全面掌握小區內房屋及配套設施的基本情況,建立正確完善的各項基礎資料、檔案,并及時做好變更記錄。
10.定期走訪住戶,征求改進、管理和服務的意見,及時處理好住戶的來訪 和投訴意見。
11.定期對房屋及公共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安排維修,并做好記錄。
12.根據年底的評估檢查情況,每年年初做出年度養護、維修計劃,按計劃完成維修任務。
13.按照LH·東上嘉園《住戶指南》中的有關規定,對住戶裝修實施監督管理。
14.及時受理住戶報修,做到“水、電急修24小時內,小修項目一日內,一般大項目五日內”,建立業主維修檔案及回訪記錄。
15.建立工作票制度。接到維修派工單后,及時趕到維修現場,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16.及時做好房屋維修工作,嚴格按照《煙臺市房屋保修管理辦法》辦事。對住戶提出的維修問題要耐心解釋,并及時與施工單位聯系,不得推諉、扯皮、拖延維修時間。如遇特殊情況,及時向領導及有關部門匯報,協商解決。
17.上門服務要衣著整齊,言行禮貌,保持室內衛生,施工結束,請住戶操作滿意后,在派工單上簽字認可。如需收費,按公司標準收取相應的費用。
18.保證水、電、暖、訊運行正常,嚴防偷電行為,杜絕“跑、冒、滴、漏”現象。
1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臨時性工作。
篇2:物管中心工程管理部強電維修工崗位職責
物管中心工程管理部強電維修工崗位職責
a)服從主管、副主管、領班的領導,完成上級安排的日常工作。
b)自覺遵守公司、物管中心各項規章制度、本崗位服務標準和《員工手冊》的要求。
c)認真執行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做好個人防護,確保安全生產。
d)堅守崗位,對《維修通知單》及時處理,并將其完成情況反饋到本專業主管、主管。
e)按上級安排的檢修計劃對強電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保養。
f)完成經領導批準的服務申請單的工作內容。
g)聽從主管指揮,工作中一旦發現問題,應及時上報,不得拖延。
h)努力學習業務理論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
i)遵守安全運行管理制度,加強巡回檢查工作。
j)廢舊電器材料送垃圾房分類存放。
k)完成強電主管、副主管、領班交辦的其它工作。
篇3:物管中心工程管理部弱電維修工崗位職責
物管中心工程管理部弱電維修工崗位職責
a)服從主管、副主管、領班的領導,完成上級安排的日常工作。
b)自覺遵守公司、物管中心各項規章制度、本崗位服務標準和《員工手冊》的要求。
c)認真執行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做好個人防護,確保安全生產。
d)熟練掌握本專業檢修技術和相關知識。
e)負責本專業相關設備的維護保養與維修工作,確保設備正常運行;加強巡檢工作。
f)認真填寫本專業相關系統的檢修和維修記錄。
g)負責配合、監督、檢查本專業分包方工作的執行情況。
h)負責處理本系統運行、維修過程中與相關部門、專業之間的協調工作,并積極配合及時排除運行故障。
i)熟悉本系統意外故障的預防措施及應急方案。
j)負責對突發性故障的初期處理工作。
k)負責根據運行數據、運行記錄、報警記錄等對系統的實際運行狀況進行綜合分析與評價,為制定維保工作計劃提供資料。
l)定期巡視和清掃本專業各機房,遵守機房管理制度,確保機房設備的安全運行。
m)服從領導,工作中一旦發現問題,應及時通報有關人員,不得拖延。
n)認真完成派工單任務,并及時交回。每次檢修工作結束,應做到現場清潔。
o)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登高作業2米以上,需佩戴安全帶,并有專人監護。
p)關鍵設備、設施、自動化控制裝置需做好火災防護工作,并配備滅火器材。
q)完成主管、副主管、領班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