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護衛日常管理工作作業指導書
1.0目的:
明確和規定護衛日常管理工作,以確保護衛服務的有效實施。
2.0適用范圍:
本公司范圍內護衛管理。
3.0職責
3.1護衛部長負責每周對小區護衛員的工作進行督導。
3.2護衛部長:
3.2.1負責對本部門各項工作進行督導;
3.2.2負責對本部門每周進行三次夜間檢查。
3.3綜合事務部負責對管理處護衛隊伍宿舍的日常管理及相關事務的處理。
4.0程序:
負責人 工作要點
護衛員 按公司相關程序、作業指導書執行
督導單位(人) 填寫《護衛員日檢表》、《護衛員夜檢表》
責任單位(人) 按規定進行糾正
督導單位(人) 督導單位(人)對不合格整改情況進行驗證
5.0支持性工具
《護衛員日檢表》
《護衛員夜檢表》
編制: 審核: 批準: 日期:
篇2:物業作業指導書:護衛注意事項
物業作業指導書
--護衛注意事項
1.0目的:規定護衛員的權利范圍。
2.0適用范圍:適用于全體護衛員。
3.0職責:根據公安部護衛員管理規定,護衛員在值勤過程當中,應掌握好法律尺度,正確行使自身權利。
4.0基本內容:
4.1在管轄范圍值勤時,對現行刑事違法犯罪分子,有權抓獲并扭送公安機關,但無實施拘留、關押、審訊、沒收財產及罰款的權利。
4.2發生在管轄區域內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有權保護現場,保護證據,維護秩序以及提供情況,但無勘察現場的權利。
4.3執行工作中,如遇違法分子不服制止,甚至行兇報復,可采取正當防衛,但注意不要防衛過當。
4.4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行為的人,有權勸阻、制止和批評教育,或送交派出所,但沒有處罰的權利。
4.5對違法犯罪行為有權予以制止,但無處罰、裁決的權利。
4.6對犯罪嫌疑分子可以監視、檢舉、報告,但無偵查、扣押、搜查等權利。
5.0支持性文件和記錄:無
編寫:審核:批準:日期:
篇3:P物業護衛員巡邏管理作業指導書
P物業護衛員巡邏管理作業指導書
1.目的:
明確護衛員巡邏內容、方式、方法和注意事項,防范各種治安隱患和違章事件的發生,確保本轄區的安全。
2.范圍:
適用于下屬分公司。
3.職責
崗位 |
職責權限 |
部門經理 |
審核巡邏路線及方案,指導和監督巡邏情況。 |
護衛主管 |
制定二套以上的巡邏路線及巡邏管理方案,每季度進行評估調整,對巡邏工作進行檢查并提出整改意見。 |
護衛員 |
按照巡邏路線和巡邏要求進行巡邏并簽到,并對巡邏路線保密。 |
4.方法和過程控制
4.1巡邏方法的要求
4.1.1巡邏方法:
A.定線巡邏法;
B.不定線巡邏法;
C.定線與不定線結合巡邏法;
D.點與線相結合的巡邏方法;
E.突擊巡邏檢查法;
4.2重要部門(位)的巡邏要求
4.2.1每班次須巡邏一次,特殊情況需加大巡邏力度。
4.2.2存在安全隱患的地點進行巡邏時,應當事先向控制中心匯報。
4.2.3檢查無人的重要部門(位)及空置房時,應檢查門窗鎖是否完好。注意里面是否有異常聲音,如有異常情況應立即向控制中心匯報。
4.2.4當巡邏到有危險標識的重要部門(位)時,需小心謹慎注意安全。
4.2.5每巡邏到一個重要部門(位)及空置房時應向控制中心反饋巡邏檢查結果。
4.3日常巡邏范圍
范圍 |
巡邏內容 |
檢查方法 |
樓內 |
樓道照明、扶手 |
燈、開關是否正常;扶手有無損壞 |
消防通道 |
是否通暢,有無雜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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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臺、樓道 |
有無可疑人和物,天臺、樓道物品是否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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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倉庫、空置房 |
門窗是否鎖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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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外 |
房屋外墻及其附屬設施 |
外墻是否有脫落或有懸吊物 |
廣場、圍墻、圍欄 |
是否有損壞,有無安全隱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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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化地 |
是否破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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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 |
車輛是否按規定停放,車窗、門是否關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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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設備設施 |
是否完好,有無漏水現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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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突發事件 |
保護現場,疏散群眾,控制事態 |
公共秩序 |
現場維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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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可疑人物 |
跟蹤、監視、盤查、驅逐 |
4.4裝修監控
4.4.1護衛員須對裝修單位的《裝修許可證》和《裝修消防責任書》進行驗證和張貼檢查,巡查時間為07:00-19:00,每天巡查三次,并在《裝修現場監控記錄表》內記錄檢查情況,《裝修現場監控記錄表》必須張貼于裝修現場。
4.4.2護衛員檢查施工人員有無有效出入證件,對已過期的證件予以回收,出入證丟失的須補辦。
4.4.3護衛員對裝修時間進行檢查,裝修施工作業時間為07:00-12:00,14:00-19:00,超時者立即制止。督促無物業服務中心留宿證明的施工人員離開裝修現場。
4.4.6裝修垃圾禁止占用消防通道,在垃圾清運車進場前禁止將垃圾搬出廠外。
4.5重點巡邏部位及注意事項
4.5.1巡邏中應分清側重點,非工作人員嚴禁進入重點部位。
4.5.2自然災害(臺風、暴雨、水災等)發生時的巡邏方法
4.5.2.1遇有臺風暴雨時,應檢查抗災儲備物資能否在緊急情況下正常使用。
4.5.2.2發現有安全隱患時立即向控制中心或管理處匯報,在增援隊伍未到前采取有效措施將損失減到最小;
4.5.2.3檢查重要部位是否有雨水進入的可能,門窗是否鎖好等。
4.5.2.4檢查室外公共設施是否牢固,將窗臺花盆、雜物移至安全位置。
4.6空置房管理
4.6.1控制中心需存放有空置房清單,如空置房有變化控制中心需做好記錄。
4.6.2巡邏檢查時需檢查空置房門鎖情況,檢查窗戶是否關好,房間內有無異聲、異色、異響,是否存在滲水漏水情況。
4.6.3除工作需要,空置房嚴禁有人進入,發現可疑人員,應及時處理并匯報。
4.6.4在臺風、雷雨天氣應檢查空置房門窗關閉情況,確保排水暢通。
4.7自然災害(臺風、暴雨、水災等)發生時的巡邏方法
4.7.1立即對所轄區域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通知所轄區域的住戶關好門窗并把陽臺上所擺花盆、雜物移到安全位置。
4.7.2檢查上下水管道、通訊設備是否完好,確認抗災物資的儲備情況。
4.7.3檢查照明、生活使用設施和接收外界信息廣播等條件是否具備。
4.7.4檢查區內所有公共設施是否牢固,發現異常要及時對其進行控制,做好防范措施并向控制中心報告。
4.7.5檢查配電房、水泵房、辦公室、資料室等門窗是否關好,有無雨水進入的可能。防止地勢較低的機電設備被水淹,并做好應急措施。
4.7.6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時,立即向控制中心或向上級領導報告,并請求增援,采取措施將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同時應注意自身安全。
4.8巡邏內容
4.8.1維護巡邏區域內的正常治安秩序,檢查、發現和堵塞安全防范方面的漏洞。
4.8.2熟悉管轄范圍內各種設施的位置,注意公用設施、綠地等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報告。
4.8.3檢查各路口消防通道、消防設備器材、安全疏散標識等是否有異常情況及消防隱患。發現火情時依照《消防滅火作業指導書》執行。
4.8.4檢查巡邏區域圍欄及圍墻是否有缺口、建筑物是否遭到破壞;安全監控系統是否有問題;檢查死角地帶的照明是否充足,有無存在安全隱患。
4.8.5盤查在巡邏途中遇到的陌生者,并有禮貌的詢問其意圖及去向,必要時進行跟蹤并通知控制中心。對沒有物業服務中心人員陪同的參觀人員應禮貌的上前詢問,并向控制中心匯報。
4.8.6發現形跡可疑人員,必須及時通知控制中心并密切監視并進行跟蹤,如其有違法、犯罪活動要設法擒拿,并及時報告上級處理。
4.8.7對停泊在巡邏區域內的車輛進行檢查、整理、監督及監管,發現可疑情況及時處理并報告。
4.8.8檢查正在施工的場所(如高空的作業,掀開井蓋的下水井、化糞池)或正在進行的消殺操作等是否設立有醒目標識以提示路人注意安全。
4.8.9對商鋪周圍環境衛生和物品擺放情況進行管理。
4.8.10平息巡邏中發現的突發事件和各種意外事件,對各種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災害事故的現場進行保護。
4.8.11制止顧客、外來人員、分承包方或物業服務中心員工的違章行為。
5.相關文件
HW-CQ01《安全管理程序》
KF-CQ03-01《裝修現場監控作業指導書》
HW-CQ01-03《突發事件或異常情況處理規程》
HW-CQ03-03《消防滅火作業指導書》
6.質量記錄和表格
HW-CQ01-01-F1《護衛員巡邏簽到表》
HW-CQ01-01-F2《護衛員值班巡邏記錄表》
KF-CQ03-01-F1 《裝修現場監控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