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衛小學師帶徒結對幫扶制度
教師的成長是一個連續性和階段性相結合的過程,教師培養提高工作既是對教師成長的鞭策,也是對學校培養新教師工作的督促。為優化師資隊伍,充分發揮我校骨干教師的傳、幫、帶作用,促進青年教師快速、健康成長,實現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持續、健康發展,根據本校實際,結合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特制訂桃衛小學師帶徒結對幫扶制度。
一、幫扶形式
1、采取“一對一”結對幫扶形式,即由一名有一定專業理論和較強的業務水平、敬業樂教、教學經驗豐富的教師作為指導老師,負責帶一個年輕教師,承擔一對一的傳、幫、帶培養任務。不僅要組織他們學習豐富的教學經驗,更為重要的是要讓他們掌握當好教師的基本要領,掌握教學藝術。
2、新教師和老教師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實行雙向選擇,相互尊重愛護,相互承擔責任和義務。
二、參與對象:
1、結對對象:(1)教齡在5年以下的新教師。(2)未評中級職稱的青年教師。(3)其它自愿參加的年輕教師。
2、指導教師:具備受聘小學高級教師職稱、縣級骨干教師兩個條件之一,在專業領域有一定的經驗。
三、結對要求:
為保證結對幫扶成效,在幫扶過程中被幫扶教師和指導教師必須分別達到以下要求:
1、被幫扶教師要求
(1)每學期至少聽指導教師課堂教學4節,并作好詳實的記錄。
(2)在指導教師指導下,每學期完成教學反思或總結1篇。學期結束時送教導處審核。
(3)在指導教師指導下,每學期上校級公開課1次以上。由教務處記錄登記,并留存教案與評議記錄。
(4)教學設計送交指導教師指導每學期不少于2次。學期結束時上交教導處接受檢查。
2、指導教師要求
(1)每學期至少聽被幫扶教師課堂教學2節。
(2)與被幫扶教師交流研討每學期不少于2次。
(3)指導被幫扶教師開展教育教學研究。
四、考核與獎懲
幫扶教師與指導教師完成各項工作,年度考核時幫扶對象的對應業績量化計入指導教師考核分,對幫扶成績突出的指導教師,在評優評先時優先考慮。
桃衛小學
二O一二年九月五日
附:興永中心學校20**-20**學年第二學期教師結對幫扶名單
指導老師
青年教師
20**年2月24日
附:興永中心學校20**-20**學年第一學期教師結對幫扶名單
指導老師
青年教師
孫祖俊
周冬娣
徐如彬
陳勇
衛聘奉
張繼平
篇2:小學留守學生結對幫扶制度
小學留守學生結對幫扶制度
為加強我校“留守學生”教育和管理,需要全社會共同關注和參與。為了讓幫扶資助活動深入開展,為“留守學生”完成學業、健康成長創造有利條件,特制定本幫扶制度。
一、領導重視,建立機構。成立了以校長、副校長、主任、黨團員等為主要成員的關愛“留守學生”成長的工作領導小組。
二、建立“留守兒童”檔案和聯系卡。工作組摸清“留守兒童”底數,建立每個“留守兒童”的檔案和聯系卡,掌握“留守兒童”的基本情況,經濟來源,家長和代理監護的基本情況等。
三、建立幫扶責任制度。幫扶人與“留守兒童”填寫結對幫扶卡,鼓勵黨員、團員、領導干部成為“留守兒童”的代理家長(義務委托監護人),及時了解他們的思想動態和生活情況,給予他們家庭的溫暖,并給予必要的幫助和引導。
四、鼓勵黨團員為“留守兒童”的代理家長,負責“留守兒童”的衣食住行和課外輔導,關心他們的思想進步和健康成長。
五、建立義務輔導隊伍。以黨團員為主要力量,成立校外義務輔導員,每人就近負責1-2名“留守兒童”,了解“留守兒童”的校外表現情況,定期與學校溝通聯系,做好“留守兒童”品行方面的教育引導工作。
六、定期開展情況通報,思想交流活動。學校定期召開幫扶人、“留守兒童”、監護人或委托監護人座談會,溝通情況,有的放矢地加強教育和管理。
篇3:關愛留守兒童結對幫扶制度
關愛“留守兒童”幫扶制度
為促進留守兒童快樂、健康成長,經研究,我校決定開展“大手拉小手”愛心結對活動,每一名教職工結隊幫扶一兩名留守兒童。為切實提高幫扶成效,特制定此幫扶制度,希遵照執行。
1、每位幫扶教師要切實負起責任,從學習、生活、情感上幫扶,確保自己所幫扶的留守學生生活上有人照料、行為上有人管教、學習上有人輔導、心靈上有人撫慰,學習安心,生活舒心,情感溫馨。
2、每位幫扶教師要詳細了解幫扶兒童的家庭、學習、生活情況,深入家庭了解家庭經濟、人口、留守兒童父母和第二監護人的詳細資料。
3、每位幫扶教師要熟記自己幫扶的留守兒童家長、現監護人的聯系電話,保證隨時能聯系幫扶兒童的家人,每周要為留守兒童提供條件,和其父母通話一次。每月幫扶人員至少要和幫扶兒童的父母通話一次,向其通報其子女在校學習、生活情況。
4、幫扶教師要經常找幫扶兒童談心交心,了解他們在學習、生活上是否有困難,及時把握幫扶兒童的思想動態,積極為他們解決所面臨的各種困難和問題,給予關愛,并做好談心記錄。同時要做到定期家訪,組織開展豐富多彩有活動,引導他們健康成長。提倡建立幫扶教師關愛留守兒童的成長日記,讓留守兒童在教師、同學的集體中成長,以對他們缺乏家庭教育進行補償,使他們走出孤獨和憂郁。
5、幫扶教師在日常活動中要優先照顧幫扶兒童:班隊會上要給留守兒童更多傾訴的機會,課外輔導時要讓留守兒童位于最前面,組織各類活動也要讓留守兒童有更多的參與面,在實踐活動中細致地教他們自主生活、自護自救的知識,讓留守兒童在遠離父母的日子里能健康快樂的成長。
6、幫扶教師對學習成績欠佳的留守兒童,應在班上組織開展“一幫一”活動,讓成績好的同學幫扶他們搞好學習成績,并在課余時間利用一定的時間為這部分留守兒童“開小灶”,使他們的學習成績逐步提高。
7、幫扶兒童在校學習期間,如發現其生病,幫扶教師要立即送其至醫院就診,嚴重的及時與監護人取得聯系。
8、幫扶教師每月要通過電話方式,與“留守學生”的家長取得聯系,讓他們了解子女的生活、學習情況,構建“務工地和學校”遠程教育網絡,尤其要多匯報兒童的進步,增強家長和留守兒童的自信心。
9、幫扶教師要認真做好幫扶兒童的心理疏導工作,并進行跟蹤服務,促使其健康快樂成長。
10、幫扶教師應定期走訪,與臨時監護人交流,及時反饋兒童的情況,幫助做好兒童的思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