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留守學生結對幫扶制度
為加強我校“留守學生”教育和管理,需要全社會共同關注和參與。為了讓幫扶資助活動深入開展,為“留守學生”完成學業、健康成長創造有利條件,特制定本幫扶制度。
一、領導重視,建立機構。成立了以校長、副校長、主任、黨團員等為主要成員的關愛“留守學生”成長的工作領導小組。
二、建立“留守兒童”檔案和聯系卡。工作組摸清“留守兒童”底數,建立每個“留守兒童”的檔案和聯系卡,掌握“留守兒童”的基本情況,經濟來源,家長和代理監護的基本情況等。
三、建立幫扶責任制度。幫扶人與“留守兒童”填寫結對幫扶卡,鼓勵黨員、團員、領導干部成為“留守兒童”的代理家長(義務委托監護人),及時了解他們的思想動態和生活情況,給予他們家庭的溫暖,并給予必要的幫助和引導。
四、鼓勵黨團員為“留守兒童”的代理家長,負責“留守兒童”的衣食住行和課外輔導,關心他們的思想進步和健康成長。
五、建立義務輔導隊伍。以黨團員為主要力量,成立校外義務輔導員,每人就近負責1-2名“留守兒童”,了解“留守兒童”的校外表現情況,定期與學校溝通聯系,做好“留守兒童”品行方面的教育引導工作。
六、定期開展情況通報,思想交流活動。學校定期召開幫扶人、“留守兒童”、監護人或委托監護人座談會,溝通情況,有的放矢地加強教育和管理。
篇2:鄉第一小學留守兒童之家建設規劃
鄉第一小學“留守兒童之家”建設規劃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從統籌城鄉發展、解決“三農”問題、促進農村新一代人才健康成長的戰略高度出發,加強農村留守兒童課外場所建設,改善農村留守兒童課外活動條件,學校、家庭、社會相配合,校內教育與校外教育相結合,基本建立起農村留守兒童課外健康成長關愛體系,使所有農村留守兒童愛有所依,能得到正常的良好教育。
二、目標任務
1、根據上級及學校安排,20**-20**學年度,在學校建設一個“留守兒童之家”。
2、留守兒童之家,設在校內,充分利用發揮農遠項目資源,面積35平方米。懸掛“ZZ小學留守兒童之家”標牌。
3、室內配備:
⑴電話1部、電腦1臺、電視1臺。
⑵桌凳32套。
⑶書刊100冊,報紙2-3種。
⑷愛心雨傘5把,小藥箱1個,6種以上商用藥品,針線包、剪刀、毛巾、臉盆、洗手液、水桶各1,熱水瓶2個,一次性茶杯常備。
⑸羽毛球、拍,乒乓球、拍,各1;跳繩5根,踺子5只。
4、建立留守兒童之家建設與管理工作機構,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建立工作制度、學習制度、教育與管理制度、室內室外活動制度、幫扶制度、資產登記與管理制度、留守兒童信息建立與變更登記制度等系列制度。做到年初有計劃、年中有活動、年末有總結,不斷總結經驗,吸取他校好的做法,確保留守兒童之家發揮應有的作用。
5、建立留守兒童信息管理檔案,詳細掌握每個留守兒童家庭、個人及其監護人相關信息,每年3月底以前將本校留守兒童登記表及匯總表報縣教育局基礎教育股。留守兒童檔案資料包括留守兒童的各類信息、成長記錄、工作計劃與總結、工作動態、活動的文字與圖片音像記錄、各類規章制度等,做到專柜存放,專人管理。
三、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張麗負責日常管理工作。各班應成立相應活動小組,明確職責與分工,抓好所在班級留守學生教育管理工作。發揮黨、少先隊等組織作用,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
2、盡快完成項目建設任務,并開展活動,學校對照考核指標體系,認真自查總結,隨時做好上級查暗訪接待工作。
3、留守兒童之家以服務、排憂、解難、促進留守學生長遠發展為己任,同時加強留守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等,教育他們做到團結互助、自強自立、自護自律、理解父母、努力學習,健康成長成才。
4、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強化責任,增進愛心,在家校聯系、心理撫慰、生活關心、學習輔導、結對幫扶等方面做好工作。積極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教育活動。每周和留守學生談心一次,每月和外出家長通話一次,每期家訪一次。開展“快樂雙休日”等活動。建設關愛留守兒童校內外志愿者隊伍和農村家庭互助隊伍。教職工和社會志愿者與留守學生結對子,勇當“代理家長”,做他們生活的知情人、學習的引路人、成長的保護人。實施校外留守小隊建設。
5、開展好家長培訓和教育工作。學校要利用外出家長返家之機開展培訓,提高家長對留守兒童監護的法律意識和能力,引導家長轉變教育觀念,改進教育方法。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科學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向他們發放《致外出務工家長的一封信》,簽訂托管協議,外出務工期間積極主動與其子女多通話、多談心,每年至少回家一次。
6、廣泛開展宣傳。利用專欄與媒體開展關愛留守兒童宣傳工作,形成學校、社會、家庭共同關注格局。
7、學校將建立留守兒童之家建設與管理責任制和考核獎懲制度、檢查制度,召開研討會,總結好的做法。本工作將根據學校實際計算計入教職工工作量。
8、學校對先進班級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篇3:X鄉初級中學留守兒童家長學校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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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幫助家長樹立科學正確的教育觀,提高家教質量,進一步營造學校、社會、家庭齊抓共管的氛圍,優化育人環境,把留守學生培養成人、成才,依據《中學德育大綱》及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家長學校是學校辦學的重要組成部分,由校長、書記直接領導,其主要任務是普及家庭教育知識,幫助家長掌握科學的教育留守子女的方法,并指導開展創建“學習型家庭”活動,為實現家庭教育的可持續發展打下階段性基礎。
第三條 充分發揮學校資源、社區資源、家長資源,促進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為留守學生的全面成長做好事、辦實事。
第二章 工作原則和任務
第三條 工作中努力做到積極主動而不越位,體現業余性。
第四條 工作上以學校、班主任為骨干,充分運用家長資源,宣傳國家、學校的一系列教育管理措施,務使家校溝通密切。
第五條 聘任德育工作人員兼職任教,輔導有關孩子的教育問題。
第六條 做好留守學生的教育工作,不讓一個孩子被遺忘。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為培養“四有”新人而合力工作。
第七條 協調社區、學校關系,為學校創立良好的育人環境。
第八條 加強家長法制、生命健康、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教育的意識。
第九條 家長學校的工作計劃、課程安排、授課教材、活動記錄等資料要建立檔案。
第三章 教學工作
第十條以學校校長為首,德育處為核心,同時聘請家長代表、社區名流、老同志等組成家長學校校務委員會,明確責任分工,定期會商家長學校工作。
第十一條 成立以在校生家長為核心的家長委員會,負責全面協調學校與家庭間工作。
第十二條 學校德育處負責實施家長學校的具體教學工作。
第十三條 確保家長學校有相對穩定的專(兼)職師資隊伍,并聘請一些有專業理論和實際工作經驗者來校輔導。
第十四條 家長學校有相對固定的教學內容,并突出德育為首,強化素質教育。
第十五條 家長學校有固定教學場所,正式掛牌授課。
第十六條 家長學校的教學以面授為主,對長年在外工作的家長通過學校網站《家長》欄目進行指導。
第四章 經費
第十七條 除學校每年核撥一定數額的經費外,努力爭取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的捐助,用于家長學校的正常活動。
第十八條 經費主要用于家長學校的資料、圖書費用,專家講座費用等家長學校的正常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