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業大學科研獎勵辦法
各院(部),行政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根據學校發展需要,經反復研討和征求意見,特制定《安徽工業大學科研獎勵辦法》,經校長辦公會議研究同意,現將《安徽工業大學科研獎勵辦法》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二○**年五月八日
安徽工業大學教學科研獎勵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和學科建設,鼓勵教職工多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實現建設高水平教學研究型大學的目標,特修訂本辦法。
第二章獎勵原則、范圍、類別
第二條獎勵原則。注重重要成果,注重較高水平,加大獎勵力度;依據成果(項目)類別、等級,按成果(項目)的獲準時間(當年1月1日至當年12月31日)給予一次性現金獎勵。
第三條獎勵范圍。我校在編在職教職工取得的冠有我校校名的成果(項目)。涉及著作的,按實施獎勵時著作者是否為我校在編在職教職工確定。
第四條獎勵類別。按科研項目、科研項目鑒定、科學技術獎、專利授權、論文、著作等六大類實施獎勵。
第三章獎勵細則
第五條科研項目獎勵及實施獎勵的相關事項,按我校《國家級、省部級項目科研獎勵暫行辦法》(安工大〔20**〕75號文)執行。
第六條科研項目鑒定,按會議鑒定和通訊鑒定兩類性質對項目負責人實施獎勵。獎勵標準,見附表1。
第七條科學技術獎(含人文社科獎),按國家級和省部級等5個層次對項目負責人實施獎勵。若我校為該項目的第一完成單位,按獲獎等級全額獎勵;若我校為第二完成單位,按獲獎等級60%的額度獎勵;若我校為第三完成單位,按獲獎等級40%的額度獎勵;若我校為第四及以后的完成單位,按獲獎等級30%的額度獎勵。獎勵標準,見附表2。
第八條專利授權。按發明專利和其他專利兩類性質對項目負責人實施獎勵。獎勵標準,見附表3。
第九條論文獎勵。按《科學》(Science)、《自然》(Nature),《科學引文索引》(SCI)收錄及《社會科學引文索引》(SSCI)收錄,《工程索引》(EI)收錄,《科技會議錄索引》(ISTP)收錄,國際學科頂尖學術期刊,國內學科頂尖學術期刊等6類期刊對論文作者實施獎勵,獎金由第一作者分配。獎勵標準,見附表4。
第十條著作獎勵。按學術專著和其他著作(非教材類)等兩類性質對著作者實施獎勵。對公開出版的學術專著的獨著者以及著作者均為我校教職工的,按獎勵標準全額獎勵;若我校著作者與非我校外人員合著,按實際撰寫的比例給予獎勵。對公開出版的其他著作的著作者,按每部2000元的標準實施獎勵,獎金由著作人分配;若第一著作者為非我校教職工,按實際撰寫的比例給予獎勵,但獎勵額度不超過2000元。獎勵標準,見附表5。
第四章獎勵程序
第十一條提供材料。申請人根據科研處的工作通知,并根據獎勵事項提供相應的項目鑒定材料、頒獎文件、獲獎證書、專利證書、論文(期刊封面、期刊目錄、論文正文)、著作(封面、目錄、版權頁)等詳細的完整材料;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受理。
第十二條審核。申請材料由科研處負責審核、匯總。
第十三條會議審查。由科研處組織專家、職能部門負責人組織會議審查;審查結果報校教學科研獎勵委員會研究決定。
第十四條公示。通過適當方式,對擬受獎成果(項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
第十五條公布、兌獎。科研處以學校正式文件方式公布受獎信息,人事處在實施獎勵的次年3月前下達通知至財務處兌現獎勵。
第十六條材料歸檔及統計。受獎的原始材料,由科研處負責歸檔。涉及統計的相關事項,由科研處長負責。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辦法第三章第九條涉及的“國際學科頂尖學術期刊”、
“國內學科頂尖學術期刊”兩類期刊的目錄,另行公布。
第十八條獎勵所得涉及扣稅的相關事項,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實施獎勵時涉及的特別或特殊的問題且難以定論的,由會議研究確定。
第二十條多次獲獎的同一成果(項目),以最高標準給予獎勵(不含上級給予的獎勵)。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未涉及但擬受獎人認為應予獎勵的,應提供相關材料,經所在單位認定后,報學校會議研究確定。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教學部分的獎勵細則等,另文制定。
第二十三條各學院可結合本單位實際,在本單位《內部分配辦法》中制訂相關的獎勵辦法。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原《安徽工業大學教學科研獎勵辦法》(安工大〔20**〕12號)同時廢止。此前發生的成果(項目)不予追溯。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由學校教學科研獎勵委員會負責解釋。
附表1:科研項目鑒定獎勵標準
性質 獎勵標準(元/項) 受獎對象
會議鑒定 4000 項目負責人
通訊鑒定 2000 項目負責人
附表2:科學技術獎(含人文社科獎)獎勵標準
等級 獎勵標準(元/項) 受獎對象
國家級一等 100000 受獎人
國家級二等 50000 受獎人
省部級一等 30000 受獎人
省部級二等 10000 受獎人
省部級三等 5000 受獎人
附表3:專利授權獎勵標準
性質 獎勵標準(元/項) 受獎對象
發明專利 5000 專利人
其他專利 500 專利人
附表4:論文獎勵標準
期刊性質 獎勵標準(元/篇) 受獎對象
Science/Nature 100000 作者
國際學科頂尖學術期刊 10000 作者
國內學科頂尖學術期刊 8000 作者
SCI(SSCI)收錄 4000 作者
EI收錄 3000 作者
ISTP收錄 1000 作者
附表5:著作獎勵標準
性質 最高獎勵標準(元/部) 受獎對象
學術專著 10000 著作者
著作(非教材類) 2000 著作者
篇2:衛生學校教科研管理及獎勵辦法
衛生學校教科研管理及獎勵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學術建設,調動全校教職工開展教科研工作的積極性,促進學校各項工作可持續發展,現制定《Z職工醫科大學Z衛生學校教科研管理及獎勵辦法》,內容如下:
一、教科研管理
(一)教職工申報教科研項目,須向教育研究室提交申請報告,經校學術委員會批準后申請各級課題。未經學校批準申請的教科研項目不納入本辦法管理。
(二)教職工申報各級課題,在立項審批后,須將一份《申報評審表》原件及《立項通知書》復印件報教育研究室備案;課題立項后三個月內將《開題報告》復印件報教育研究室備案;結題時將《結題報告》及《結題證書》復印件報教育研究室備案。
(三)經費管理:
1.凡獲得立項部門資助經費的教科研項目(不含子課題項目),學校匹配與資助經費等額的研究經費。
2.自籌經費項目實報實銷。項目負責人須提前向學術委員會提出經費使用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使用。
3.教科研經費由學校www.dewk.cn財務處統一管理。凡立項教科研項目結題后,教職工將《結題證書》和有效票據報學術委員會審核,審核后到財務處報銷;未按期結題的教科研項目學校不予報銷。
二、教科研獎勵
(一)教科研立項獎
凡教職工申請的教科研項目經相關部門正式批準立項后,學校給予獎勵(不含各級子課題項目)。教科研立項以立項批準文件為準,獎勵對象為項目組,由項目負責人進行分配。教科研項目未按期結題,立項獎將被追回。
具體獎勵辦法如下:
1.獲立項部門資助經費教科研項目獎勵辦法:
國家級項目按資助經費的15%獎勵項目組;省(部)級項目按資助經費的10%獎勵項目組;市級項目按資助經費的7%獎勵項目組。
2.自籌經費教科研項目獎勵辦法:
按國家級、省(部)級、市級分別為給予項目組1200元、800元、500元的獎勵。
(二)教科研成果獎
凡已結題的教科研項目被相關部門評定為優秀教科研成果的,學校給予獎勵。教科研成果以成果證書為準,獎勵對象為項目組。
等級 層次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國家級 5000 4000 3500
省級 3500 2500 2000
市級 2000 1000 500
注:1.兩人共同承擔的項目:主持人占80%,第二承擔人占20%。
2.三人共同承擔的項目:主持人占70%,第二承擔人占20%,第三承擔人占10%。
3.三人以上共同承擔的項目:主持人占60%,其他承擔人具體比例由項目負責人分配。
4.以上排名以合同為依據,無合同書的以申請書為準。
5.申報成員與實際實施者有變動時,由項目負責人進行分配。
(三)教材、教輔資料編寫獎
編寫公開出版的規劃教材、教輔資料,學校給予獎勵。
1.全國規劃教材
全國規劃教材指全國專科規劃教材和全國中專規劃教材。獎勵對象限于主編和副主編,以公開出版為準。
教材等級 獎勵標準(元/萬字) 最高額度(元)
全國專科規劃教材 200 3000
全國中專規劃教材 150 2000
2.公開出版的教輔資料
公開出版的教輔資料指規劃教材以外的各種教材、講義、習題集等。獎勵對象為編寫組,由主編進行分配,以公開出版為準。
獎勵標準:80元/萬字;最高額度:1500元。
(四)獎勵實施
1.凡符合上述獎勵條件者,于每年3月申報人填寫《Z職工醫科大學Z衛生學校教科研獎勵申請表》,向校學術委員會提供上年度教科研立項、成果原件和有關材料,校學術委員會審核后報學校批準實施。
2.申報人務必做好教科研材料歸檔工作。
3.同一題材或同一內容的教科研成果,以最高獎勵標準獎勵一次,不重復獎勵。已實施獎勵的項目再次獲得更高級別獎勵時,只發給差額部分獎金。
三、本辦法適用范圍為全校在職教職工。
四、納入本辦法管理及獎勵的教科研項目系指在各級政府行政部門及主管教科研工作的事業單位立項及評定的教科研項目。
五、納入本辦法管理及獎勵的教科研項目主持人須為學校在職教職工,且項目內容與學校教育教學、醫療、管理等工作密切相關。
六、要堅決杜絕教科研工作中的侵權或剽竊等學術不端行為。如發現此類現象,除追回本人已報銷的費用或(和)發放的資金外,五年內學校不予報銷教科研費用或(和)不予教科研獎勵,并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行政處分或追究其它責任。
七、本辦法解釋權歸校學術委員會。
Z職工醫科大學Z衛生學校
篇3:區高級中學教科研工作獎勵制度
區高級中學教科研工作獎勵制度
教科研工作是學校教育教學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重視教科研,對提高教師的素質,促進教師專業化發展,提升學校辦學品位具有重要意義。為了調動教師的積極性,鼓勵廣大教職工積極開展教育教學研究,提高教師的業務素質,促進教育教學質量的不斷提高,促進校園和諧發展,特制定本條例。
一、基本要求
1.高級教師每學年要撰寫一篇具有較高水平的教育教學論文、教育管理等方面的文章,在區級或區級以上刊物發表;或省級以上論文評比中獲獎,參與校級及校級以上教科研課題的研究。
2.中學一級教師每學年要撰寫一篇有質量的教育教學論文、教育管理等方面的文章,在校級及校級以上報物上發表;或市級以上論文評比中獲獎,參加校級及校級以上的教學展示活動。
3.初級職稱的教師在任職期間必須每學期要撰寫一篇有質量的教育教學論文,參與校級及校級以上教科研課題的研究并取得成果。
二、獎勵辦法
為鼓勵教師參加教科研活動,建立有效的獎勵機制,特對教科研獎勵條例做如下說明:
1.教科研獎勵的對象為本校的組織機構、課題組或教職工個人,多人合作的成果 ( 課題除外 ) 只獎勵第一作者。
2.所有教科研成果將在履行確認、登記和備案后于學期末獎勵。
3.因頒證部門的原因導致教科研成果不能按時上報,參加評獎,可放在下一年度上報。
4.教科研先進處室、先進教研組和先進工作者的表彰,將在學校學年工作總結大會上統一進行。
三、獎勵方案
(一)教師專業成長獎勵標準
類別特級教師學科帶頭人青優(教學標兵)教學骨干
省級1000002000010000----
市級----1000030001000
區級----30001000300
注:同一學年內一次性按最高級別獎勵兌現。
(二)教科研課題成果獎勵標準
1.學校對在各級別立項的教科研課題進行成果獎勵。
凡通過鑒定的科研課題,主持人或課題組長須向教科室提供課題申請書(原件)、立項批復書(原件)、結題報告 ( 研究報告 ) 、發表或獲獎論文等材料。只有結題證書者按獲獎論文處理。
2.各級課題的獎勵標準如下
(1)分三次給予獎勵課題組:
A.批準立項并通過鑒定的課題按下列標準獎勵:
類別國家級省 級市 級區 級校 級
規劃10000600030001000----
學會500030001500500----
個人--------500200----
B.中期評估獎勵標準:
類別國家級省 級市 級區 級校 級
規劃20001000500300----
學會1000500300150----
個人--------10050----
C.結題獎勵標準:
類別國家級省 級市 級區 級校 級
規劃10000600030001000----
學會500030001500500----
個人--------500200----
3.凡課題無特殊原因,不能按時結題的,或經上級教科研機構評鑒為不合格者,應受到以下懲處:
A.收回立項獎勵和中期評估獎勵;
B.不發結題獎;
C.年終考評時,科研方面不得分。
(三) 教師論文獎勵標準
1.論文(含教案、案例)評比
參加由國家、省、市、區級教育學會、專業技術委員會、教研室、教科室等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論文評比。如:"五四"杯、"園丁"杯、"師陶"杯等。
等級獎金級別
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省級600300150
市級40020**00
區級20**0050
2.論文發表:凡在正規教育期刊(有ISSN 國際標準刊號)上發表的專業類文章憑稿費通知單領獎勵:國家級(核心期刊)600元/篇,省級400元/篇,市級200元/篇。《**教育》發表的文章30元/篇。
(四)教師著作獎勵標準
由出版社正式出版(有 ISBN是國際標準書號)的專著 (10 萬字以上 ) ,每部獎勵 10000 元。
注:不含練習冊性質的教輔資料類書籍。
(五)通訊報道獎獎勵標準
為鼓勵各處室組或個人關心和了解學校工作,注重總結和挖掘本校教育教學管理和改革的經驗與做法,促進辦學水平的提高,擴大學校影響,特設通訊報道獎。凡在《人民日報》、《中國教育報》、《人民教育》、《zz日報》、《zz教育》等教育報刊和各級黨報上發表的宣傳本校工作的通訊
報道類文章, 2000 字以上分別按同類別發表論文的兩倍獎勵。
(六)教師競賽獎勵標準
1.賽課、好課評比、基本功大賽等現場競賽
等級獎金級別
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省級20001000600
市級120**00300
區級40020**00
注:不重復計算,以最高級別為準;以相關部門的證書為憑。
2.自制電教器材、課件制作等非現場競賽
等級獎金級別
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省級600300100
市級40020**0
區級20**0060
(七)教師輔導學生競賽獎勵標準
1.學科現場競賽(奧賽類)
由教育主管部門舉行的奧賽類學科現場競賽,非教育主管部門舉辦的不在獎勵范圍內。
等級獎金級別
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國家級30002000800
省級20001000600
市級1000600200
區級20**0050
注:輔導期間學校一律不另行安排輔導時間,不發輔導費。
2.學科現場競賽
由教育主管部門舉行的學科現場競賽,非教育主管部門舉辦的不在獎勵范圍內。
等級獎金級別
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國家級1000600400
省級800500300
市級500300100
區級1005030
注:輔導期間學校一律不另行安排輔導時間,不發輔導費。
3.學科非現場競賽(上報參賽、參展)
由教育主管部門舉行的學科非現場競賽,非教育主管部門舉辦的不在獎勵范圍內。
等級獎金級別
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國家級1006040
省級805030
市級503020
區級3020**
注:教師指導學生作文在正規報刊、雜志上(憑稿費通知單)發表60元/篇。
(任課教師與指導教師各半)
(八)體育競賽獎勵標準(含:音樂、美術現場競賽)
1.單項獎
類別國家級省級市級區級
一等獎-----20**50100
二等獎-----15010060
三等獎-----805030
注:體育比賽1-2名為一等獎,3-4名為二等獎,5-6名為三等獎。
2.團體獎
類別國家級省級市級區級
一等獎-----300020001000
二等獎-----20001000600
注:體育比賽1-2名為一等獎,3-4名為二等獎,5-6名為三等獎。
(九)先進教研組、備課組獎勵標準
1.被評為市先進教研組200元/人。
2.被評為區先進教研組100元/人
(十)學歷層次進修獎獎勵標準
1.取得研究生文憑的一次性獎勵6000元。
2.取得博士生文憑的一次性獎勵20000元。
注:教師進修期間,學校不予報銷任何費用。
注:教學質量教研抽測獎勵按另文規定。
本方案解釋權歸校長室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