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廢物處理方案
為加強醫療廢物的安全管理,有效預防和控制醫療廢物感染,確保安全,防止因醫療廢物導致傳染病傳播和環境污染事故發生,保障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等規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健全組織,完善制度。
成立了醫療廢物管理領導小組,明確了職責任務。制度了醫療廢物管理制度和醫療廢物管理人員職責。設立醫療廢物分類表、醫療廢物交接登記表、醫療廢物轉移聯單等。建立醫療廢物處置流程,保障醫療廢物安全處置的正常運行。
二、分類收集管理:
1、分類收集規范,嚴格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杜絕醫療廢物與生活垃圾混放。
2、將醫療廢物分別放入帶有“警示”標識的專用包裝物或容器內,損傷性廢物放入專用銳器盒內,不得再取出。
3、醫療廢物達到3/4滿時,做到有效封口,貼上標簽。
4、病原體培養基、標本、菌種和毒種保存液,應先高壓滅菌后再按感染性廢物處理。
5、隔離傳染病人或疑似傳染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及生活廢物,應用雙層專用包裝物,并及時密封,貼上標簽,按感染性廢物處理。
三、收集轉運管理:
1、專業人員管理:運送醫療廢物專職人員在運送時,必須穿戴防護服、口罩、帽子、手套、防護鞋等,定期體檢。
2、運送醫療廢物人員每天按規定時間、路線運送至暫存地。
3、運送前檢查醫療廢物標識、標簽、封口,防止運送途中流失、泄漏、擴散。
4、及時清潔消毒運送工具。
5、嚴防暴露損傷,發生暴露應及時報告感染管理科。
四、暫存設施及登記管理:
1、醫療廢物暫存處:暫存地遠離醫療、食品加工、人員活動區,有防鼠、防蚊蠅、防蟑螂、防盜、防滲漏措施,易于清潔消毒。
2、暫存點消毒管理:暫存點的警示標識清楚,交接記錄完整,消毒記錄及時。配備相應的消毒工具,器具及設備,醫療廢物轉出后采用有效氯進行消毒。
3、醫療廢棄物暫存點有專人管理,有“警示”標識和“禁止吸煙,飲食”的標識。
4、醫療廢物在暫存處存放不超過2天。
5、產生和運送醫療廢物的科室,對醫療廢物來源、種類、重量、時間、去向、經辦人簽名等內容進行登記。醫療廢物由負責清運、焚燒處理,登記資料保存三年。
6、醫療廢物不得自行處理,禁止轉讓,買賣事故發生,定期督查。
五、應急預案:建立發生醫療廢物意外事故時《應急預案》,對轉運途中發生醫療廢棄物泄漏,必須采取相應的安全應急處理措施,嚴防發生第二次污染,確保安全。
篇2:醫院醫療廢物處理登記制度
人民醫院醫療廢物處理登記制度
為加強對醫療廢物的管理,有效預防和控制疾病傳播,保護環境和人體健康,醫療廢物處理需實施登記制度:
1、醫療廢物收集人員第日下午2:30到各科室收集使用后的醫療廢棄物:如棉球、紗布、一次性輸液(血)器,注射器等。科室與收集人員應做好交接登記工作。
2、每天早晨6:00將前日收集到的醫療垃圾移交給龍巖市澤豐醫療垃圾臨時處置站的垃圾清運工,雙方需在移交單上簽上名字。
3、醫療廢物暫時貯存時間不得超過2天。交接后,應及時對堆放處及整個房間進行清洗消毒,并確保污水進入凈化站處理。
4、在規定接收醫療廢物時間外,暫時貯存間門要上鎖,防止廢棄物被拿流向社會。
5、管理員要確實做好自身防護措施,如:佩戴手套、口罩帽子、水鞋等。
6、管理員必須將每日的交接單保管好,月底統一交總務科,資料保存3年,以備查驗。
7、總務科管理人員將不定時進行檢查,如發現未按規定做,將給予處罰。
篇3:人民醫療廢物處理意外事故應急方案
人民醫療廢物處理意外事故應急方案
醫療廢物處置不當,可導致意外事故的發生,為確保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處理醫療廢物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加強個人防護。
二、在處理過程中被血液或體液濺入眼睛、口腔,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
三、被污染的銳器刺傷后,立即在傷口旁輕輕擠壓,盡可能擠出傷處血液,用肥皂水和流動水沖洗傷口。立即包扎。嚴禁進行傷口局部擠壓。立即報告院感辦,及時尋求醫療服務和咨詢,根據檢查報告進行暴露后補救。
四、若皮膚被血液或體流污染,應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沖洗。
五、地面、墻面、物品被血液或體流污染,立即有稀釋含有效氯消毒液浸泡十五分鐘,然后帶手套進行擦洗。
六、發現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時,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采取減少危害的緊急處理措施,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同時向所在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居民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