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部門、關鍵流程、重點患者身份識別及交接制度
為了確保醫療安全,同時使住院患者權益及生命安全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醫院制定本制度。
一、患者身份識別制度由醫務科、護理部、門診部聯合制定。
二、醫務人員在給病人用藥、使用血液和血液制品、采集血液和其他標本、為病人提供其他的診療操作之前均應對患者身份進行識別,準確無誤后方可從事診療活動。
三、至少同時使用二種(或二種以上)患者身份識別的方法。
四、我院患者身份識別采用患者姓名、住院號和患者家屬及陪護親友識別,不得僅以床號作為識別的依據。特別注意在使用患者姓名進行識別時,不可以問病人‘你是***嗎?”,而是要詢問病人“請問你叫什么名字?”,讓病人回答,然后將病人的回答與手中的信息進行核對。
五、對所有來診患者均要進行身份識別,相關工作人員有責任依據患者的身份證、戶口本、醫保卡等有效證件,在各種醫療文書、收款依據上準確填寫患者的姓名、性別、年齡等。
六、無有效證件證明其身份的患者,接診醫師要求患者本人親自填寫姓名、年齡等;對暫時無法識別身份的患者要在病歷上注明原因,待明確身份后再按病歷書寫規范補寫。
七、嚴格執行查對制度,準確識別患者身份。在進行各項治療、護理活動中,至少同時使用姓名、性別、床號三種方法確認患者身份。
八、進行介入或有創診療前,施術者要親自與患者(或患者親屬)面對面溝通,并把溝通內容簡明扼要記錄在病歷上。
九、醫院要求各科對無法有效溝通(如昏迷、神志不清、無自主能力、新生兒等患者)及需要手術治療的患者,建立使用“腕帶”標識牌,作為住院患者的識別制度,在進行各項診療操作前要認真核對患者“腕帶”上的信息,準確確認患者的身份。
十、“腕帶”牌記載患者信息包括:科別、床號、住院號、姓名、性別、年齡、診斷等,由病房的值班護士負責填寫。
十一、要求所有重癥監護室、急診搶救室、分娩室(新生兒)、新生兒病房、所有進入手術室患者以及所有處于昏迷狀態的患者均要佩帶“腕帶”牌,以便身份核對識別。
十二、“腕帶”牌上填寫的患者信息必須經二人核對后方可使用,若損壞需更新時同樣需要經兩人核對。佩戴“腕帶”標識應準確無誤,注意觀察佩戴部位皮膚無擦傷,血運良好。
十三、完善并落實護理各關鍵流程(急診、病房、手術室、重癥醫學科、產房之間的流程)的患者識別措施、交接程序與記錄。
十四、關注重點環節的患者身份識別,細化識別流程。
(一)手術患者識別:采用“腕帶”、“患者家屬及陪護親友”、“患者姓名、性別、住院號”識別。
手術前一天由病房主班護士確認患者身份,戴“腕帶”。主管醫生進行手術部位標記。
手術患者核對:依據手術通知單和患者病歷查對:患者姓名、性別、年齡、病案號、診斷、手術名稱、手術部位(左、右)等。
接患者之前:手術室護士與病房護士查對;還必須與清醒的患者交談查對,進行“患者姓名、性別、年齡、手術名稱、手術部位”的確認。
進入手術間之后:麻醉醫生查對。
麻醉之前:手術醫生、麻醉師與手術室巡回護士還必須共同與清醒的患者交談查對,進行“患者姓名、性別、年齡、手術名稱、手術部位”再次的確認。昏迷及神志不清患者:應通過“腕帶”及與陪伴親屬進行查對。手術者切皮前:由手術室巡回護士,提請手術者實行手術“暫停”程序,經由手術者與參與手術的其他/她工作人員進行“患者姓名、性別、年齡、手術名稱、手術部位”最后的核對確認之后,方可切皮手術。
醫務科設計手術安全核對表,按要求規范填寫,入病案保存。
(二)輸血患者身份識別:采用“患者家屬及陪護親友”、“患者姓名、性別、住院號”識別。
根據醫囑,輸血及血液制品的申請單,病房護士需經二人核對患者姓名、病案號并與患者核實后方可抽血配型。
輸血科須經二人核對輸血申請單和配血血樣,同時檢查采血日期、血液有無凝血塊或溶血,并查血袋有無破裂后進行交叉配血。
病房護士檢查輸血單與血袋標簽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含Rh因子)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報告有無凝集。
輸血前需兩人核對患者床號、姓名、住院號及血型(含Rh因子),無誤后方可輸入。
(三)ICU患者身份識別:采用“腕帶”、“身份證”、“患者家屬及陪護親友”三種方法中兩種方法識別。
(四)急診科、病房、ICU、產房之間的患者身份識別
1.患者出急診科進入病房,由急診科人員、接診室值班人員、病房值班護士共同確認患者身份并雙簽名于“科室間患者身份確認表”中。
2.患者出入病房和ICU之間,由病房護士和ICU護士共同確認患者身份并雙簽名于“科室間患者身份確認表”中。
3.患者出產房進入病房,由婦產科雙人共同確認患者身份并雙簽名于護理記錄中。
4.醫務科設計“科室間患者身份確認表”,按要求規范填寫,入病案保存。
(五)昏迷、神志不清、無自主能力的重癥患者、手術患者、新生兒在診療活動中使用“腕帶”和“患者家屬及陪護親友”作為各項診療操作前辨識患者的手段,并在全院各病房、ICU、急診室實施,并按要求做好登記記錄。
護士在給患者使用“腕帶”標識時,實行雙人核對并簽名。
(六)門診病人使用患者姓名識別,患者出生日期、住址、電話號碼作為患者識別的補充信息,當使用識別碼有困難時可選擇這些補充信息來確認病人。醫院管理實施信息化后,使用患者姓名和就診卡識別。
無名患者身份標識制度和核對流程
為了確保醫療安全,對無法進行身份確認的無名患者有身份標識的方法和核對流程,同時使患者權益及生命安全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一)身份標識方法
1、接診護士給患者戴上腕帶并注明:姓名(無名+日期)、性別(注明男女)、年齡(不詳)、住院號或門診號、過敏史(不詳)。如患者住院還需填寫床頭卡。
2、如需急診檢查、手術、住院,各類單子均填無名、住院號或門診號、性別等。
3、對所有身份不明患者,接診人員要及時報告總值班或保衛科,聯系政府相關部門協助確認患者身份。
(二)身份確認后:
1、聯系患者家屬,確認患者姓名,并換上標有患者正確姓名、年齡等信息的腕帶和床頭卡。
2、未住院的無名患者如在離開急診科時其身份已得到確認,急診科醫院應在急診病歷上記錄。
3、住院的無名患者身份確認后醫護人員要在病歷資料上完整準確記錄患者信息。
(三)無名患者身份核對流程
患者身份確認后,更換腕帶,二名護士核對
使用二種以上患者身份識別方式(性別、
住院門診號)
醫務人員在各種診療、護理活動中,嚴格
執行查對制度
二名護士核對腕帶信息
正確標識患者腕帶信息
無名患者就診
轉科交接登記制度
1、對需要轉科治療的患者,醫生須評估患者病情;根據轉科醫囑,護士電話通知轉入科室。并將風險及注意事項告知患者。
2、轉科患者由護士和(或)醫生護送,攜帶患者病歷、未用液體至轉入病房,做好床頭交接班。
3、保證轉運工具功能良好,確保患者在轉運過程中安全,酌情備帶相應急救物品及藥品。
4、轉入科室在接到患者轉科通知后,護士立即備好備用床及必需物品。
5、患者入科時,護士應主動迎接并妥善安置患者。
6、科室設立患者轉科交接登記本,認真評估患者,轉出、轉入雙方必須做到六交清:即患者治療交清,患者病歷資料交清,患者生命體征交清,患者各種導管交清,患者使用各種儀器交清,患者皮膚情況交清。
7、交班者及接班者需簽科別及全名。
【急診科與病房交接登記制度】
1.需要到病房住院治療的急診患者,由急診醫生開具入院證,患者家屬辦理入院手續。
2.急診護士電話通知病房值班護士,簡單介紹患者病情,病房護士準備病床及相關醫療設備。
3.急診護士整理好患者的病歷資料、藥品,送患者到病房。
4.急診護士與病房護士交接患者,包括患者姓名、登記號、診斷、生命體征、病情、治療情況和用藥等。
5.急診護士詳細填寫轉運患者交接記錄單,并同病房護士雙簽名。
6.轉運患者交接記錄單存在病房,以備核查。
附:急診科與病房交接流程
【病房轉ICU交接登記制度】
1.危重患者經醫護人員評估需轉ICU者,由病房護士聯系ICU護士,準備床位及儀器設備。
2.病房護士準備好患者的病歷資料、藥品等。
3.病房護士和醫生一起將患者轉送至ICU。
4.病房護士與ICU護士共同交接患者,包括患者姓名、登記號、診斷、神志、生命體征、手腕帶、病歷資料、治療情況、藥物等。
5.病房護士詳細填寫轉運患者交接記錄單,同ICU接診護士雙簽名。
6.轉運患者交接記錄單存在ICU,以備核查。
附:病房轉ICU交接流程
【病房與手術室交接登記制度】
1.病房事先通知手術室準備迎接手術病人,以便手術室做好搶救和手術準備。
2.術前1日手術室護士訪視患者,了解患者基本情況,緩解患者緊張情緒。
3.病房護士充分做好術前準備,完善護理記錄,以確保手術順利進行。
4.手術開始前手術室護士到病房接患者入手術室。
5.根據手術通知單,手術室護士、病房護士、患者三方核對患者床號、姓名、登記號、診斷、管道、禁食禁飲、手術部位等,并做好交接記錄,準確無誤后方可接入手術室,同時攜帶病歷及所需物品。
6.手術結束后,由麻醉師、手術醫師、巡回護士共同將患者送回病房。巡回護士與病房護士交接患者的衣物、病歷、皮膚情況、神志等,核對后在接送患者核對單上雙簽名。
7.接送患者時,注意患者安全。尤其是特殊患者,如:神志不清、嚴重外傷、休克等隨時可能有病情變化者應有一名醫師陪同護送至手術室,以保證患者安全。
附:病房與手術室交接流程
【病房與產房交接登記制度】
1.病房醫生觀察引產待產婦產程進展情況,需轉產房者,及時聯系產房。
2.病房醫生與護理人員一起護送待產婦入產房。
3.病房醫生、產房助產士、待產婦三方進行交接,包括待產婦的床號、姓名、登記號、診斷、產程進展情況等,并雙簽字。
4.助產士進行接產工作。
5.產后在待產室觀察2小時后,由助產士、護理人員護送回病房,同時攜帶死胎及附屬物,助產士與病房護士進行床旁交接,包括產婦的生命體征、子宮收縮情況、陰道流血情況、用藥情況等,雙簽字。
附:病房與產房交接流程
病房醫生觀察待產婦產程進展情況,需轉產房者,聯系產房
【病房與病房交接登記制度】
1.轉出科室護士接到患者轉科醫囑后,通知患者及家屬做好轉科準備。
2.轉出科室事先通知轉入科室,以便轉入科室做好接收或搶救準備。
3.轉出前,轉出科室護士了解患者基本情況,做好心理疏導,緩解患者緊張情緒。
4.轉出科室護士做好轉科準備,完善各項護理記錄,攜帶患者物品護送病人到轉入科室。
5.轉出科室護士與轉入科室護士進行詳細交接,包括患者的姓名、登記號、診斷、病情、皮膚、管道及物品等,并做好交接記錄,雙簽字。
附:病房與病房交接流程
篇2:醫院患者轉院制度
第五醫院患者轉院制度
為規范住院患者轉院程序,使患者得到及時、合理、有效的診斷與治療,確保醫療質量與安全,特制定我院住院患者轉院制度,具體規定如下:
1.遇有疑難或危重患者,由于本院設備及技術水平所限,診療困難,需要轉其他醫院診療者,必須請院外會診,征得同意,由科主任提出,填寫好《轉院申報單》,報醫務科審核,并形成初步意見后,報分管院領導批準.方可辦理轉院手續。
2.危重患者轉院須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穩定后方可轉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隨車護送搶救,保證途中安全,嚴防發生意外。
3.患者轉院時,應書寫病歷摘要,介紹病史、病情及有關檢查資料,以供轉入醫院診治參考。
4.本院或本科已同意轉入的患者,接到患者入院通知后,應予收治,不得推諉、拒收。
5.對違反以上制度擅自將患者轉出或轉入,醫院將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經管醫生通報批評及扣除績效工資等處罰,因擅自轉出或轉入造成不良后果及醫療糾紛時,按醫院有關制度及規定對當事人進行處罰。
**第五人民醫院患者轉院申報單
申報日期:年月日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科室
床號
住院號
目前診斷
轉院理由
經管醫生簽名:
轉往
醫院
科室
科室意見
科主任簽名:
醫務科意見
科主任簽名:
院領導意見
院領導簽名:
篇3:某醫院醫保患者出、入院管理規定
z醫院醫保患者出、入院管理規定
一、入院管理規定
(一)醫保患者辦理住院手續時,應攜帶《醫保手冊》、社保卡到住院處,工作人員認真核對參保人員《手冊》中的照片,并根據患者的診斷,按《手冊》填寫的身份、數據及其它信息進行登記;患者未在紅名單內或未持醫保手冊者,應全額繳費,手工報銷。
(二)醫保、工傷、合作醫療患者住院時,應持“醫保手冊”、“工傷證”、“合作醫療證”到住院處辦理住院手續。住院處工作人員應在住院單上加蓋“醫保”、“合作醫療”、“工傷”章,以提示病房醫生在為患者診治時要按相關規定執行。
(三)凡辦理住院手續的醫保患者其住院通知單上醫生注有以下原因者:交通事故、醫療事故或其它責任事故造成傷害的;因吸毒、打架或違法行為造成傷害的;因自殺、自殘、酗酒等,住院處工作人員應全額收取患者住院費用。如醫生診斷未詳細注明,經辦人有疑問時,有責任詢問患者的受傷原因,并按醫保規定收取其住院費用。
(四)醫保患者在住院期間嚴禁請假外出,其請假期間的醫療費用住院處按自費收取。
二、出院管理規定
(一)患者出院時,病房為醫保患者提供出院診斷證明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患者,一份附在病歷中,一份隨出院通知單交到出院處,經辦人將診斷證明貼在患者結算明細單上,報醫保中心審閱。
(二)參保人員辦理完出院結算手續后,出院處才可將《手冊》返還患者。
(三)患者自院方開出出院通知單的第三天后拒不出院者,其醫療費用住院處按自費收取。
(四)參保人員出院后,從出院處通知其結算醫療費用之日起兩周后仍未來結算的,出院處應將其《手冊》號及公民身份證號碼上報參保繳費的區、縣社保中心。
違反《手冊》使用管理規定,造成醫療保險費用結算錯誤者,北京市醫保中心將追回其相關費用,要杜絕此類問題發生。
zz醫院醫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