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體育器材借還、賠償制度
1、所有體育器材均應放在器材保管室內,并由專人管理。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不得隨便拿出器材保管室。
2、為保證教學和訓練的需要,體育器材一般情況下不得外借,特別是易損物品和器材,釘子鞋、服裝等。
3、借用體育器材,在不影響正常教學和訓練的情況下,應按規定由借用單位憑介紹信辦理借用手續,并一律不得轉借。凡本校教師借用,一律憑借條并注明歸還日期,如有丟失或損壞一律照價賠償。
4、體育教學和使用的器材,必須由任何教師填寫體育器材借用單,方可借用,并須按時歸還,如有丟失或損壞,一律由任課教師負責追回或令其賠償。
5、班級課外活動借用器材,應由體育委員持體育器材借用單借用器材,如有丟失或損壞應由保管人員負責追回或令其賠償。
6、體育運動場地一般不外借,凡需借用的單位,應持介紹信與學校聯系,經批準后方可使用。使用單位應付場地維修費,如需借用器材,則根據使用的多少和磨損程度,酌情增加收費。如有丟失或損壞一律照價賠償。
篇2:中小學體育器材場地制度
中小學體育器材場地管理制度
一、各類體育器材均應登記造冊,臺賬清楚,新購器材及時登記,物品實際數量與記錄相符合。易損耗器材要定期補充,保證教學、活動正常進行。
二、可移動器材要有專室存放,專人保管。器材存放規范、有序,特殊器材有專用設備存放,貴重器材可由教師負責保管。保管室要做到安全、方便、整潔。
三、各種器材使用時要注意安全,容易造成傷害的器材不要讓學生搬運。正常使用器材要登記,有器材借還和損壞賠償制度。
四、室內體育場地有固定開放時間,按時開放使用。使用后要及時整理,保持清潔衛生。
五、室外場地、設施符合有關標準和安全要求。
六、場地、器材應定期檢查,按時保養,及時維修,確保安全。
篇3:學校體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體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體育器材是體育課的必備設施;加強體育器材管理;防止流失充分發揮教學功能作用。由體育組長分工管理,體育教師專人負責.
1、體育器材要登記造冊,建好臺帳.
2、體育器材室保持干凈、整潔,器材物品放置有序.
3、教育學生愛護體育器械器材,事故損壞照價賠償.
4、體育器材不得外借,如有損壞、傷痕及時修補.如果管理不嚴造成丟失,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