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年度考核工作總結
根據***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關于做好二o**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市人〔**〕40號文件)要求,按照機關事業單位的考核范圍、內容、標準、原則、等次等程序,結合我縣實際,于**年11月26日,安排布置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年度考核工作。現將年度考核工作總結如下:
一、基本情況
全縣有機關事業單位72個,共有在職職工7914人,應參加考核人數7902人,實際參加考核人數7902人。考核為優秀等次1517人,占職工總人數的19%,占應考核人數的19%,其中公務員(黨群機關工作者)291人,占公務員(含黨群機關工作者)總數的20%;機關工人26占該類別應考核人數的16%;事業單位管理人員18人,占該類別應考核人數的17%;專業技術人員1063人,占該類別應考核人數的19%;事業單位工人119人,占該類別應考核人數的15%。考核為稱職(合格)等次的6160人,占應考核人數的78%。
二、主要做法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考核工作是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公務員實施監督的重要手段,是識才用人的基礎和依據,也是加強機關**政廉政建設的重要措施。為此,縣委、政府高度重視,組織、人事部門領導認真抓,隨時聽取考核工作進展情況匯報,對考核工作中存在困難和問題進行協調處理,及時給予指導。各考核單位把年度考核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高度重視,成立了以主要領導任組長的年度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確保考核工作有領導、有組織、有步驟,順利進行。
2、統一布置,嚴格考核程序
為做好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不斷提高考核的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確保考核質量。組織人事部門既分工又合作,統籌安排布置考核工作,分級負責、嚴格把關、互通信息、確保質量,嚴格考核內容、等次、標準、原則、程序;在量化考核的基礎上,與平時考核緊密結合起來。特別是對受黨政紀律處分的人員,在縣紀委的配合下,做到考核有根有據,定位認真準確。
3、年度考核堅持政策,把好“兩頭”,確保質量
為客觀公正地對工作人員一年來的政治思想表現、工作能力、文化專業知識和工作成績作出科學合理的評價,為事業單位的發展、選才用人提供依據,我們在考核工作中始終堅持考核標準,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的考核原則,嚴把質量關,把好“兩頭”。一是堅持優秀比例不突破單位工作人員的20%;二是堅持分類型、分職務、分層次確定優秀等次,統籌兼顧各層次、各類型、各職務的優秀比例;三是對受黨政紀律處分人員按照處分結果,依據有關政策,確定考核等次;四是對違紀、違章人員確定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等次人員,必須有考核的記錄材料和專題說明材料。
三、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1、今年度考核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工作量大,在布置考核工作中有安排不夠細致、不夠規范之處,存在趕時間、趕任務的現象。
2、國家機關及黨群機關3-5人的單位較多,為考慮照顧優秀比例,因此鄉科級領導干部優秀比例與總人數相比,略有突破。
篇2:北京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試行辦法(2005)
關于印發《北京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試行辦法》的通知
京人發[20**]103號
各區、縣人事局,市屬各委、辦、局、總公司人事(干部)處,各高等院校人事處,各人民團體人事(組織)處: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我局制定了《北京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試行辦法》,經市委、市政府領導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 北京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試行辦法.doc
20**-12-16
北京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試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工作,完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制度,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考核必須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實行領導考核與群眾評議相結合、考核工作實績與考核工作態度相統一的方法。
第三條 考核的范圍包括本市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經批準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列入本辦法的適用范圍。
事業單位領導干部的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和規定的程序進行。
第二章 考核的內容和標準
第四條 考核的內容應當與崗位的實際需要相符合,主要包括品德、能力、知識、業績等方面,重點考核工作業績。
品德:主要考核職業道德的表現,以及遵紀守法、工作態度、工作作風和勤奮敬業的表現。
能力:主要考核適應本崗位的工作能力以及創新能力。
知識:主要考核應掌握的與本崗位相關的理論知識和業務知識。專業技術人員增加考核參加繼續教育學習的情況。
業績: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取得的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以及專業技術人員的獲獎、發表論文、獲得專利、出版論(譯)著等情況。
第五條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標準是:
優秀:品德、能力、知識、業績表現突出,并能夠全面履行聘用(勞動)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和崗位工作要求,高質量地完成工作任務,并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或做出突出貢獻。
合格:品德、能力、知識、業績表現較好,并能夠履行聘用(勞動)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和崗位工作要求,全面完成工作任務。
基本合格:品德、能力、知識、業績表現一般,部分履行聘用(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和崗位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務存在不足。
不合格:品德、能力、知識、業績表現差,不能履行聘用(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和崗位工作要求,不能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
第三章 考核的基本程序
第六條 考核分為年度考核、日常考核或聘期考核等。年度考核是對工作人員進行的年度綜合評價,應與日常考核相結合,一般在每年年末或翌年初進行;日常考核可由事業單位自主組織實施;聘期考核可參照年度考核程序適當簡化。
第七條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被考核人個人總結、述職,填寫《年度考核登記表》。
(二)在一定范圍內民主測評。
(三)部門主管領導在民主測評的基礎上,根據日常考核和個人總結寫出評語,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見。
(四)本單位考核(聘用)工作組織在群眾評議意見和受聘人員部門主管領導意見的基礎上提出考核等次意見,由聘用單位領導人員集體確定考核等次,并將擬確定為優秀等次人員基本情況,在本單位范圍內公示。年度考核確定為優秀等次的比例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工作人員確定考核等次后,本單位考核(聘用)工作組織應將《年度考核登記表》送達被考核人,其簽字后存入個人檔案。
(六)按照聘用和管理關系,上一級主管領導與被考核人進行談話,肯定成績,指出努力方向,聽取工作建議,進一步改進工作,提高個人和組織績效。
第八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對年度考核結果如有異議,可在接到考核結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內,向本單位考核(聘用)工作組織提出申請復核,考核(聘用)工
作組織在十日內提出復核意見,填入《年度考核登記表》,并通知本人。本人對復核意見有異議的,可在接到復核意見之日起十日內再向上一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由上一級主管部門作出最終結論。
第九條 特殊情況考核等次的確定:
(一)考核年度內病、事假累計六個月(含6個月)以上的人員,以及非組織派遣,但經單位同意,個人外出學習或參加培訓時間超過半年的,不參加考核,不確定考核等次。
(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在試用期(見習期)內參加考核,不確定等次,只寫評語,作為轉正和確定工資的依據。
(三)考核年度內新招聘的在職人員,由聘用單位在征求應聘人員原工作單位意見的基礎上確定考核等次。
(四)經組織批準派出學習、培訓或借調至其他單位工作的,由學習、培訓或借調單位出示評語,原單位進行考核,確定等次。
(五)掛職鍛煉人員,在掛職期間由掛職單位進行考核并確定考核等次。在掛職單位工作不足半年的,掛職鍛煉結束的當年,由掛職單位出示評語,派出單位進行考核,確定等次。
(六)考核年度內接收的軍隊轉業干部及退伍軍人,其轉業、退伍前的情況,可參閱部隊的鑒定,一般當年應確定為合格以上等次。
(七)接受立案審查尚未結案,或正處在停職檢查期間的人員,待組織作出正式結論后再確定考核等次。
第十條 年度或聘期考核結果應作為事業單位對工作人員續聘、解聘、增資、晉級、獎懲的主要依據。
第四章 考核的組織實施
第十一條 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工作由本單位考核(聘用)工作組織負責實施。考核(聘用)工作組織由本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紀律檢查部門負責人和工會或者群眾代表組成,在單位主要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務由本單位人事部門承擔。
第十二條 考核(聘用)工作組織考核工作的職責是:
(一)制定本單位年度考核實施辦法。
(二)組織、指導、監督本單位年度考核工作。
(三)審核主管領導人寫出的考核評語以及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見。
(四)審核工作人員對考核結果不服的復核申請。
第十三條 事業單位的負責人要切實負起責任,嚴把考核工作質量關。考核工作結束后,應認真及時根據考核結果,分析本單位職工隊伍現狀,總結經驗,找出不足,提出整改意見,并將考核結果報送上一級主管部門。
第十四條 各區、縣人事局和市各
行政主管部門對本地區、本部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工作負有指導和監督職責,對考核過程中出現的違反程序、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行為要嚴肅處理;要依照本辦
法,并結合各自的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市人事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市人事局1995年12月8日印發的《關于做好北京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工作的通知》(京人考[1995]577號)同時廢止。
附:《年度考核登記表》
主題詞:人事 事業 考核 通知
抄 送:
北京市人事局辦公室 20**年12月 日印發
共印300份
年 度 考 核 登 記 表
( 年度)
姓 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政治面目 文化程度 參加工作時間
工作單位及部門 崗位分類
行政職務及分管工作
現任專業技術職務
個人工作總結:
注: 1、此表由北京市人事局制,適用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崗位分類指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或工勤崗位。
部門主管領導評鑒意見:簽 名: 年 月 日
考核(聘用)工作組織審核意見:人事部門(代章) 年 月 日
單位意見: 單位負責人簽名: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本人意見: 簽名: 年 月 日
復核意見: 負責人簽名:(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注:“部門主管領導評鑒意見”要明確被考核人的考核結果: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篇3:事業單位司機年度考核個人總結
20**年事業單位司機年度考核個人總結
參加工作以來,我熱衷于本職工作,嚴格要求自己,擺正工作位置,時刻保持“謙虛”、“謹慎”、“律己”的態度,在領導的關心栽培和同事們的幫助支持下,始終勤奮學習、積極進取,努力提高自我,始終勤奮工作,認真完成任務,履行好崗位職責,各方面表現優異,得到了領導和群眾的肯定。現將三個月來的學習、工作情況簡要總結如下:
一、嚴于律己,自覺加強黨性鍛煉,政治思想覺悟得到提高。
始終堅持運用馬克思列寧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論,堅持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并用以指導自己的學習、工作和生活實踐。熱愛祖國、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堅定共產主義信念,與黨組織保持高度一致。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工作積極主動,勤奮努力,不畏艱難,盡職盡責,任勞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貢獻。
二、強化理論和業務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綜合素質。
作為一名剛步入運政的新人,我清醒地看到人生舞臺已發生轉變,自己又缺乏工作經驗,所以只有不斷加強學習,積累充實自我,才能鍛煉好為人民服務的本領。工作以來,始終堅持一邊工作一邊學習,不斷提高了自身綜合素質水平。一是認真學習黨的各種重要思想,深刻領會其科學內涵,認真學習“創先爭優”,進一步夯實了理論基礎,提高了黨性認識和思想道德素質。二是認真學習業務知識,始終保持虛心好學的態度對待業務知識的學習。學習到了許多工作方法,與群眾直接接觸,真正做到深入到群眾中去。平時,多看、多問、多想,主動向領導、向群眾請教問題,機關學習會、各種工作會議都是我學習的好機會。此外,認真參加各類培訓、會議,通過執法培訓,熟練掌握了業務技能。業務知識的學習使我在工作上迅速成長起來。三是認真學習法律知識。作為辦公室人員需要負責處理各種文件,另外作為運政執法人員,更是直接涉及到許多法律法規的運用問題。結合自己的工作實際特點,利用業余時間,自覺加強了對法律法規知識的學習,進一步增強了法律意識和法律觀念。
三、努力工作,認真完成工作任務。
我始終堅持嚴格要求自己,勤奮努力,時刻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努力作好本職工作。不管是在辦公室,還是在違規處理室,工作盡職盡責、任勞任怨,努力做好服務工作,當好參謀助手。
(一)辦公室工作。可以說辦公室工作是完全服務性質的工作,既要對外服務,也對內服務,工作中要做到“三勤”即嘴勤、手勤、腳勤:在接待群眾來訪辦事時,都能主動詢問是否有需要辦理的事,遇到辦理不了的案件時能耐心(法制宣傳活動總結)向其解釋清楚,或幫助其聯系他人,使群眾能盡快辦好手續,樹立好運政的形象。同時在組織會務、后勤管理、打字復印等工作上也盡職盡責,不留下任何紕漏。
(二)違章處罰室工作。在違章處罰室,先是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云南省道路運輸條例》,了解法律法規,并解讀大理州交通運政管理處下發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執行標準;然后向有經驗的同事請教相關問題,向他們學習操行、處理問題的的方法方式。
在遇到駕駛員有疑問時,認真向他們解釋相關的法律法規,使他們回顧三個月的來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學習上、工作上都取得了很大的進步,成長了不少,但也清醒地認識到自己的不足之處:首先,在理論學習上遠不夠深入,尤其是將理論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去的能力還比較欠缺;其次,在工作上,工作經驗尚淺,法律知識不足,情況了解不細,給工作帶來一定的影響,也不利于盡快成長;再次,在工作中主動向領導匯報、請示的多,相對來說,為領導出主意、想辦法的時候少。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會揚長避短,克服不足、認真學習、發奮工作、積極進取、盡快成長,把工作做的更好,為人民群眾做的更多,貢獻做的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