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轄區盜竊案件應急方法5
盜竊案發生后應急分隊處理程序的指導,對現場的保護、秩序維護起到一個重點保護作用,為公安機關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一、職責:
1、指揮中心負責相關人員的調動及按排,閉路監控的監視;
2、部門經理負責事件的陳述及向上級提出事件報告;
3、安全主辦負責現場的人員指揮調度,現場的安全保護、秩序維護;
4、安全班長負責事件安排的落實工作;
二、方法和過程控制
1、管理處或控制中心接到通知后,應立即派有關人員到現場。同時向各崗位發出相關警示信號。
2、如證實發生案件,應立即拔打110報警及向公司相關人員、部門報告。
3、同時指令關閉出入口,勸告住戶及訪客暫不出入,以防止竊賊出逃。
4、留守現場,直到警務人員到達。禁止任何人員在警務人員未到達現場前觸動任何物品。
5、有人受傷,應立即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并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
6、在施救過程中,應加強對傷者的保護,以防犯罪分子繼續行兇。
7、由當值上級組織人員對可疑人員物進行查問。
8、認真對待新聞媒介的入內采訪。
9、現場保護的基本規則:
1)根據犯罪現場的情況和周圍環境,劃定保護區的范圍,設崗警戒,封鎖現場,維護現場秩序;
2)所有已進入保護區的人須退出去,原來在保護區內工作居住的人、事主、被害人及家屬,也應有組織的動員撤出保護區內重要的地點;
3)禁止一切人,包括承擔警戒任務的安全員進入保護區內,禁止使用現場內的任何物品;
4)采取緊急措施的人越少越好,注意盡量使現場少受破壞,絕對不充許任何人觸摸任何痕跡、物品;
5)現場警戒人員應對周圍事物嚴密監視,以防混雜于人群中的犯罪分子破壞現場、毀證、行兇。
10、現場警戒人員記錄內容及向警務人員報告要點:
1)案件發生時間,接受報案時間,保護現場人員名字、職務;
2)案情的基本經過,事主、被害人、發現人、報案人的姓名、住址、職業和現實表現;
3)現場保護前的情況和保護過程中采取的具體措施;
4)現場發生變動、變化情況,包括哪些人進入過現場、到過什么地方,接觸過哪些痕跡、物品;
5)了解犯罪案件的在場人、目睹人、知情人的姓名、職業、住址,發現的可疑人及可疑事,周圍人員對案件的議論、反應。
篇2:X飛行員公寓盜竊案件處理預案
某飛行員公寓盜竊案件的處理預案
1、盜竊分子正在作案,應立即當場抓獲,連同證物送交公安機關處理,失主仍在現場的也要一起到公安機關作證。
2、發現門窗被撬:
(1)及時通知保安,對發案地點進行包圍布控,以防犯罪分子逃離。
(2)保護作案現場,不能讓人觸摸現場痕跡和移動現場的遺留物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3)及時相關部門領導及保安部領導到場。
(4)對重大可疑被竊現場,可將事主和目擊者反映的情況向公安機關作詳細的報告。
(5)對可疑人員可采取暗中監視或設法約束住,交給公安機關處理。
篇3:物業社區盜竊案件的處理
物業社區盜竊案件的處理
1. 工作目標:
接報后2分鐘內至現場布控或處理。
2. 工作流程:
(1)正在發生的案件
a. 迅速呼叫機動崗位與就近崗位協助,并對各卡口及苑區主要出入路口布置警力,加大檢查力度;
b. 迅速上報部門經理;
c.封鎖事發單位,全面監控周圍情況,即"先圍后捕";
d.聯系業主判斷其是否在家,有無危險等;
e.將情況向公安機關匯報,請求出警;
f.事后以書面報告形式遞辦公室。
(2)已發事件
a. 保護好現場,外表顯示通過撬門窗、破鎖、爬墻、撬洞等方法入室作案的,應迅速聯絡業主至現場確認;并征求業主意見是否報警;
b. 如外表難以判斷,但有重大可疑是被盜,同樣需要聯系業主至現場確認,由其決定是否報警;
c. 物業管理員應維護盜竊現場的原狀,保護好現場的腳印、指紋、工具和痕跡等,協助警方破案;
d. 廣泛收集可疑人員資料,及時向公安機關匯報;
e. 安撫業主,確保三日內有回訪、溝通。
3. 注意事項:
(1)封鎖時應全面,不留空檔,先圍后捕(確有把握或正在逃竄時應立即實施追捕);
(2)及時進行案例總結,對作案特點、手法等進行分析、判斷,以制訂相應的防范措施;
(3)檢查簽到制度是否落實,檢討本部工作人員是否有未盡之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