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時電梯管理工作執行標準
當發生火災時,應立即中止電梯的運行,并采取如下措施:
一、及時與消防部門取得聯系并報告有關領導。
二、發生火災時,對于消防運行功能的電梯,應立即使電梯進入消防運行狀態,供消防人員使用。對于無此功能的電梯,應立即將電梯直接駛到首層次并切斷電源或將電梯停于火災尚未蔓延的樓層。
三、使乘客保持鎮靜,組織疏導乘客離開轎廂,從樓梯撤走。將電梯置于“停止”狀態,用手關閉廳門并切斷總電源。
四、井道內或轎廂內發生火災時,應立即停梯疏導乘客撤離,切斷電源,用二氧化碳、干粉等滅火器滅火。
五、共用井道中有電梯發生火災時,其余電梯應立即停于遠離火災蔓延處或交消防人員用以滅火使用。
六、相鄰建筑物發生火災時也應停梯,以免因火災停電而造成困人事故。
篇2:酒店火災撲救制度
火災撲救制度
一、火災后,按滅火預案實施并由總經理、樓面經理、樓面主任、總務主任、廚師長在消防中心建立火場指揮所,統一指揮火場的搶險滅火行動。義務消防隊員和全體員工要堅守崗位,未接到命令,任何人不準擅離崗位進入火場,以免造成混亂,出現意外事故。
二、除自動報警裝置外,任何人在任何部位發現火災,首先要用電話向總機報警.消防中心在確認發生火災后,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并向電話總機報告。
三、在滅火戰斗中,應首先組織足夠的力量搶救受火勢、煙霧威脅的人員。在廚房、餐廳等處發生火災,首先要全力保護賓客安全疏散,在搶救賓客時,應首先盡力保護老、弱、病、殘、婦、幼,孕的安全。
四。被搶救出火場的人員,應集中至安全地點,并有專人看護,以免被救者因故重返火場或出意外事故。搶救出來的物件應交由專人負責看管,以免丟失。
五、滅火戰斗要盡力接近火源,做到不見火不出水,防止水資源的損失。
六、火場以外的部位,要做好警戒工作,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七、發生火災后派專人迎接消防隊,并主動介紹現場情況。火場指揮權移交給公安消防指揮員,并協助其工作。
八、在搶險滅火期間,除上級機關和公安消防、救護大隊等有關單位外,其他任何單位和群眾不得進入火場。
篇3:學校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3)
學校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三)
為了預防和減少學校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條例》的有關精神,特制定學校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可能引起學校火災事故的原因
電線老化、亂拉亂接臨時線、違章使用電爐和其他電器設備、液化煤氣和煤爐共用、食堂油鍋過熱、實驗操作不當、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當、違章動用明火、亂扔煙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引起學校火災的主要原因。
二、預防措施
1、校長是學校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消防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
2、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識,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強檢查,發觀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
4、保持通道暢通,不堆物。
三、處理程序
-旦發生火災,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打“119”電話報警,同時報局辦公室和業務科室。
2、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學生。
3、如有傷者要及時送往區級以上醫院救治;如有打學生受傷,要及時通知家長。
4、等待消防車到來期間,可組織學校教工義務消防隊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進行撲救。
5、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維持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