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報警設施的使用管理規定(四)
1.為了保持報警監控設施的有效運行,確保業主生命財產安全,非報警監控中心人員,無故一律不得進入報警監控室。
2.報警監控室是報警系統的心臟部位,必須確保一定的環境條件。進入監控室必須換上專用拖鞋,與報警監控工作無關的物品一律不準帶入監控室,更不允許在監控室吃零食、閑聊。
3.非報警監控中心值班人員,不許隨便觸摸正在工作的報警監控系統的各種設施、設備。
4.報警監控設施的操作人員上崗前,應經過專門的專業知識培訓,熟練地掌握設備的性能和操作規程,方能上崗操作。
5.監控人員不許在系統正常運行狀態下私自開、關機。
6.報警監控用的電話,不許對外使用。值班人員不許無故占用電話機,應最大限度地保證電話線路通暢。
7.監控人員應嚴格按操作程序處理警情。
8.監控中心必須備好、管好備用電源,確保小區停電期間報警監控設施能照常運行。
9.用戶資料由崗位責任人負責填寫存入電腦。
10.在系統設備運行期間發現不正常現象或有故障,監控人員必須立即報告崗位負責人,由其檢查、判斷做出處理決定。
11.監控人員不許隨意修改、替換、設置設備系統內原有的數據和程序,只有系統管理員和安裝人員才能進行操作。
篇2:小區報警設施維護保養規定
小區報警設施的維護保養規定
為加強報警監控設施的管理,確保在第一時間內發生報警呼叫或出現屏幕顯示,以便抓住有利時機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小區治安穩定和業主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訂此辦法。
1.報警監控值班人員負責做好當班報警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2.每日對監控中心設備進行除塵,擦試干凈。檢查電源插頭有否接觸不良。檢查對講機是否收發正常。
3.每周對圍墻周界控測器、攝像機、紅外燈進行檢查,看支架是否緊固、有無松動,并進行清潔除塵,同時測試控測順是否能正常報警;攝像機監視區域內的遮擋障礙物要進行清除。
4.每三個月對用戶報警系統進行檢查,測試探測器、門磁是否觸發正常。按下按鈕或鍵盤緊急鍵是否能正常報警,然后操作鍵盤,輸入程序進行復位,恢復報警系統報警前的工作狀態。
5.每三個月對備用電源進行一次放電。放電時,切斷市電,使用備用電源,消耗完備用電源后,再合上市電恢復正常狀態。在檢查中發現問題要及時修復。
6.每周對住戶和報警監控中心之間的聯網情況進行一次檢查,看是否有定時自動測試信號傳送過來,并記錄檢查結果,建立網絡線中檢查檔案。
7.工作臺上嚴禁擺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如:茶杯、熱水瓶或裝有其它液體的容器等)。監控室內不許帶入易燃易爆物品,以防損壞機器設備。
8.嚴禁在報警監控室內吸煙,防止煙塵侵蝕電子設備。
9.嚴禁把監控電腦、UPS電源、錄相機、電話移作它用,如有違反必將嚴肅處理。
10.監控室內按設備要求做好防塵防潮防高溫工作,正確使用空調器,保證報警設施運行有良好的工作環境條件。
11.如遇臺風、大雨,過后應對圍墻周界探測器、紅外燈、攝像機及支架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測試,應保持報警監控設備處于正常的工作狀態。
篇3:小區報警設施使用管理規定(4)
小區報警設施的使用管理規定(四)
1.為了保持報警監控設施的有效運行,確保業主生命財產安全,非報警監控中心人員,無故一律不得進入報警監控室。
2.報警監控室是報警系統的心臟部位,必須確保一定的環境條件。進入監控室必須換上專用拖鞋,與報警監控工作無關的物品一律不準帶入監控室,更不允許在監控室吃零食、閑聊。
3.非報警監控中心值班人員,不許隨便觸摸正在工作的報警監控系統的各種設施、設備。
4.報警監控設施的操作人員上崗前,應經過專門的專業知識培訓,熟練地掌握設備的性能和操作規程,方能上崗操作。
5.監控人員不許在系統正常運行狀態下私自開、關機。
6.報警監控用的電話,不許對外使用。值班人員不許無故占用電話機,應最大限度地保證電話線路通暢。
7.監控人員應嚴格按操作程序處理警情。
8.監控中心必須備好、管好備用電源,確保小區停電期間報警監控設施能照常運行。
9.用戶資料由崗位責任人負責填寫存入電腦。
10.在系統設備運行期間發現不正常現象或有故障,監控人員必須立即報告崗位負責人,由其檢查、判斷做出處理決定。
11.監控人員不許隨意修改、替換、設置設備系統內原有的數據和程序,只有系統管理員和安裝人員才能進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