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安保巡查崗位規范
一、巡查報案員當班期間要不間斷地對責任區實施全方位巡視檢查。
二、巡查中應注意門窗、玻璃、墻壁、地磚等是否完好清潔。
三、巡查是否有打赤膊、穿拖鞋、帶寵物、酗酒、乞討、推銷、無人照看的小孩、精神病人以及未經批準的攝影、攝像等謝絕進入商場的人員。如有,應視情況予以解釋、勸說,切不可出言不遜。
四、當班時要經常到裝修廠商進行巡查:
1、廠商的裝修手續是否齊全;
2、是否按照消防規定實施裝修;
3、有無私拉亂接現象;
4、裝修現場有無違章用火現象及違章動火作業;
5、防火涂料是否按工藝要求涂刷;
6、有無其它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為及現象。
如上述幾條有一條不符,應立即制止并向上級領導匯報并通知相關部門人員到場協助處理,同時還應對裝修人員進行安全常識等方面的教育。
五、巡查時如發現動火作業,要檢查是否持有《動火許可證》,如有則應有專職消防員或安全員在現場進行監護,并有完善的防范措施;如無
《動火許可證》應立即制止,告知其到相關部門辦理手續并報告商場相關領導對其違章行為行處罰。
六、巡查時做好無煙商場的宣傳工作及占用安全通道的清理工作。
七、巡查各樓層所有消防器材設施是否完好:
1、消防栓是否被遮擋影響使用、配件是否齊全;
2、滅火器是否過期、壓力是否正常;
3、煙感、噴淋頭、手動報警閥、警鈴、疏散指示、標志、標識等是否損壞;
4、建筑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是否有不便于識別、不便于使用及其它異常情況等。
九、聞有無酒精、香焦水等易燃易爆物品泄漏之味及有無煙味、焦糊味等。
十、巡查時如發現打架斗毆要及時制止,對大聲喧嘩、吵鬧、躺臥等現象,應視情況予以勸阻、批評、處罰,必要時勸其離開現場,對營業員和消費者提出的問題和要求,應視情況予以解釋、解決,必要時應即時向部門主管及相關領導匯報。
十一、巡查時應注意安全用電情況,有無照明燈具、用電設備損壞造成不正常運轉等現象,要即時通知電工處理并向上級匯報。
十二、巡查時如發現職責以外及不屬本部門管轄的情況應積極主動地與相關部門聯系或及時匯報本部門主管(如:發現廠商大量出貨應即時通知樓層管理人員查明原因并匯報本部門相關領導,防止廠家逃場。)
十三、巡查時發現任何可疑情況,均要認真觀察,必要時通知當班班長及相關部門人員協同配合處
篇2:工業園區安保部夜間巡查制度
工業園區安保部夜間巡查制度
為確保夜間各崗位正常值班,保證園區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各班領班在夜班時間內,要加強對各崗位的檢查,不間斷巡查各崗位值勤情況。
2、領班巡查到各崗位時,在各崗位的值班記錄表上簽字。
3、督促各崗位隊員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
4、加強夜間防火、防盜工作。
5、加強夜間進出園區的車輛登記管理。
6、加強夜間可疑人員的盤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