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z城市廣場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第一章總則
為維護zz城市廣場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規范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議事活動,根據國務院頒布的《物業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制定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第一條(制定依據)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規、規章,制定本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并經20**年3月28日業主大會討論通過。
第二條(業主大會的組成)
本業主大會由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組成。
本業主大會設立的業主委員會為執行機構。
第三條(業主大會宗旨)
本業主大會代表和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合法權益,保障物業的合理、安全使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創造整潔、安全、舒適、文明的環境。
第四條(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
一、業主大會名稱:zz城市廣場業主大會
業主委員會辦公地址:zz城市廣場小區內(暫定)
物業管理區域范圍:zz城市廣場區域
三、物業類型:居住物業
四、物業管理區域概況:占地面積:2公頃,房屋總建筑面積:平方米。
第二章業主大會
第五條(業主大會議事內容)
(一)制定、修改業主公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決定續聘、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的方案及解聘物業管理企業;
(三)決定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和續籌方案;
(四)決定業主大會訴訟事宜;
(五)選舉、罷免業主委員會委員;
(六)審議決定業主委員會的工作權限和活動經費;
(七)審查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工作報告;
(八)審議決定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收益方案;
(九)審議制定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十)改變和撤銷業主委員會的不當決定;
(十一)決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涉及業主共同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六條(業主大會會議形式)
業主大會可以選擇下列形式召開會議,具體會議形式由業主委員會確定。
(一)集體討論的形式;
(二)書面征求意見的形式。
第七條(集體討論議事的方式)
采用集體討論形式議事的,選擇以下2種方式:
(一)由業主參加業主大會會議;
(二)由業主推選業主代表參加會議。
業主推選業主代表參加業主代表會議的,業主代表產生方式如下:每幢樓推選一至兩名業主代表
第八條(業主代表的職責)
業主代表應當在參加業主大會會議5日前,就業主大會擬討論的事項書面征求所代表業主意見,并向業主大會會議上如實反映。
第九條(業主大會表決形式)
業主大會采用以下第(一、二)種形式進行表決:
(一)設投票箱:在物業管理區域內設投票箱,由業主自行將個人意見投入投票箱內,經業主委員會(成立工作小組)統計匯總,公布表決結果。
(二)專人送達、回收意見:由業主委員會(成立工作小組)組織樓長等有關人員逐戶派發、回收業主意見,經業主委員會(成立工作小組)統計匯總,公布表決結果。已送達的征求表決意見單,業主在規定的時間內不反饋意見或者不提出同意、反對、棄權意見的,視為同意。
第十條(召開業主大會會議的條件)
業主大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業主大會每一年召開一次定期會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組織召開業主大會臨時會議:
(一)20%以上業主提議;
(二)發生涉及全體業主共同利益事項,需要及時處理的。
第十一條(召開業主大會會議的程序)
業主大會會議按下列程序召開:
(一)會議籌備工作:
業主委員會(成立工作小組)做好開會前的準備工作。根據業主的提議,草擬議案、制定征詢意見表或選票、核實業主情況。
(二)發布公告
業主大會召開會議前15日,由業主委員會(成立工作小組)將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以書面形式向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公告。
(三)征詢意見
采用書面征求意見形式的,業主委員會(成立工作小組)應發放征詢意見表或選票,將業主大會議事內容書面征詢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意見。
(四)回收統計意見
業主委員會(成立工作小組)根據第九條的規定回收業主意見,進行意見匯總或者票數統計。
(五)通報大會議事決定
業主委員會(成立工作小組)在公告欄通報征詢意見或投票統計結果,接受業主的查詢和監督。
業主委員會(成立工作小組)根據征詢意見或投票統計結果形成業主大會的議事決定,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
業主委員會(成立工作小組)應當做好業主大會會議書面記錄并存檔。
第十二條(業主投票權的確定)
業主在業主大會會議上的投票權
按套計算,每套有一個投票權。
第十三條(業主、業主代表及業主委員會委員的代理)
(一)業主委托代理人參加業主大會會議的,應符合下列約定:
(1)業主是自然人的,可以書面委托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其他業主或者使用人參加,但受托人代理份額不能超過物業管理區域內總投票權的40%。
(2)業主是單位法人的,可以書面委托代理人參加業主大會會議或者業主委員會。
(二)業主代表需委托代理人參加業主大會會議的,其委托行為應符合下列約定:
(1)委托本單元所代表的區域
(2)業主代表委托不能超過20%
十四條(提議再次召開業主大會會議的限制)
業主大會對所提議案已經做出決定的,業主在六個月內不得以同一內容再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進行表決。
第三章業主委員會
第十五條(業主委員會職責)
業主委員會除依法履行職責外,同時履行下列職責:
(一)擬訂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的方案;
(二)擬訂業主委員會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報業主大會決定;
(三)擬訂《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管理規約》修改方案,報業主大會決定;
(四)擬訂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的方案,報業主大會決定;
(五)擬訂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收益方案,報業主大會決定;
(六)擬訂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續籌方案,報業主大會決定;
(七)對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第十六條(業主委員會委員條件)
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業主;
(二)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三)遵守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模范履行業主義務;
(四)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公正廉潔,具有社會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組織能力;
(六)具備必要的工作時間;
第十七條(業主委員會組成和任期)
業主委員會設委員1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任、副主任在全體委員中選舉產生。
業主委員會每屆任期2年,委員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業主委員會會議)
業主委員會會議應當按下列規則召開:
(一)會議由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負責召集;
(二)提前7日將會議通知及有關材料送達每位委員。
(三)做好會議書面記錄,并由主持人和記錄人簽字;涉及重要事項的會議由全體出席會議的委員簽字。
(四)會議有過半數委員出席,作出決定須經全體委員人數半數以上同意。業主委員會做出的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全體業主公告。
第十九條(業主委員會委員的的缺額補選)
業主委員會委員缺額人數超過委員總數40%的,應當在三個月內召開業主大會,及時完成業主委員會委員的補選工作。
第二十條(業主委員會委員的資格終止)
業主委員會委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業主大會會議通過,其業主委員會委員資格終止:
(一)因物業轉讓、滅失等原因不再是業主的;
(二)無故缺席業主委員會會議連續三次以上的
(三)因疾病等原因喪失履行職責能力的;
(四)有犯罪行為的;
(五)以書面形式向業主大會提出辭呈的;
(六)拒不履行業主義務的;
(七)其他原因不宜擔任業主委員會委員的。
業主委員會委員資格終止的,應當自終止之日起3日內將其保管的檔案資料、印章以及其他屬于業主大會所有的財物移交給業主委員會。
第二十一條(印章的使用管理)
業主委員會應當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業主大會印章、業主大會財務專用章和業主委員會印章由業主委員會指定專人保管,并按印章管理制度使用。
第二十二條(業主大會檔案資料管理)
業主委員會應當建立檔案資料管理制度。業主大會檔案資料,由業主委員會指定專人保管。
第二十三條(業主委員會活動經費)
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開展工作的經費由每位業主承擔;經費的籌集、管理、使用等具體情況由業主委員會另行商議決定,并以書面形式向全體業主公示。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生效)
本議事規則和本議事規則的修訂經業主大會通過后生效。
本議事規則未盡事項由業主大會補充。業主大會通過的有關本議事規則的決定為本議事規則的組成部分。
本《zz城市廣場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于20**年3月28日業主大會上表決通過
篇2:《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約》表決結果公告
《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約》表決結果公告
上海市/區花園村/業主大會公告
關于《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約》表決
第二屆業主大會〔20**〕02號
上海市/區花園村/業主大會表決票統計于20**年7月12日在/居委會舉行,/區房辦、居委會、業委會成員參加。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對《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約》的表決應當有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參加。本小區居住區域業主代表人數113人(其中裙房6人),建筑總面積15233.27平方米,委托居委會送達表決票113張,占業主人數100%,占總面積100%,符合業主大會會議召開條件。
表決結果如下:
《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約》表決票數超過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表決通過,上述規約將于20**年8月1日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市/區花園村/業主大會
篇3:《小區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增加條款表決生效公告
關于《小區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增加條款表決生效公告
根據業委會和全體業主代表協調會的協調意見,就完善議事規則條款提交全體業主表決等事宜等三個議題,于20**年7月3日在本小區張貼的,就 “事項2”:
組織全體業主進行議事規則完善增加“參與率”條款和延續代表大會運行的表決,
20**年10月27日公示表決結果的本小區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第二條】增加第4項:“全體業主和代表大會的有效表決,應同時滿足已投票面積票權和人數票權分別超過小區兩項總票權的50%”。
已產生的業主代表和代表大會,按照本項議題的表決結果履職運行?!?/P>
從20**年7月3日公示至7月18日滿15天,至20**年9月19日,投票表決參與滿足“人數-面積”雙過半;投票的票數為人數權3758人,面積權371834.59平米,參與比例分別為人數權63.06%,面積權52.81%。
其中,同意“增加有效表決參與率條款,確認已產生的業主代表和代表大會”為人數權50.93%,面積權43.25%。依此前小區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將已送達未投票計入已投的多數票,本次業主大會臨時會議表決,同意“增加第4項條款”的人數權和分別為87.87%和90.44%。本次臨時會議關于針對議事規則增加條款表決生效,特此公告。
說明1、5個片區(北區、單身公寓+商業街、睦鄰居、新北區、友鄰居)統計總人數5959戶、專有總面積704085.68m2;
說明2、5各片區參與投票統計比例匯總為:
確認增加 維持不變 棄權 總數
單身公寓: 人數 720 36 197 953
面積 38023.13 2268.55 9191.89 49483.57
睦鄰居: 人數 325 72 21 418
面積 420**.26 8907.06 3048.93 53959.25
友鄰居: 人數 565 70 60 695
面積 65494.39 9502.16 6697.81 81694.36
片區總和: 人數 3035 356 367 3758
人數占比 50.93% 5.97% 6.16% 63.06%
面積 304486.22 41022.59 26325.78 371834.59
面積占比 43.25% 5.83% 3.74% 52.81%
說明3、本公告張貼公示7日,請全體業主對可能的疏誤,在公示期內向秣陵街道物管辦書面提交。
附:全體業主表決結果清單見展板張貼的附件
z花園小區業主代表大會
2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