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顧問項目信息傳遞管理規定
1.目的
為規范管理處信息收集、分析及反饋流程,提高信息對管理處經營管理應用水平。
2.范圍
****物業管理處
3.職責
3.1綜合管理部:負責管理處信息管理工作的整體規劃及指導、監督及信息流程的制定,所有管理處相關經營和管理信息的整合、收集、傳遞、跟蹤及監督工作;
3.2部門主管:負責部門內業務信息的流轉、管理和處理,根據職能指定專人對信息進行分析、反饋工作;
3.3全體員工:對個人涉及到的管理處相關信息均有收集、傳遞、反饋和按規定保密的義務,對信息在流程中出現任何問題,有權及時反映或提出合理化建議。
4.方法及過程控制
4.1各部門應保持開放心態,及時、準確地將信息傳遞給管理處相應部門和人員;
4.2各部門之間及部門內部應以正常的信息傳遞方式傳遞真實、完整的信息,不得傳播未經證實地加入個人主觀臆測的信息,對以非正常方式傳播信息對管理處造成不良影響的人員,管理處將追究其相應責任;
4.3管理處員工應樹立高度的保密意識,嚴格控制信息傳遞的范圍,不得將受控信息向無關人員泄露;
4.4綜合管理部負責通過各種媒體收集、發布有關物業管理行業信息及管理處的內部管理信息,并有針對性地進行深入分析;
4.5綜合管理部負責接收、轉發與地產及其他外部往來的信息和文件,及時傳遞給相關領導及責任部門(人),并負責有關工作的落實、反饋;
4.6管理處各部門負責收集來自客戶的投訴、建議、需求等信息,負責本部門日常管理過程中的經驗、舉措等管理信息的搜集、報送;
4.7各部門各類管理信息、突發事件、顧客投訴、重要會議或活動信息,按規定要求及時報送給管理處相關領導或職能部門;
4.8各部門對發生的重大、突發事件信息,在事發后半小時內上報綜合管理部或經理,所采取措施及處理情況應在三天之內匯報;
4.9各部門須在每月30日前匯總本部門當月工作完成情況和下月工作計劃,報管理處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須在每月30日前制定管理處下月工作計劃;
4.10綜合管理部負責對各部門反映的問題,及各部門需要管理處或其他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的處理情況進行跟蹤,并將結果及時反饋給相關領導及部門;
4.11各部門須在每年12月30日前匯總部門本年度工作完成情況,制定下年度工作計劃,報管理處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在每年1月20日前制定管理處年度工作計劃。
篇2:物業文件報批和信息傳遞程序管理規定
物業文件報批和信息傳遞程序管理規定
1、目的:
為規范文件報批和信息傳遞流程,減少管理失誤,提高效率。
2、適用范圍:
****(顧問項目)管理處
3、職責:
信息資料員負責管理處的信息收集、匯總工作。
4、方法和過程控制:
4.1文件報批流程
4.1.1關于報批部門
4.1.1.1各種重要信息的報送部門、電腦采購的審批部門為上級領導審批。
4.1.1.2人事、行政類文件、員工活動的報批部門為綜合管理部;
4.1.1.3經營管理類文件的報批部門為管理處經理;
4.1.1.4財務管理類文件及各種收費標準的報批部門為財務部。
4.1.2報批程序
4.1.2.1由單一部門審批的文件,由報批部門直接報相應審批部門審批;
4.1.2.2需由多個部門審批或業務部門不能確定由哪一部門審批的文件報經理審批,由經理綜合協調負責轉發相關部門(人員)和跟蹤。
4.1.2.3報批文件只能使用單一收件人(可抄送相關人員)。
4.1.2.4發件人以收件人為跟蹤對象,收件人負責文件的審批跟蹤。
4.1.2.5文件須有簽署人。
4.1.3各部門在執行過程中可將意見及時反饋給經理。
4.2信息傳遞管理制度
4.2.1各部門人員應保持開放心態,及時、準確地將信息在內部發布或傳遞給相應部門。
4.2.2各部門主管是本部門信息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權負責本部門的信息管理工作。
4.2.3各部門之間及部門內部以正常的信息傳遞方式傳遞真實、完整的信息,不得傳播未經證實的加入個人主觀臆測的信息,對以非正常方式傳播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的信息者將追究其相應責任,嚴重者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2.4員工應樹立高度的保密意識,嚴格控制信息傳遞的范圍,不得將受控的信息向無關人員泄露。
4.2.5各部門須在每月月末最后一天下班前(遇節假日向前順延)將本部門《月度工作計劃表》和《月度工作完成情況表》上交經理審核、顧問審批及打印張貼;各部門須在每周五前將本部門的《周信息報》上交經理審核、顧問審批及打印張貼;如入伙、裝修、各類公司定義的專項工作負責人需每天填報《專項工作日報》,并于每日下班前提交經理審核、顧問審批后交信息管理員收檔;各部門應及時將本部門各類管理信息、突發事件、顧客投訴、重要會議或活動信息,按規定要求發送給相關領導或總公司相關部門,其中重大、突發事件,在事發生后1小時內上報經理或有關領導,所采取措施應在三天之內上報。
4.2.6各部門人員向其他部門發送郵件或文件必需抄送本部門主管,否則將視為重大的違反公司規定處理。
4.2.7各部門對上網帳號及密碼要嚴格管理,部門及職員的上網密碼應每月更換一次,如本部門有人員離職,應立即更換其在職期間所掌握的所有密碼,以確保信息安全。
4.2.8不得利用INTERNET及E-mail信箱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等犯罪活動。
4.2.9不得利用互聯網泄露公司機密,查閱、復制和傳播非法言論、淫穢黃色信息,對違反此規定的行為,公司將做嚴肅處理。
4.2.10操作時,應遵守INTERNET國際慣例,不得向他人發送惡意的、挑釁的郵件,不得隨意向不認識的企業或機構的信箱發送商業廣告。
4.2.11不得利用INTERNET從事私人工作,綜合管理部將定期對各帳號使用情況進行監控、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