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大廈管理中心工作制度
1、某物業中心大廈管理中心是廣州**實業發展公司的派出機構,在公司的領導下,依據國家、地方的有關法規、政策和委托管理合同,對某物業中心大廈的房屋建筑、公用設施設備、辦公環境、治安、衛生、車場、電梯、二次供水、社區文化活動等行使管理權。
2、根據市政府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大廈的實際情況和開發單位的意見,制定管理細則,并適時作出修改,廣泛宣傳、落實,實現管理到位、服務到位、業主滿意的管理目標。
3、負責大廈房屋和公共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
(1)定期清理雨水、污水井,檢查管道、化糞池。
(2)依據《物業管理條例》和國家建設部有關規定,定期對房屋本體部位進行修繕和保養。
(3)依據國優大廈標準及廣州**實業發展公司標準、流程,對大廈所有機電設備、照明、消防、電梯進行修繕和保養。
(4)依據廣州**實業發展公司有關規定,定期開展社區文化活動,宣傳有關房屋、治安、消防知識、豐富客戶的文化生活。
(5) 按照國家法律和公安部門規定,防范大廈內治安案件。
(6)按照公安交管部門的規定及公司的有關規定對大廈停車場實行綜合的管理。
(7)依據廣州**實業發展公司標準加強大廈商業網點的管理。
(8)按照物價局頒布的標準或委托管理合同的協定收取管理費、消殺費或公共設備維修分攤費用,對逾期不交的客戶,按雙方的協定收取滯納金。
(9)依據國家行業法規及時制止業主違章行為,并按章處罰,對情節嚴重的交有關部門處理。
(10)熱情接待客戶來訪,及時處理客戶投訴,為客戶排憂解難。
篇2:某大學校園管理中心宿舍管理制度
大學校園管理中心宿舍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加強對外聘職工隊伍管理,保證后勤服務工作順利進行,保障學校、外聘職工人身、財產的安全以及宿舍的環境衛生,特定以下規章制度,請遵照執行:
1、嚴禁非中心外聘職工入住,外聘職工的子女、配偶需在職工宿舍住宿的,必須向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后勤集團外聘職工住宿申請登記表>>,并經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后方可留宿;不得將宿舍轉讓或出借他人使用;
2、外聘職工宿舍內的所有設施設備、管網線路等不得私自維修和更改,如需維修、更改必須經過中心同意后由專業人員負責維修和更改;不得隨意損壞宿舍設施設備,損壞由當事人負責維修或照價賠償;
3、嚴禁在宿舍使用蜂窩煤爐、液化煤氣爐、酒精爐、電爐子以及大功率電器等明火爐具;
4、嚴禁任何人攜帶管制刀具進入宿舍,嚴禁在宿舍堆放垃圾、破爛、易燃、易爆、有毒、劇毒以及腐蝕性、傳染性等妨礙公共衛生和安全的危險物品,保持室內衛生干凈整潔;
5、嚴禁在電線、燈管等電氣設備上搭掛衣物或烘烤物品;
6、嚴禁將插座、電器等帶電體放于床上(例如電扇放在床內吹風);
7、嚴禁在宿舍內聚眾賭博、酗酒、起哄、打架斗毆、吸毒、色情、傳銷、*等一切影響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行為;嚴禁妨礙他人正常休息;
8、個人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人員離開要關好門窗、關掉水龍頭、切斷所有電器設備的電源,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9、辦公室、安全員每周檢查一次職工宿舍,加強日常安全教育,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或限期改正,做好安檢記錄;對處理不了的及時匯報。
宿舍所有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以上規章制度,服從配合管理人員的督促檢查,對不服從管理者、違反規定者每次罰款50-300元,對屢教不改者、造成嚴重影響以及財產損失的人員給予開除、并賠償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的直至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對于上述違反行為,如發現,但無人主動承認且無法查明,視為宿舍人員共同違規。希望大家共同維護、遵守、監督。
篇3:校園管理中心外聘人員管理制度
大學校園管理中心外聘人員管理制度
1、中心各下屬部門,如需要使用外聘人員時,必須提交書面報告,經中心主任批準后,統一簽定經甲、乙用勞動合同并報集團人事部門備案;
2、中心所有外聘員工,由各部門管理員負責管理。管理人員給臨時工建立分健全崗位制度以及考勤、考核、獎罰制度,指定崗位,滿負荷安排工作,對工作不負責的、不服從安排的、屢教不改的以及造成重大事故和損失的人員,可隨時辭退。
3、對外聘員工在政治上與在職職工一視同仁,不得岐視,并尊重他們的意見和要求,管理人員要經常關心他們的生活狀況,按照有關制度,使他們享受到應有的勞保以及其它物質待遇。
4、經常組織外聘員工學習、開會,提高他們的思想覺悟和業務能力、曾強勞動紀律和安全意識,更好的為師生員工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