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小學校車安全管理制度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校車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分管副校長是具體負責人,負責協調、配合、監督校車公司對日常運營管理的相關事項及乘車學生的安全管理。
二、校車配備要求
學校提供校車服務必須選擇符合相關規定的車輛,并按要求取得校車使用許可和校車標牌。
校車公司為學校配備的校車須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及校車使用技術標準提供。校車駕駛員各項資質條件須達到《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留存校車駕駛員有關資料備案。
三、駕駛員的聘用與管理
1.校車駕駛員必須取得校車駕駛資格,每年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
2.在校車駕駛員入職前,學校要到屬地公安機關進行涉罪信息審查,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處罰的、曾被強制隔離戒毒的、曾被行政拘留的,曾被吊銷駕駛員證的,不得聘用為學校校車駕駛員。
3.校車駕駛員必須身心健康,熱愛工作,具備《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的駕駛資格及必備條件,駕駛技術良好,安全駕駛意識強,平日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責任心強。
4.學校要加強校車駕駛員的教育培訓,并簽訂安全責任書,要求駕駛員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5.駕駛員要積極參加業務學習、安全學習及培訓,自覺遵守校車駕駛員工作紀律,服從交通管理人員指揮,服從學校工作調度,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校車駕駛員須按時接受審驗,并熟知《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車安全管理條例》。
四、科學規劃制定校車運行計劃
1.嚴格按照審批的行車路線行駛,在固定停靠點停車,保證接送學生的時間。校車運行實行學習日每天上學、下學時間早接晚送。具體時間由學校根據上級要求調整。
2.學校科學嚴密地制定學生乘車安排,認真確定每輛校車的學生乘載數。要根據接送車輛核載人數以及學生居住地分布等情況,科學合理地確定每一輛校車的乘載人數,做到定人、定車、定線路,從源頭上杜絕學生接送車輛超員現象。
3.落實責任,職責分工明確。根據校車運行需要,明確有關人員分工及職責。落實各班主任老師、值班老師、隨車照管員、校車駕駛員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崗位職責,做到職責公示、分工到人。
五、建立隨車照管員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或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指派照管人員隨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
2.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定期對隨車照管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組織隨車照管人員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知識。
3.學校每年度與隨車照管人員簽訂安全責任書。
六、建立校車運行安全管理臺賬
1.學校每學期應當與校車公司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落實校車運行安全管理措施。
2.建立健全校車運行安全管理臺賬,尤其要完善校車車況、學生乘車、接送管理制度等臺賬資料,保證學生、駕駛員、隨車照管員、校車等每天都有詳實的乘駕記錄,對校車行車記錄儀及校車內監控生成的信息及影像資料等應保存保管完好。
3.在每學期第一周內,校長與班主任老師、隨車照管員,班主任與學生及家長等簽訂校車安全運行和學生乘車安全管理責任書。
七、校車日常運行管理規定
1.校車日常集中停靠在學校指定位置,不得影響學校日常教育教學活動。
2.校車實行編號管理,校車早、晚出車由校車公司任命的隊長負責調度,學生到校后,駕駛員完成行車后按照校車公司規定執行檢查維護操作。未經有關部門批準,校車校內停車期間不得動用。
3.在日常行車中隨車照管員負責管理乘車學生,必須攜帶乘車學生花名冊(含家長聯系電話)。校車接送學生到校后,按規定位置停車,駕駛員會同隨車照管員共同確認車上無學生后,才能鎖閉車門。隨車照管員每天接送學生后負責記錄行車情況并填寫交接記錄。
4.學校每學期要組織對校車駕駛員和隨車照管員進行評價,納入年度考核。凡因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力和給學生接送管理工作帶來消極影響的要實行追責;造成交通傷亡事故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依紀進行責任追究。
八、突發情況的處理
1.學校要針對學生接送途中可能發生的情況提前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確保一旦發生事故,能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在最短的時間里最有效地組織搶救并進行善后處理。
2.校車因發生故障一時無法排除時,學校應及時協調駕駛員或者校車公司及時調用別的合格車輛應急接送,確保學生上學放學不受影響。
3.在接送學生上下學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立即撥打急救電話,救治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立即報告學校主要領導,迅速啟動突發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并第一時間上報區教育分局。
4.遇惡劣天氣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當道路狀況能保證校車安全運行時,要切實加強與校車承運企業的聯系,督促提醒駕駛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極端天氣條件下的駕駛要求,確保行車安全。當道路狀況確實不適合校車運行時,要果斷采取停運措施,并及時告知家長,落實停運相關工作。
篇2: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制度(9)
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制度(九)
為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進一步規范校車和構建校車管理的長效機制,不斷提高校車駕駛員的安全意識,駕駛技能,應變能力,確保校車安全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加強規范校車管理。
二、按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
三、按規定駕駛員必須參加交通管理培訓,以及學校安全教育工作學習活動。
四、加強專人隨車制度的管理和教育。
1、學校“接送幼兒情況記錄”的確認。
2、隨車教師在跟車過程中,要對照校車幼兒名冊,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安全接送幼兒的上下車。
3、做好來園離園幼兒的迎護送工作。
(1)來園:要做好每個幼兒上車前的晨撿,簡潔向家長了解孩子身體狀況,并填寫
(2)隨車教師在接幼兒來園后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后,組織幼兒洗手接受晨檢,并負責把幼兒送到所在班級老師手中。
(3)離園:去各班接幼兒集中。上車前的檢查:服裝的整理,書包物品的檢查、家園聯系冊有否遺忘等。做好出發前安全教育和注意事項。
4、隨車教工提醒校車司機在幼兒上車坐穩后,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5、來園離園行車過程中,隨車教工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不把頭、手伸出車窗外,不在車內嬉戲玩耍,保證幼兒行車過程中的不出意外,把幼兒安全送到家長手中。
6、家長在各接送點提前候車,駕駛員和隨車教師須熟悉接送幼兒家長,如遇陌生家長接幼兒須要向家長打電話詢問清楚經家長同意后做好筆錄,再出示接送卡。
7、下車后仔細檢查車廂是否遺漏孩子和物品。
五、認真執行每日校車出車前的安撿制度:
1、安檢:駕駛員每日校車出發前需嚴格全面檢查車輛狀況,必檢內容有:剎車、輪胎、座位、窗門、兩水三油、雨刷、反光鏡、檢查正常后作好書面記錄。
2、衛生消毒:按時做好校車衛生清潔工作和每日消毒工作,(傳染病流行期間加強)并做好書面記錄。
六、駕車司機在行駛過程中必須繃緊安全之弦,抓住預防之鋼,安全駕車,文明行車,遵守交通法規,保持車輛勻速行駛,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馬達一響,集中思想”“車輪一動,幼兒的安全高于一切”。每天有教師隨車護接送幼兒,要求隨車教師本著對幼兒安全高度負責的責任感,在接送孩子的途中,全身心的注意幼兒安全。嚴格按規定維護行車過程中幼兒的秩序與安全。
篇3: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制度(3)
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制度(三)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不超員,不超速。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8、幼兒上下車時,跟車老師應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
9、乘車時不要把頭、手、胳膊等伸出窗外,以免被對面來車或路邊樹木等刮傷;也不要向車窗外亂扔雜物,以免傷及他人;
10、跟車老師在幼兒上車前清點幼兒人數,幫助幼兒安全落座,確認車門關閉后示意駕駛人員啟動校車;
11、核實幼兒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幼兒已全部離車后本人方可離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