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員工手冊之工作守則
1 員工守則
1、管理人員須保持制服整齊清潔,儀表端莊、精神飽滿。
2、對待住戶、訪客、同事和各階層人士,均應以禮相待,保持彼此間良好關系。
3、必須嚴格遵守小區輪值時間,按時上、下班(交接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遇有特殊情況需請假時,小區管理人員應事先取得小區負責人同意,而小區負責人之請假則需獲得公司負責人之同意。
4、管理人員不得在當值時間內為個別住戶做職責范圍以外及對私人服務的工作。
5、管理人員可參與樓宇買賣或租賃事務,并有相應比例提成。
6、小區負責人應該執行公司之各項指示,并定期召開該小區各級員工的會議,向公司做定期工作匯報。小區員工須服從小區負責人之工作調配及崗位編排。
7、不準損壞公司信譽和對公司有欺詐及不誠實行為。
8、不得假借公司名義或利用職權對外做有損公司聲譽或利益之行為。
9、不得向業主、住戶或與公司業務有關的任何人士收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禮物、賞錢。
10、所有公物不得用于私人方面,不得故意疏忽損壞公司財物,對各公物如有損壞,須負責賠償。
11、必須遵守和執行公司所發出的一切通告辦事。
2 管理工作
1、按照規定時間當值,不可擅離職守。
2、在當值時不得飲酒、吸煙、打嗑睡、閱報、看書、聽收音機或與同事閑談、開玩笑。
3、每日上班時間,必須穿著公司規定的制服及配戴職員工作證,完成自己崗位職責。巡視各層樓宇及走火通道,巡視時須特別留意小區清潔及有否損壞、破舊需要維修的地方,并進行登記。如遇有不尋常事件,應立即處理、記錄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4、大風或雷暴雨期間,管理人員必須按照公司所頒布之"大風期間員工當值程序"上班,并按"大風及雷暴雨措施"做一切防風、防雨工作,以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意外或水浸等。
5、服從上級指導,完成所指定的工作。
6、留意各種公用設備有否被破壞或涂污,并通知有關人員修理和清除,必要時須協助維修工作。
7、執行各項任務時,必須要有禮貌。謹記"業主至上,服務第一"即"服務至上、禮貌第一"。
8、如有住戶發生意外,例如:受傷、暈倒等,應即協助其家人招呼救護車或代辦報警。
9、熱情接待來訪人員,詳細記錄住戶投訴,并迅速處理。不屬于自己職責范圍內的,則立即通知有關人員處理解決。處理情況立即向上級報告。
10、物業公司須設置急救箱,配備急救用品,如繃帶、棉花及搶救藥品等。同時放置部分緊急維修之工具,以備臨時急用。
11、小區公共地方之鑰匙,如:電制房、機房、泵房等,必須小心存放,以備緊急時使用。若有需要外借鑰匙時,必須登記借用人姓名及聯系電話,用后及時歸還。
3 保安工作
1、必須明了和掌握小區內各種保安設施之操作和效能。例如:對講機、警鐘、密碼鑰、閉路電視等。更須善用各種已有的設施,以免減弱防盜效果。
2、應熟悉小區內各公司、記識住戶之姓名、年齡、公司成員及聯絡電話。此等資料必須保密,不得泄漏。
3、與住戶保持密切聯絡,以便就保安問題,經常交換意見及互通消息。
4、各更管人員交接更時應傳達防盜信息,做好交接班記錄,以備核查,務令保安人員高度警惕。
5、嚴禁借詞推銷之人士進入小區。尤其是自稱公務人員或公共機構職員,更應查驗身份證、文件,如有疑問,應致電有關機構查詢。
6、應有禮貌的詢問任何進入小區的來訪客人,登記身份證或工作牌招。如有懷疑,應用對講機與有關住戶聯絡。如訪客攜帶可疑物品時,更須提高警覺。
7、當值管理員至少每半小時巡樓一次(但不固定時間),以免壞人乘隙而入。巡樓時必須有警覺性,特別注意樓梯、走廊、電表房及其它隱蔽地方、通道等,以確保無可疑人物匿藏小區內伺機作案。留意公眾地方之間邊暗角,后蒼水渠側、水箱底是否預先藏備盜竊工具等。
8、如聽到住戶呼救或發現可疑人物,須立即報警并封閉大門及其通道,以等待警方人員到場處理。切勿魯莽采取行動而不知會警方。
9、切記管理人員只有一般市民之拘捕權,并無搜查權力。因此,拘捕疑犯后,應盡快交公安部門處理。
10、本小區安裝有警鐘、閉路電視,以監視各大堂、小區死角,以加強治安保衛工作。若鄰近小區在建設中,則更應加倍小心,以防被壞人利用作為犯罪的橋梁。
11、詳細記錄各有關政府部門電話,以便需要時尋求協助。
12、若發生罪案,應采取下列步驟協助破案:
a.立刻報案,并留在現場直至公安部門到達,遇有傷員(被害人、案犯)應立即搶救和監護。
b.切勿移動、也不允許他人移動、觸摸、踐踏現場物品,協助公安部門保留證據,方便調查工作。
c.切勿開動風扇,冷氣機或其他電器用具,以免證據破壞。
d.禁止任何人在現場走動,以方便公安部門到現場調查。
e.向公安人員提供有關罪案詳情,如案發經過,與本案有關人物之像貌、衣著、有關之車牌號及壞人逃走方向等。
4 公眾衛生
1、清潔工人必須依時清潔路面、走廊、樓梯、小區死角、停車場及天臺等公用地方。
2、勸喻
各住戶勿將垃圾桶或垃圾袋置于走廊、樓梯等公用地方,以免影響衛生和阻塞通道。請放入通往樓梯門旁的垃圾桶內。3、如發現有雜物棄置于走廊、天臺或樓梯間,應勸喻住戶自行搬往附近的垃圾收集站。如無法找到住戶,立刻登記在物業公司記事簿內,向上級報告。
4、如發現天臺、天井或公用地方積存污水,應立即清理,以免蚊蟲滋生。難以清理的地方,可暫時淋上油渣,阻止蚊蟲繁殖,再研究處理方法。
5、如發現屬于本樓宇之污水渠及沙井等淤塞或破爛,應速安排修理。
6、勸喻住戶淋花時要特別小心,勿將水淋到陽臺外面,以免影響下層和下面行人。
7、如發現冷氣機滴水或發出大量熱氣或噪音時,勸喻住戶從速修理,以免影響鄰居和市容衛生。并根據城管條例,影響市容者,處以罰款。
8、如有需要,通告或口頭勸喻住戶切勿拋垃圾出窗外,既影響衛生,又可能打到過往行人身上,也不得將可引致淤塞之雜物投入廁盆及污水渠內。
9、若上層住戶之水喉或水渠破爛而導致下層天花板滲水,則通知上層住戶修理,如無結果,則應詳細記錄及請求上級處理。
10、如有不顧公共衛生的住戶,經屢次勸告仍不改善,應做詳細記錄并報告上級和有關衛生部門。
6 電力系統
1、修理電器設備,應聘請持證的合格技師。
2、應明了小區各種電力供應的設備所在。如:小區的電力總掣、用戶的電路分線、保險絲、消防電泵制、電表及各水泵制等,并且明了其緊急開關的操作程序。同時必須購置后備保險絲、消防總制、電表及各水泵制等,以備急修時使用。
3、如部分用戶電力中斷,應由物業公司派人檢查修理小區供電系統,如屬住戶室內設備故障,應由住戶自行請人處理,物業公司可提供適當協助。
4、全座樓宇電力突然中斷,應先檢查小區之總制是否正常,如屬于正常則與供電公司聯系詢明情況。
5、公共使用的電力設備,如小區死角、總制走廊及小區死角之電燈、水泵及消防系統之電線等應經常檢查,如有損壞或有過熱現象,應立即派人修理。
6、接到供電公司通知停電時,應即貼出通告,清楚列明日期、時間及受影響的設備,如供水系統、室內電器以便住戶有所準備。公共照明、小區死角不停,由小區自備發電機供電解決。停電完畢后,貼出恢復供電通告,并檢查各系統是否恢復正常。
7、經常檢查、保養弱電系統,如:樓宇門與客戶的對講系統和小區死角監視系統必須完好正常運行。發現問題立即修理。
8、在小區出入口處,應備有充電式緊急照明設備,物業公司亦應常備手電筒。
9、小區內的機房、及各層的電表均應保持整潔,不得放置各種雜物。
10、小區供電系統由專業人員定期檢查保養,以保證安全正常的供電。
7 消 防
1、消防中心值班員必須熟練掌握消防中心各種設備的操作使用。并應熟悉其它消防設備的使用。
2、組織小區員工學習消防知識,熟悉和掌握各種消防設備的操作使用。組織員工進行消防設備的使用訓練,使其成為小區合格的義務消防隊員。
3、值班人員(包括管理人員)須經常檢查防火設施和消防設備等,如有損壞和失效時,應立即修理和更換。
4、利用通告、圖片等形式使住戶了解如何使用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以備應急。
5、每日上班時檢查天臺、前后樓梯、走廊、走火通道等,千萬不可有阻塞情況發生。
6、教育和制止孩童不要玩火和燃放煙花、爆竹等物品,避免引起火警。
7、留意公用電線,如有破損或不符合規定時,應立即修理和更換。
8、留意擅自將辦公室改為庫房的單位,尤其是原料與制品容易著火者,當發現住戶藏有大量易燃物品時,即刻查詢是否有特許證明和安全措施,沒有時,當即令其搬走(搬出小區外),并盡快報告物業公司。
9、勸告拜神的住戶小心燃點香燭,并制止住戶在走廊燃燒元寶、香紙等。
10、切勿將防火門打開,以免萬一火警發生時,濃煙散播及火勢蔓延。
11、如發現某戶有濃煙冒出或火燒濃味,又無人開門時,如能及時撲滅,應盡快使用滅火器及消防設備撲滅。否則電"119"報案。
12、若發生火警,即電"119"報案,同時按動警鈴,通告住戶疏散,在安全的情況下,使用滅火筒或滅火喉設法搶救。
13、火警發生時,勸喻住戶切勿擁擠慌張。
14、報案時,必須清楚說明現場地址,報案人姓名及物業公司電話。
15、所有消防裝置,應由認可的消防監察單位每年最少檢查一次。
9 水務及渠務
1、了解樓宇內的供水系統,如:水管、水箱、水泵開關總制及分制等位置。
2、應定期巡視水泵運轉是否正常,供水系統有無損壞,水箱是否清潔。必須定期安排清洗水池、食用水箱,每六個月清洗一次,以保持衛生。
3、發現水管爆裂時,必須盡快關閉有關水管的水制。大喉爆裂,則將總制關閉,并及時發出通告告知受影響的住戶,同時立即安排水管工進行急修。
4、要注意水箱的保養,預防破裂或生銹,并且蓋緊水箱,以免滋生蚊蟲。
5、如食用水或沖廁水突然中斷,應先檢查樓宇的供水系統是否發生故障,若一切正常,則致電自來水公司查詢原因,并請盡快解決。
6、救火用的輸水設備,應經常檢查,如有損壞,應即修理。同時必須禁止使用消防水喉做其它用途。
7、因住戶外出忘關水喉,致使大量食用水流出,無法通知戶主時,應及時關閉該戶的水管制,以阻止水流入鄰居和危害小區。
8、經常檢查溝渠及沙井是否通暢,清理渠道蓋上的垃圾,以防下雨時渠水受阻而水浸。
9、屋宇墻外的公用水渠如有破裂,應即修理,以免污水流出影響公共環境衛生。
10、樓宇底層溝渠發生臭氣傳出時,應即檢查修理。
11、若安裝或修理樓宇內供水系統設備時,應與自來水公司聯系修理。
10 樓宇結構及維修
1、樓宇結構如被更改或破壞,對該樓宇的安全有重大影響時,管理員應予以注意,并向上級報告。
2、如住戶擅自拆建墻壁、增開窗戶、或加建建筑物,如外墻鐵籠、詹篷、平臺或在天臺上加蓋小屋棚時,應予制止并向上級報告。
3、天花板或外墻有漏水,應即通知單位上層及有關住戶修理。
4、在巡邏時
發現下列情況,應立即向上級報告并研究修理方案進行修理:a.墻壁或天花板有明顯裂縫或石屎爆裂;
b.氣窗的玻璃爆裂;
c.樓梯邊的欄桿松脫;
d.防火門及消防設備損壞;
e.內外墻壁大白及磚脫落。
5、住戶安裝鐵的閘掩出走廊、阻塞通道,應予制止并報告上級。
11 停車場管理
1、保安員必須認真執行停車場管理規定,禮貌待人,熱情服務,保證車輛安全,維護車場良好的行車秩序。
2、車輛進場后,必須按指定位置停車、排列整齊,不得阻塞通道,認真檢查車型、車牌號,避免出現差錯。
3、了解和掌握車主的車型、車牌號、姓名、年齡、職業、工作單位、辦公房間號等等,以便于識別。
4、汽車、摩托車必須購買"車輛綜合保險",便于丟失后,向保險公司索賠。未買"車輛綜合保險"的車輛,本車場不予停放保管,否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車主自行負責。
5、本停車場實行有償停車保管服務,必須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經濟手續清楚,做到錢、票相符,日清月結。
6、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車輛進場停放保管,以免發生意外。如有車輛違反此規定進場時,應即令其開出車場,立即報告物業公司或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7、保安員交接班時必須認真交接,并詳細登記(自行車則注意車票的號碼及張數,登記在交接登記簿上),雙方簽字負責。
8、保安員值班期間發現可疑情況,立即報告班長、隊長或物業公司,并注意其事態發展。交接班時叮囑接班人注意,并記錄在交接登記簿上,同時將其它需注意的事項必須記錄在登記簿上,以備查。
9、保安員必須認真執行收費制度,堅持原則,不得徇私舞弊,如不開票停車或亂收費、不收費等等,一經發現一定嚴肅處理。
10、保持停車場內清潔衛生,每日必須不間斷清掃。
12 有關廉潔條款
1、良好及有效的小區管理工作有賴于租戶及業主的合作和各級管理人員的信心及支持。如各級人員都采取一種廉潔奉公的態度辦事,租戶和業主必會全力支持管理工作,使環境能進一步改善。因此各級管理人員均須有清政廉明的精神。
2、凡受雇于小區從事執行小區事務者,包括管理員、保安員、清潔工人、維修人員、經理等人,均屬小區的職員。故執行工作期間均受該工作須知的約束,不得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
篇2:物業公司出納工作守則
物業公司出納工作守則
1.牢固樹立服務意識,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
2.對客戶講話要有禮貌、耐心,盡可能回答客戶提出的問題,如不清楚,應及時向領導請示,以便給客戶一個滿意的答復。
3.每日及時登記流水帳,做到日清日結,帳實相符。
4.保管好庫存現金,押金憑證、支票等。
5.保管好使用和未使用的發票。
6.按規定簽發支票,并催促領用者5日內報帳。
7.按時登記各種現金、銀行存款帳,不延誤結帳。
8.平時收款、付款現金時,無論是客戶還是內部職工,做到當面點清,唱收唱付。
9.協助收付款會計做好收款和付款工作。
10.定期將收款存入銀行,做到不坐支。
11.按時交納稅款,不得延期。
12.每月結帳后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篇3:某行政人員工作守則
行政人員工作守則
1、認真、負責、主動、及時、準確是行政人同在完成任務時應具有的精神和作風;彼此尊重,互相支持,共同協商,緊密配合是行政人員在工作交往中應持有的態度和風格。
2、上級已經決定的事,下級如果以為不妥,應及時向上級反映,由上級決定更改與否,下級不應頂著不辦,或自作主張改變作法;下級已經決定的事,上級如果認為不妥,應說明下級,由下級自行變改,盡量避免由上級出面進行糾正的作法。
3、部門之間的工作,應由部門自行協商解決;部門之間的工作經協商仍不能達到一致意見時,向上級反映,由上級決定如何辦理.
4、對外交往中耍特別注意自己的工作態度,做到禮貌、謙虛、熱誠和氣,要以自己良好的工作態度和作風來畫得他人的信任和支持.
5、行政人員在工作中對有章可循的工作,必須按規律辦事;對于可以有不同理解或解釋不清的條文,應向上級匯報,遵照有解釋權的部門的指示辦理.對于無章有循的工作,如屬于自己職權范圍內的事,應主動處理;如自己的職權不能處理,則應向上級匯報.如因某種原因要改變習慣作法(如頒發了新規定,或發現對已有規定的執行有錯人應向上級反映,待上級批準后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