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汽車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二)
汽車駕駛員除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廣東省道路管理實施辦法》外,還應遵守下列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A、發動機未熄滅前不得加燃油。
B、用汽油清潔發動機和零部件時,必須切斷車輛電。
C、嚴禁用明火作照明檢查油箱存量。
D、嚴禁采取不經過汽油泵和濾清器,而使用各種容器或其它自流方式向發電機化油器內注汽油。
E、嚴禁將盛裝汽油的容器放在駕駛室內。
F、嚴禁用嘴直接吹、吸汽油管路和零部件。
G、化油器回火時,應立即檢查,排除故障。
H、汽油著火時,應用滅火器或砂土、麻袋、衣服撲滅,不得澆水。
I、嚴禁使用短路法檢測電路導線通斷情況。
J、汽車電線著火,應迅速關閉電門并拆除一根蓄電池接線,不得亂扯電器線路。
K、拆卸機件時禁止使用不規范工具。
L、拆卸輪胎,應用千斤頂將車頂起,放置托架,并用三角木塞住其它車輪,防止車輛滑動。
M、車下作業時,應選擇平坦地點,將車前、后輪塞上三角木,變速桿放空檔,拉緊手制動,方準作業。
N、車輛下陡坡時,嚴禁熄火,空檔高速滑行。
O、當出現意外事件,應沉著、冷靜,采取正確措施處理。
P、在駕駛車輛時,應精力集中,不準吸煙、飲食、閑談或做其他防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篇2:某學校駕駛員安全行車制度
學校駕駛員安全行車制度
1、加強駕駛員安全意識教育,堅持安全學習和業務技能學習,不斷提高駕駛技能和安全行車意識。
2、駕駛員必須認真執行交通規則,服從交通管理部門和本單位的管理,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堅持禮貌行車;
3、堅持“三檢”“四勤”“五不開”制度,堅持中速行駛,不違反交通法規,確保行車安全;
4、駕駛員出車前,必須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處理,禁止帶病車輛運行;
5、不準直流供油,防止發生火災等事故;
6、堅持車輛日常保養和檢修,保證車輛二保、三包,保證車輛技術狀態完好;
7、冬季出車必須攜帶防滑鏈,雨雪天要做到減速慢行,確保行車安全;嚴禁緊急制動,防止車輛側滑;
8、垃圾車屬專用車輛,不準繞道行駛干私活,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確保生產任務的完成。
篇3: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制度
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5
為全面落實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道路貨物運輸安全,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駕駛人員必須了解道路貨物運輸方面的主要法規、法律和標準,熟悉道路貨物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預防措施和必要的應急方法。凡直接從事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業務管理人員,必須掌握貨物的有關知識,經設區的道路運輸機構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應當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車里必須按規定定期進行二級維護。車輛必須定期進行技術等級平定,禁止客貨混裝、嚴禁拉運危險品。
車輛每年必須按時完成《道路運輸證》審驗,運輸時必須攜帶車輛《道路運輸證》和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駕駛人員應自覺配合接受道路運政機構的路檢路查。
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凡發生道路運輸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有關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并及時反饋給道路運政機構。
凡事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時,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一、必須了解掌握道路貨物運輸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規、機動車維修和急救等方面基本知識,未經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考核合格,禁止上崗從事運輸經營。
二、嚴禁未取得貨物運輸從業上崗資格證,駕駛貨運車輛從事貨物運輸。
三、嚴禁使用報廢的、擅自改裝的和其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車輛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
四、禁止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列》的規定和本安全操作規程管理要求,連續駕駛車輛運輸超過4個小時以上。
五、禁止不按規定對車輛進行維護和檢測,禁止不進行二級維護非法買賣二級維護合格證、車輛不定期進行技術等級平定。
六、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時,必須隨車攜帶車輛運輸證和從業資格證。
七、禁止其它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擅自從事的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活動。
違反上述規定,將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列》《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年第6號)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