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市電信通信設施保護管理暫行辦法
西寧市人民政府
頒布日期:1999.01.26
實施日期:1999.03.01
《西寧市電信通信設施保護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市人民政府第1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1999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為了加強電信通信設施的管理,保護電信通信設施的安全,確保電信通信暢通,根據《青海省郵電通信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內電信通信設施的保護管理。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電信通信設施,是指敷設、加掛在本市行政區內的公用電信通信設施,包括電話線、通信纜線、通信線路管道、分線箱(盒)、交接箱、公用電話、人(手)孔、通信電桿和通信信號的接收、發射裝置,通信機房及其內部各類電信通信設備。
第四條西寧市電信局主管本市行政區內電信通信設施的保護工作。公安、城建監察、規劃、建設、供電、園林、房產、交通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共同做好電信通信設施的保護工作。
第五條電信通信設施是國家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一切危害電信通信設施安全和損害其工作效能的行為。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電信通信設施的義務,對危害電信通信設施的行為,有權進行制止并及時向公安機關或市電信局報告。
第七條市電信局應當加強電信通信設施的保護,及時排除故障,保障通信設施的安全,確保通信暢通。
第八條在電信通信設施附近,新建
篇2:公司實時通信RTX使用管理規定
公司RT*使用管理規定
1.目 的:為了充分發揮RT*實時通信平臺的即時溝通優勢,節約辦公經費,保證公司信息安全和信息系統運行的穩定性,特制定規定。
2.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總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3.RT*帳戶管理:
3.1RT*帳戶由信息部根據"帳戶申請表"或者"撤銷帳戶申請表"予以設立或撤銷。
3.2信息部應保證公司每臺計算機都安裝RT*客戶端,以確保RT*的正常使用。
4.RT*的使用
4.1 RT*用戶應使用信息部分配的帳號在每日開機后登錄并保持在線,以保證溝通渠道的暢通。
4.2 用戶在使用RT*系統時,如需外出辦事,應設置如"外出辦事,有事請打手機"、"不在辦公室"等自動回復語加以提示,并保持手機通暢,方便短信接收。
4.3 在日常工作中,應充分使用RT*會話、文件傳遞和程序共享等功能,以達到溝通和協作的目的,盡量控制使用打印、電話和傳真,節省辦公資費。
4.4 公司根據各部門工作需求,規定各RT*用戶發送短信的權限。用戶只能利用RT*發送與工作有關的手機短信。
4.5 正常安裝運行的RT*程序,用戶不能擅自刪除、修改用戶資料。
4.6 RT*的安裝使用是為了方便工作,上班時間不應出現與工作無關的內容。嚴禁添加與工作無關的外部QQ,禁止上班期間和外部QQ聊天。
5.附則
5.1 本制度由信息部負責解釋。
5.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5.3 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附:RT*的ID管理流程圖
篇3:酒店總經理室通信員崗位工作職責(2)
酒店總經理室通信員崗位職責(二)
①準確無誤地按國家或地區分類投寄各種信件。
②認真負責,保證信件的分類、登記準確無誤。對于地址不詳或不符合投遞要求的郵件應正確處理。
③對于緊急信件應貼足郵票及時寄發,每月可購買一定數量的郵票備用。
④定期到郵局取回大宗郵件,并及時通知有關部門領取。
⑤取回的機要信函應立即交保密員,不得延誤上交或存放他處。
⑥嚴守保密紀律。嚴格遵守"保密守則",做到"五不",即不該說的不說、不該看的不看、不該問的不問、不在公眾場合談論公文內容、不私自拆看密封件。對于各種"秘密"等級以上的文件,嚴格按照保密規定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