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小區園區內自行車擺放問題業主議事廳會議紀要
時間:20**年9月5日星期六 9:30—12:30
地點:物業工程部辦公室
參會人員:A1區3-1-305業主、A1區3-1-1001業主、A1區1-3-905業主、A1區1-1-102業主、A1區2-2-1105業主等,物業服務中心zzz。
會議內容:
1. 介紹此次座談會的來賓、議題及主要議程;
針對目前業主較為關心的園區內自行車擺放問題進行討論。(初次業主議事廳模式)
2.具體如下:
物業公司:在項目入住一年多的時間內針對園區自行車的問題開展的服務工作進行介紹:如在園區、大堂、門廳停放的自行車進行粘貼溫馨提示;自行車坡道改造方案的征集;改造自行車庫照明;從八月下旬開始每日安排客服部、安全部進行自行車碼放等。盡管進行了一部分的工作,但物業仍然感覺在執行能力上有所欠缺,也曾考慮過將自行車強行推入地庫,(zzB2區車庫條件略優于A1區,目前物業已協助業主將停放在園區的自行車疏導入庫,目前工作較順利。)但考慮到目前A1區有部分業主情況較特殊(如老人、殘疾人等)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法,所以特此召開本次會議,希望以這種熱心業主參與的民主議事方式共同解決目前A1區自行車停放問題。
余先生表示堅決反對自行車擺放在園區內,如大堂門口、門廳里。自己是5月份搬來zz的,眼見著單元門口的自行車一天比一天多起來。他認為,只要物業一旦松口表示地上可以放置自行車,那么園區內自行車擺放問題將日趨嚴重。今后將是一個很難解決的問題,但同意物業循序漸進的將自行車歸整入庫。
王先生表示不反對自行車放置在地上。首先就中國的國情而言,中國是一個自行車大國,想要做到園區內一輛自行車沒有那是不切實際的。只要將自行車擺放整齊,園區內的美觀還是不會被破壞的。
張女士表示可適當增加自行車停放架,準許臨時性擺放,但長期停滯不用的自行車就應該停放在地下。特別是在園區外增加停車架,方便頻繁出入的業主。
劉先生表示物業可以循序漸進的干預自行車擺放問題,一點一點的整治。但堅決反對在大堂及雨搭內停放的自行車,特別是將車用車鎖與欄桿捆綁的行為。物業應采取強一些的手段進行整治。
經過業主們的激烈討論,最終得出以下結論:
1、 大堂內門廳前禁止停放一切車輛,違反者物業有權進行清理整治。
2、 年輕者,非老弱病殘者一律將自行車推入地下車庫,(確實有困難的,請到服務中心進行核實、登記待頒發互助貼后方可暫時停放于地面。)
3、 在北門、南門外增設自行車臨時停放點。
4、 此項工程費用由A1區廣告經營費用中出。
具體自行車停放管理方案將在10月1日前向業主公示。
除園內自行車擺放問題外,業主與物業還溝通了其他事宜。內容如下:
1、 業主提議園區內增設文化墻,由業主們自行張貼墻內公告,屬業主之間的交流平臺。
物業曾在南門口開設過這樣的文化墻,希望借此增加業主與業主之間的溝通,但效果不顯著。文化墻一直空置,因此物業才在文化墻上張貼一些物業的宣傳資料。今后我們還是會將此文化墻空出給業主進行溝通。還準備待時機成熟后在客服旁的長廊或六號樓前長廊處增設文化墻。
2、 業主建議將通往地下二層的電梯封閉,使電梯只能下到地下一層。這樣可以減少危險案件的發生。
此問題已在20**年9月9日前整改完成。
3、 業主希望在園區綠植上面增加溫馨提示牌,提醒更多的業主愛護綠植。
在進行統一的標識設計后會選擇性的進行懸掛。
4、 業主建議園區內多增加喬木等樹木。
物業費中僅含有綠化維護費用,新增喬木需要大量的費用,目前物業費無法支持。物業建議采取業主出資補種及認養現有樹木的方式進行園區內喬木增加的方法。此種方式可更有效的保護園內現有樹木,同時由業主出資選用與孩子同齡的樹種進行增種(主題為“與小樹共成長”),對于孩子的成長也非常的有意義。物業會在春天與園林設計人員溝通確認適當的補種位置,會以短信、大堂張貼通知等方式邀請您的參加。
zz物業服務中心
20**年9月11日
篇2:物業園區自行車擺放問題回復
物業關于園區自行車擺放問題的回復
尊敬的業主朋友、同學們:
從20**年下半年,A1區隨著業主裝修完畢,越來越多的業主喬遷新居,自行車停放管理問題日益突顯:相當一部分業主不愿將車停放在地下自行車庫,更愿意停放在地面,而反對停地面的同學認為:一方面停放在地面影響社區品質,另一方面部分業主停放到單元大堂或大堂門廊處影響了出行。物業認為項目規劃設有自行車庫,應當將自行車停放在自行車庫;盡管物業一度張貼告示、改造坡道、進行勸導、甚至直接將車輛挪到車庫中,但效果不好。
物業服務中心認為自行車停放的管理需要綜合治理,根據同學們的不同意見和需求、項目設計規劃、人性化服務出發,物業把進一步治理自行車停放的辦法向大家做如下匯報,建議開一個業主議事會議來最終決策:
1、部分老年朋友上下推行自行車有些吃力,可能應當考慮特殊需要,停放在地面;
2、車載小孩子或較多物品回家的時候,不便直接進入地下車庫的同學可能需要臨時停放在地面;
3、單元門內大堂、單元門門廊處不能停放自行車,包括特殊天氣情況下也不應停放上述位置,這是物業的意見,相信絕大多數業主朋友也會支持這樣的要求;
4、初步考慮,在樓座前不影響出行和景觀或影響較小的位置適當在地面劃自行車停放區,提供給老人和需要臨時停放的業主使用,具體位置物業先做方案,如果將來業主議事廳決策同意,會后直接到樓座前確認。(需要坦誠表明物業服務中心的意見,在園區建設自行車棚會影響社區的園林視覺效果和園林景觀);
5、還有一個方案請大家討論批判:在A1區北側1#樓北道路上,在不影響機動車緊急通行的前提下,搭建自行車棚。但這個方案其實也會有爭議,對1#樓的住戶業主可能會有影響,另外通過建車棚從而請大家都到這停車也可能是一相情愿的事,同時對于2#、3#、4#號樓的業主也并不方便,設計施工還要花錢(動用經營收入來支付);好處是有更充分的理由要求不占用通道或大堂停放,另外習慣從北面出行的業主比較方便。
6、物業認為:自行車并不是影響社區品質的因素,現在全球都在流行并提倡騎車出行,zz自然也不會例外,但尊重并提倡騎車出行,不等于放棄維護社區文明停放車輛的主張,暑期zz社區文明小衛士活動為社區文明建設吹響了號角,物業服務中心決心和業主朋友們將zz的社區民主的文明建設進行到底!
最后(但不是不重要),向**道歉,二位投訴的關于更換玻璃、樓上漏水的事件,我們正在調查、檢討,主要問題出在客戶報事投訴信息管理出了問題。
祝大家周末愉快!
zz物業服務中心
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