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學院重大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制度
為嚴格按規定報告重大事項,及時準確地掌握突發情況,妥善處置緊急重大事項,避免工作失誤,根據國家、省有關文件精神,特制訂本制度。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報告重大突發事件以及其他緊急情況,是一條嚴肅的政治紀律,學院各部門、系(部)必須嚴格執行。要以對黨、對國家、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加強領導、采取有力措施,嚴肅工作紀律,確保重大緊急信息及時如實上報。
二、緊急信息發生后立即上報。突發事件須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報送,嚴禁遲報、瞞報、謊報。信息報送原則上以書面形式報送,緊急突發事件可以先電話報告,但必須在1小時以內補書面材料,事態進展情況和處理情況隨時報告。
三、確保緊急信息報送準確無誤。緊急信息報送要堅持以深入實際,實事求是,掌握第一手材料為前提。事實清楚,數據準確,表達明確;不可道聽途說、人云亦云、模棱兩可、帶來判斷、決策失誤,造成工作損失。
四、實行重大事項報告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將重大事項報告列入對學院各部門、系(部)的目標考核和主要領導工作人員年終考核。學院各部門、系(部)要層層建立責任制,不斷強化責任意識,增強政治敏銳性,嚴肅工作紀律,對違反本制度要求造成較大影響和工作損失的,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未完成信息報送任務的學院各部門、系(部)將在年終目標考核時扣減分值,并進通報。
附表:商學院重大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附表:商學院重大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學院黨委書記
副組長:綜治辦、院辦、保衛處、學生處、后勤總務處負責人
成員:學院各部門、系(部)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重大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辦公室
主任:學院辦公室負責人
副主任:保衛處負責人
工作人員:保衛處工作人員
學院重大突發事件信息報送電話
學院辦公室:XXX
保衛處:XX
24小時值班室:XX
篇2:學院考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制度
學院考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制度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我院各類考試突發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確保考試工作平穩實施,維護考點、考場和學院穩定,特制訂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實施辦法(暫行)》《廣東省國家教育考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
(三)工作原則
統一指揮、快速反應;發現問題,即時上報;有效控制、就地解決;分級負責,屬地管理;以人為本,依法處置;預防為主,重在建設。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院組織實施的單獨招生考試、自學考試、各級各類等級考試、院內期中期末課程考試中出現的各類重大安全突發事件,包括在命題管理、試卷印刷、運送、保管、評卷組織管理等環節出現的試卷(答案)安全保密事件、考試實施中出現的突發事件,以及網絡有害信息等影響考試和社會穩定的其它突發事件。
(五)事故分級
I級考試安全事件
考試期間發生地震、火災或其它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考試期間發生突發性暴力事件或大面積爆發傳染病;由于自然災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試組織和管理或其它原因,導致試卷不能按時運抵考點或者大量考生無法按時到達考點;在命題、印刷、運輸、考前保管等環節發生試卷被盜、丟失、被私自拆啟或其它原因造成泄密;考試期間發生考生集體作弊,集體罷考,集體鬧事,毆打工作人員,損毀公共財產等情況導致考點秩序混亂,管理失控;其它不可預測的重大事件。
Ⅱ級考試安全事件
試卷啟封后,發現試卷科目與本場考試科目不符,或者試卷數量與考場編排不符,或者試卷有缺頁、漏印、重影、損壞等情況;考試過程中,發現試卷試題出現明顯錯誤;語言聽力考試過程中,出現內容明顯錯誤、語音介質放音不正常或語音設備發生故障;考試過程中,考點突然停電;考試過程中,考試機器出現病毒和軟件故障,或者局域網出現中斷、病毒和軟件故障等;其它不可預測的一般事件。
Ⅲ級考試安全事件
考試安全事件范圍相對較小,人數在 50 人以上的考試事件。包括試題泄密、學生罷課,罷考及在考試中出現的其它突發生意外事故。
二、 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領導機構
學院成立考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教務處,
主要職責:
1. 全面掌握考試安全事件情況,按照程序確認事件等級;
2. 負責啟動本預案;
3. 針對不同等級的考試安全事件,提出不同的應急處置意見并督促落實;
4. 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辦公室及主要職責:
辦公室設在教務處,日常工作由考試主辦部門承擔。
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負責及時收集和分析相應的數據和信息,提出處理各類突發考試安全事件的指導意見和具體措施;及時總結和推廣處理突發公共事件的經驗和做法;督導、檢查相關行政部門和學校落實突發考試安全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情況;督促主管處室根據突發考試安全事件的性質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二)現場救援應急處置工作小組及職責
組 長:
副組長:考試組織部門主要領導
成 員:考試組織部門管理人員
主要職責:
1. 在第一時間了解考試安全事件原因、性質、波及范圍,并向領導機構報告;
2. 根據領導機構決策,按事件等級分別采取報告或直接處置措施;
3. 按照領導機構部署,負責聯絡有關部門應急處置各項工作;
4. 匯總各方情況,提出處理建議;
5. 做好善后處理相關工作。
(三)事故救援專家組及職責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主要職責:
1. 根據《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定》,在接送試卷、分運試卷等過程中負責安全保密工作;
2. 按照國家保密局“分級負責”的原則,加強試卷保密室和保密制度的建設,對全院保密工作進行督查。
三、預警預防及事故報警機制
(一)預警信息監控與報告
建立暢通的信息傳輸渠道和嚴格的信息上報機制,完善快速應急信息系統。
1. 信息報送原則
(1)迅速:最先發現或接到發生突發事件的單位和個人應在第一時間內向主要領導報告,不得延報。各單位應在事件發生后報告學院考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最遲不得超過 1 小時。
(2)準確:信息內容要客觀詳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
(3)直報:發生Ⅰ,Ⅱ級事件,應直接報學院主管領導,同時抄報其它主管部門。
(4)續報:在突發事件出現新的情況,造成新的危害,或發生前期報告中沒有包括的新問題,應及時根據事態連續報告。
2. 信息報送機制
(1)緊急電話報告系統
考試安全領導機構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電話報告總指揮、副總指揮,并通知各成員。
(2)緊急文件報送系統
突發考試安全電話報告后,接報單位、接報人應當立即整理出書面報告,送應急處置工作小組,應急處置工作小組根據院領導意見,報告市委、市政府有關領導和省委辦公廳、省教育廳、市教育局,并根據事件性質及影響,報告市維護穩定辦公室、保衛處等相關部門。
3. 應急信息的主要內容
(1)事件發生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以及人員傷亡等情況;
(2)事件發生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評估;
(3)事發有關部門和已采取的措施;
(4)院內外公眾及媒體等各方面的反應;
(5)事態發展狀態、處置過程和結果;
(6)需要報送的其它事項。
四、應急響應級別
I級響應:I級考試安全事件;
Ⅱ級響應:Ⅱ級考試安全事件;
Ⅲ級響應:Ⅲ級考試安全事件。
五、應急處置措施
國家級考試安全事件發生后,應急處置工作辦公室在第一時間了解事件發生狀況并上報主要領導。考試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緊急啟動本預案,了解事件情況并立即匯總各方面信息,初步確認事件等級,按事件等級確認程序逐級上報。泄密等級確認后,按照相應等級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I級響應處置措施
1. 考試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立即召開緊急會議,啟動本預案。
2. 全面掌握事件情況,在第一時間向市、省教育考試安全事件有關負責部門報告,按照上級指示精神采取處置措施。
3. 保衛科和網絡中心立即對互聯網進行嚴密監控;發現與泄密相關的信息,采取措施控制有關嫌疑人,并將相關網站信息通知電信和考試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辦公室;迅速偵察,控制事態擴大。
4. 考試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根據省、市級教育考試安全應急處置部署,宣布考試延期舉行,做好對考生及社會的解釋、安撫、善后等工作,同時,做好啟用副題進行考試的各項準備工作。
Ⅱ級響應處置措施
情況一:在全院使用的國家、省級考試試題發生泄密,沒有在媒體上登載試題或相關信息,性質為自用,傳播范圍有限的事件。
1. 考試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立即召開緊急會議,啟動本預案。
2. 全面掌握事件情況,在第一時間向市、省教育考試安全事件應急處置機構報告,按照上級指示精神采取處置措施。
3. 保衛處、網絡中心立即對互聯網進行嚴密監控;防止相關信息通過互聯網傳播。保衛科迅速偵察,控制事態擴大。
4. 案件偵破前,考試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要對有關新聞報道實行新聞發言人制度,對有關新聞報道進行歸口管理,嚴禁媒體擅自報道和炒作。
5. 考前未能破案,但確信試題并未大規模擴散,考試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報市、省級教育考試安全應急處置機構批準,考試可以如期舉行。
6. 考前破案,取消有關考生的考試資格,錄取前破案,取消有關考生的錄取資格,在錄取工作結束后破案的,開除所涉及人員學籍。
情況二:在全院使用的省、市級考試試題發生泄密,在媒體上登載試題或相關信息,性質為販賣或蓄意破壞,傳播范圍較廣的事件。同I級響應處置措施。
Ⅲ級考試安全事件應急處置措施:
同Ⅱ級考試安全事件應急處置措施情況一。
六、應急保障措施
(一)學院相關處室必須加強保密室硬件設施建設和監控系統的維護,確保試卷保密室硬件設施達標、監控系統運行正常和外圍環境的安全。值班室要配備相應的生活用具。
(二)國家、省級教育考試接送試卷的車輛必須是密封車,必須由公安車輛押運,裝運試卷的車上必須有公安人員,接運試卷時間、地點、路線必須保密,對參與的工作人員要進行紀律和安全教育。
(三)國家、省級教育考試試卷安全保密工作必須在考試安全保密領導下,由考試主管部門負責人親自負責值班工作,值班巡邏人員不得少于 4 人,并且必須有 1 人以上是公安人員。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值班室,下班后試卷保密室所在的辦公樓要進行封閉,同時對試卷保密室外圍加強巡邏。
(四)國家、省級教育考試在試卷保密室和考點之間接送試卷時,必須由專人專車并由 2 名以上工作人員和公安人員押運。
(五)國家、省級教育考試期間,考點必須實行全封閉管理,嚴禁無關人員進入。考點必須由公安人員值勤,對考點周邊路段必須進行交通管制。
七、附則
(一)預案涉及人員更替
本預案所涉及的組成人員,若因人事變動或其它原因離開崗位,由該崗位新任人員自行替補。在人員變化期間,崗位空缺應由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辦公室協調安排相關人員臨時當值。
(二)本預案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三)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篇3:學院學生頂崗實習突發事件處理制度
學院學生頂崗實習突發事件處理制度
一.崗前教育與管理
1.實習開始前,由教務處牽頭,各院系負責,對實習學生進行生產安全教育,使學生在思想上形成比較系統的自我防護意識;
2. 教務處下發《頂崗實習工作手冊》、《頂崗實習安全須知》、《頂崗實習安全協議》等材料,各院系負責指導實習學生認真學習,掌握實習期間相關規定和在生產、生活、交通、飲食、用電等方面的安全知識;
3.各專業教研室負責學生頂崗實習全過程的管理和督查;
4.各專業教研室定期聯系學生,及時掌握動態,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及時上報,堅決制止,不向外擴散,把工作做在事態前面,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
發生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啟動本預案。本預案根據事件性質和影響程度分
一、二、三、四級,由學院頂崗實習工作領導小組決策啟動。
二.四級預案由業教研室決策啟動
(一)發生實習學生違反實習要求或實習單位規章制度情況,未造成后果者,啟動四級預案。
(二)處置程序
1.由相關站點負責人直接與學生所在實習單位負責人聯絡協調,查清緣由,現場處理,做好相關記錄后通報相關院系部;
2.相關站點負責人應做好事后協調和教育工作。
三.三級預案由各院系頂崗實習工作領導小組決策啟動
(一)學生實習期間在崗位、交通、用電、生活等方面發生安全事故,受到輕度傷害,啟動三級預案。
(二)處置程序
1.由實習單位第一時間協助救治,盡可能保證學生人身安全;
2 相關站點負責人及時趕到現場,負責解決學生治療和思想安撫工作;
3.相關站點負責人做好記錄,并及時將事件具體情況匯報教務處,以便妥善處理;
4.教務處將處理結果及時上報學院頂崗實習工作領導小組。
四.二級預案 由教務處決策啟動
(一)發生學生與實習單位工作人員爭吵、打架等糾紛,造成對立事態,啟動二級預案。
(二)處置程序
1.由實習單位協助及時制止糾紛;
2.如發生人身傷害,實習單位協助及時進行治療;
3.相關站點負責人及時到實習單位了解具體情況,對給單位造的生產影響表示道歉,對學生進行深刻教育;
4.如單位工作人員受傷,相關站點負責人負責解決治療并做好善后工作;
5.如學生是造成糾紛的主要責任人,相關站點負責人要對其進行嚴肅批評教育,并做好記錄,及時上報教務處;
6. 教務處將處理結果及時上報學院頂崗實習工作領導小組。
五.一級預案由學院頂崗實習工作領導小組決策啟動
(一)學生在實習期間發生嚴重人身受傷事件,啟動一級預案。
(二)處置程序
1.由實習單位第一時間協助搶救學生;
2.相關站點負責人及時到達現場,協助救治學生,了解詳細情況并做好記錄;
3. 教務處及時上報學院頂崗實習工作領導小組,由學院決策具體處理方案;并及時到現場處理,通知學生家長,做好安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