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政務督查工作報告
今年以來,在區委、區政府督查辦的正確領導下,在領導的關心指導下,我局的政務督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為促進決策落實,保證政令暢通,發揮了一定的作用,有效維護了政府權威,促進了全區經濟社會的發展,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加大力度,提高督辦件辦結
(一)突出重點,緊跟上級工作布署抓落實。
我們局成立了以重點辦為主的重點工作督導小組,有專門人員跟蹤各項工程的進展情況,任務到人,責職到人。根據工程節點計劃,隨時檢查及時下發督辦單,跟蹤督查落實情況,進度情況,有力推進了重點工程的實施,使重點工程項目得以較好的完成。今年城建重點工程項目共51項,其中19項已完成,17項正在建設,14項正在加快推進,1項已取消。共下發督辦單20件。
(二)注重實效,提高領導批示和交辦事項辦理的效率質量。
我局堅持“批則必查,查則必清,清則必辦,辦則必果”的原則,將領導批示件視為“特件”處理,明確分工,明確辦理責任人,明確處理時限和基本要求。由局辦公室將各督辦件分門歸類,分派到各相關科處室。辦公室進行跟蹤督促迅即辦理、辦理進展情況、直至辦理完結。領導交辦的事項嚴格按照交必辦、辦必果、果必報的要求,認真組織辦理,履行登記擬辦、辦理、報告、存檔等工作程序,將辦理情況及時準確的報送相關領導。今年辦理省、市、區信箱件101件,區委、區政府督辦單24件,其他11件。
(三)貼近群眾,提高熱線的網上平分信息的辦結率。
為了讓百姓參政議政,便于百姓投訴,市政府開通了12345、12319熱線電話,我們局也開通了百姓辦事零障礙平臺。對這些網上來的信息,我們把他們和領導批示件一樣的辦理,一樣啟動局辦理督辦件程序。每個信息有記錄都有結果,真正做到讓來電人滿意,實現百姓零障礙。今年收到處理12345熱線44件,12319熱線16件,局內部電話16件。
(四)強化措施,提高政協提案的辦復率和落實率。
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22件,其中政協委員提案14件、人大代表提案8件。我們在總結以往辦理經驗的基礎上,重點在分辦、調研、溝通、答復四個環節上下功夫,切實改進辦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全部按時按質辦結了所有提案,有力地促進了城市建設管理水平的提升和服務社會水平的提高。
(五)嚴格制度,提高數字化城管中心案件辦理效率。
根據上級要求我們局建立了數字化城管平臺,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工程處人員為組員的領導小組,安排專人每天跟蹤,發現案件迅即辦理。今年收到市數字化城管中心案件945件,我局處置案件1445件,結案率100.17%。
二、存在不足:一是個別人思想上有松懈麻痹現象工作責任心不夠;二是遇到問題時解決方法措施不夠;三是對事件預測預想不夠。
三、**年為了確保政令暢通和工作落實作出我們應有的貢獻。我們準備從幾方面入手
首先從健全完善工作機制入手,以有力的措施保證各項工作的開展和落實,并積極探索新的工作方式方法,確保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領導的指示要求充分落到實處。
(一)健全完善組織領導。根據區政府對政務督促檢查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我局將召開局辦公會,研究討論政務督查工作,成立局督查工作領導小組,完善組織,明確職責,確保政務督查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建立督查工作制度。為政務督查工作建立專門的工作制度,從督查工作的目的、范圍、原則、辦理程序及組織領導等方面規范局的政務督查工作,提高督查的效率和質量,使督查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
(三)運用多種督查方式。
1、書面督查,確定督查目標和重點內容,通過書面形式了解和掌握實施動態。
2、實地督查,在書面督查的基礎上,對區委、區政府部署的工作實地督促檢查,客觀準確的了解工作開展情況,掌握第一手資料。
3、會議督查,對同步實施的工作集中組織討論、調度、通過會議達到了解情況的目的。
4、通訊督查。主要以電話為聯系方式,對重大項目和重點工作及時進行即時性了解,特別是落實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及時掌握情況,盡快解決問題。
篇2:某機關單位政務督查工作制度
機關單位政務督查工作制度
一、在辦公室主任和分管副主任的領導下,實行統分結合,歸口負責;辦公室各科(室)、各口秘書分別負責各自職責范圍內工作事項的催辦和督查,發揮辦公室的整體效能,形成齊心協力、互相配合、持之以恒抓政務督查工作的局面。
二、專員辦公會議、行署全體會議上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的督促與落實,以督查科為主,需各科(室)協辦的事項,各科(室)要大力配合,以發揮整體效能。
三、凡行署、行辦領導專批交由督查科辦理的批示件,要按領導的要求迅速辦理;行署、行辦領導交辦行署相關部門或秘書辦理的督查事項,其辦理結果在報送有關領導的同時,要抄送督查科;辦公室科(室)人員或秘書跟隨領導下基層調研、檢查工作結束之后,應及時將起草的《督查調研報告》抄送督查科一份;涉及法律、法規等方面的事項,由法制辦具體督查落實。
四、督查科接到行署、行辦領導交辦任務后,即提出辦理意見,經領導審定同意,向有關部門和縣(市)下發《督查通知》;對已經辦結或取得階段性進展的督查事項,由督查科及時擬文以《督查專報》方式向領導報告辦理情況;對行署各部門及各縣(市)定期不定期上報落實工作情況的材料,由督查科及時篩選、整理,并經辦公室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審簽同意后,以《督查專報》的方式向自治區人民政府督查室或行署有關領導及時反饋、報告;加蓋行署辦公室公章的《督查通知》、《督查通報》的發文工作由保密室按《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辦理。
五、凡需要督查科督促落實有關會議精神的,綜合科應及時通知督查科人員參加或列席相關會議。
篇3:市政務服務中心督查通報制度
市政務服務中心督查通報制度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政務服務體系建設,不斷完善行政審批服務督查工作,切實提高窗口服務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督查通報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原則,注重質量要求,務求實效。
第三條 督查通報對象
(一)全市進駐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公的行政審批職能部門及其辦事窗口。
(二)市政務服務中心的各分中心。
(三)各縣(市)、區政務服務中心。
第四條 督查通報內容
(一)行政審批服務機制落實到位情況。
(二)審批領導帶班以及簽批情況。
(三)服務窗口(大廳)日常管理情況。
(四)辦事對象投訴查處情況等其他事項。
第五條 督查通報形式
(一)顯示屏通報。相關信息在一樓辦事服務大廳的顯示屏上滾動通報,重點對服務窗口日常管理中出現的違規違紀問題進行通報批評,對表現優異的服務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員進行通報表揚。
(二)書面通報。
(1)面向窗口部門的通報。對在行政審批服務工作中存在較嚴重問題且整改不及時、不到位的服務窗口,對其窗口部門進行書面通報。
(2)面向全市以及市領導的通報。對在行政審批服務工作中問題非常嚴重且整改不及時、不到位的服務窗口,面向全市進行書面通報或報送相關市領導,并在電子監察網上同步發布。
(三)媒體通報。請新聞媒體針對相關問題進行公開曝光或通報批評。
第六條 督查通報程序
(一)組織督查。由行政審批監管科負責組織各類督查活動并編制通報內容,辦公室、聯審辦協助配合開展督查工作。
(二)審核通報。
1、在顯示屏進行通報的,由中心分管領導審核后發布。
2、書面通報中,只對窗口部門的通報,由審批監管科報中心分管領導審核通過后印發;面向全市并上報市領導的通報,由審批監管科報分管領導審核、中心主任簽批后印發。
實行媒體通報的。由審批監管科報分管領導審核、中心主任簽批后發布。
(三)立卷歸檔。各類督查通報按時間順序編號存檔。
第七條 督查通報結果運用
(一)作為服務窗口以及窗口工作人員各項考核的重要依據。
(二)凡被書面或媒體進行通報的,納入市委市政府對各部門年度工作目標考核扣分內容。
第八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