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學20**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校(園)的安全穩定工作,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校(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園)暴力和嚴重危害校(園)安全事件的發生,確保校(園)和諧穩定,根據泉州市教育局《關于在全市學校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的通知》(泉教執〔20**〕2號)精神,決定從即日起至6月30日在我校轄區內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依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標本兼治”工作方針,把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作為維護我校安全穩定的一項重要工作,切實做到全員動員、全面排查、全力化解,努力把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為我校教育發展營造良好的內部環境。
二、工作目標
(一)全面掌握本校(園)內部各類矛盾糾紛的狀況和可能引發重大矛盾糾紛的基本因素,找出突出的熱點、難點問題和潛在的矛盾糾紛,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二)化解矛盾糾紛,切實消除容易引發矛盾糾紛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
(三)建立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各項工作制度,形成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長效機制,著力提升矛盾糾紛的發現能力、防范能力、化解能力,努力做到“糾紛不激化,矛盾不上交”;
(四)防止發生有重大影響的群體性事件、個人極端事件。
三、排查范圍
校(園)與社會之間、校(園)與學生家長之間、教師與學生之間、學生與學生之間的各類矛盾糾紛。
四、方法步驟
(一)組織動員階段(即日起至15日)。建立相應組織機構,結合我校實際制定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具體工作方案,層層分解落實目標任務和工作責任,確保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深入、徹底、全面。
(二)全面排查階段(3月16日至4月30日)。各校(園)要廣泛發動,整合各方力量和資源,對各類矛盾糾紛進行深入全面排查,做到排查工作全方位、全覆蓋,確保不留盲點和死角;要重點排查各種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涉眾型矛盾糾紛、特殊學生群體情況以及個人極端事件的矛盾糾紛;要對每位學生進行心理篩查,提前排查有嚴重心理問題學生,及時掌握其心理變化,密切注意情緒變化,發現問題及時進行心理干預,強化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導;要關注校(園)周邊的矛盾糾紛隱患,依靠群防群治力量,發揮各方積極性,及時、全面、動態地掌握各類矛盾糾紛信息,全面掌握并合力解決熱點、難點問題,著力提高發展、控制、處置矛盾糾紛的能力。
(三)化解矛盾、完善機制階段(5月1日至6月30日)。各校(園)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要認真進行梳理和分析,按照糾紛性質、對校(園)穩定的影響程度、激化的可能性,分門別類地逐一登記、建檔,逐件調查處理,明確專人負責,規定化解時限。
五、工作要求
各校(園)要準確把握好各個階段的工作重點和要求,集中時間、集中力量,扎扎實實抓好排查化解活動的落實,確保取得實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把開展校(園)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作為確保我校安定穩定的重要措施來抓。主要領導要親自謀劃、精心組織,分管領導要集中精力、全力以赴,確保排查化解活動順利進行。
(二)落實各項制度。一是要進一步落實情況報告制度,重大矛盾糾紛信息要及時報告。二是要進一步落實責任制度。對重大矛盾糾紛和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重大問題要實行首問負責、受理分流、掛牌督辦制度;要實行領導包案制,落實責任領導、責任人;要明確調處時限,防止反復。在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過程中,要堅持邊排查、邊化解、邊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實現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經常化、常態化,充分發揮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在維護我校安全穩定中的作用。
(三)切實加強學生法制教育。各學校根據實際情況,針對學生特點,認真組織學生開展法制教育,切實增強學生遵紀守法、依法律己、依法辦事的意識,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行為。要采取多種形式,多層面、多渠道的法制宣傳教育,充分運用校園網、宣傳欄、黑板報、文藝演出、國旗下講話、專題講座、報告會、演講會、主題班(團、隊)會、致家長(同學)一封信及組織競賽、測驗等形式進行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學生學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能力,增強法制觀念。
(四)堅持統籌推進。各校(園)在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的過程中,做到兩個結合:一是要將排查化解工作與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源頭預防機制結合起來,推動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矛盾糾紛分析研判機制、矛盾糾紛排查“零”報告和責任追究機制的建立和完善。二是要將排查化解工作與完善群體性事件應急處置機制結合起來,推動制定完善各類群體性事件應急預案,有效構建統一指揮、協調有序、職責明晰、功能齊全、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機制。
(五)各校(園)在3月15日前,制定排查化解活動工作方案,并報中心小學保衛股備案。
**縣**中心小學
篇2: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匯報材料
群眾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匯報
紅山窯鄉土溝村黨支部
(20**年1月26日)
為確保新全村政治安定,社會穩定和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進一步強化基層基礎工作。20**年在全村集中開展了群眾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突出治安問題排查活動,目標是通過在全村中開展排查活動,確保到縣鄉集體*為零,做到小事不出戶、大事不出村,進一步規范信訪秩序,確保全村政治穩定、社會穩定。貫徹落實***、改善民生、促進和諧的一次重大實踐活動,促進全村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經驗
近年來,村黨支部始終將深入開展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有力保障,通過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整合力量,創新方法,使各類矛盾糾紛得到全面及時妥善地解決,維護了穩定大局,助推了科學發展。自去年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以來,全村共排查出各類矛盾糾紛4件,全部化解。
(一)主要做法
1、突出“三個到位”,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一是思想認識到位。村兩委一班人清醒的認識到,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是改革和發展的前提條件,沒有社會的和諧穩定,就沒有農村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村兩委緊緊抓住對待人民群眾態度問題這個根本,牢固樹立群眾觀念和宗旨意識,在處理矛盾糾紛、開展排查化解工作中,切實把群眾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確對待群眾、堅定相信群眾、全心依靠群眾,關注熱點難點問題,密切掌握社情民情,認真搞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有效維護了社會穩定。二是組織領導到位。為使社會矛盾糾紛能夠消除在萌芽狀態,確保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正常開展,村黨支部成立以支部書記為組長,村主任為副組長,兩委委員為成員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集合治保會、調委會、團、婦、兵等相關部門工作力量全面開展此項工作,從而在全鄉形成了“村級組織、齊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機制,實現了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工作格局。三是工作落實到位。根據實際,我村每月召開一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例會。例會的主要內容,是對村前一個月的治安狀況,糾紛調處、法制宣傳、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等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對近期可能出現的各種不安定因素進行分析排查,研究重大疑難糾紛案件的調處方案以及對調委會、治保會主任進行培訓,同時部置下個月的有關工作
2、做到“三個靠前”,及時化解矛盾糾紛。
致力發展經濟,提高人民生活,是維護社會穩定的根本目的。在排查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工作中,各級黨員干部認真做到了“三個靠前”。
一是領導指揮靠前。處理群體性、突發性事件時,村領導干部以強烈的政治責任感,靠前指揮,面對面做好群眾工作,決不回避矛盾,敷衍塞責。通過積極主動,搶前抓早,及時采取措施,盡快控制局面,平息事態。二是干部工作靠前。村兩委認真落實矛盾糾紛排查工作責任制,加大排查調處力度,及時把群眾反映的問題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在此基礎上,加強信息報送和通報工作,對可能出現的群體性事件和異常*信息,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做到防范在前,處理及時,增強工作的預見性和主動性。三是宣傳教育靠前。村兩委切實加強對干部和群眾的法制宣傳教育,努力增強干部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積極依法調處,化解矛盾糾紛。同時,采取發放宣傳單、法制講座等形式,教育群眾正確處理法律糾紛、鄰里糾紛、家庭糾紛等,認真學習《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信訪條例》等法律法規,引導群眾正確行使民主權利,使群眾知法、懂法、守法,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和解決問題。
(二)取得的主要經驗。
在具體的工作中,我村立足實際,做了一些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些微不足道的成績,也積累了一點點經驗,主要有以下4點:
1、預防矛盾糾紛突出一個“早”。
一是要加強“六五”普法的宣傳力度。人人要守法,個個要懂法,依法辦事,依法行政,必須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否則就違法,成被告無法開展工作。再從老百姓角度來說,通過學法、懂法后既監督干部依法辦事,又能依法維護自己的權利。同時懂法后,也能依法辦事,避免盲從使,胡來亂搞,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量。
二是嚴格制訂和履行村規民約。村規民約是村居自治組織和村民代表共同制訂的規章制度,又是全體村民行為規范。村規民約是農村中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既通俗易懂,又方便操作,也便于村民執行。村居干部和村民代表只要嚴格履行,矛盾糾紛就會大幅度下降,就能是各種矛盾糾紛控制在萌芽狀態。
三是規范事務管理,嚴格程序辦事。村在決定村級重大事務時,嚴格按照村級重大事務民主決策“四議兩公開”開展,做到了程序合法,確保項目不違法的情況下才能簽訂,不僅搞活了經濟,更是形成了穩定發展的良好局面。其次是嚴格履行規章制度,如遇到特殊情況,必須經過村民代表討論確定結算辦法,決不能少數人說了算。
2、矛盾排查掌握信息要突出一個“準”。
完善排查機制,超前穩控矛盾隱患。按照“預測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調解前,調解走在激化前”的工作思路,具體排查中,我村重點掌握四個方面:一是矛盾糾紛排查必須有一個完整的隊伍;二是搞好經常性排查,一般情況下組織相關人員每半月排查一次,每次排查都要認真填寫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情況記錄表;三是搞好集中排查。針對重大節日和敏感時期矛盾易發的特點,集中力量開展排查,主要查重點人員,重點部分。努力做到問題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防患于未然;
3、矛盾糾紛發現突出一個“快”。
矛盾糾紛的發生具有偶然性。有相當大的不確定因素,相當一部分的矛盾糾紛屬突發性。一旦發生矛盾糾紛必須快介入、快調處,這樣可以避免矛盾的激化,避免事態擴大,減少調處工作的難度。只要及時介入,早疏導、早調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矛盾糾紛一旦發生,必須快介入,快調處,絕不能相互扯皮、相互推諉。
4、矛盾糾紛調處突出一個“巧”。
調解人員在調解中要注意自己的語言,這對調解的成功率有較大的影響。在調解中,調解人員的語言表達是至關重要的。我們的發言應當客觀,準確,慎重。在調解時機不成熟時,對當事人爭議過大,過于敏感的問題應慎重提及,不宜評判。須要作出評判的,要注意表達上的明確性,準確性,合理性,要讓當事人在幽默、友好和推心置腹的氣氛中受到感化和心靈的洗禮,接受批評、教育,從而明理、通情。不能讓當事人因我們的語言表達或肢體語言的不當而對調解人員產生懷疑,激化矛盾,造成調解局面的緊張,增加當事人心理上的對抗情緒。
二、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加大矛盾調解能力建設力度。要進一步完善大調解組織網絡,健全糾紛排查、信息分析、快速反應機制,確保發現在早、處置在小。要著力把握社會矛盾糾紛發生、發展、變化規律,抓住要害化解矛盾,不僅形成化解婚姻、家庭、鄰里、賠償等常見性、多發性糾紛的方式方法。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建立完善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成功率的科學評估體系。要重視加強村調解組織建設,發揮好“第一道防線”作用。
(二)加大調解工作宣傳力度,營造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良好氛圍。加大對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工作的宣傳力度,不斷提升大調解工作的社會影響力,使“處理矛盾首選調解、調解也是法制建設、調解反映社情民意、調解小成本大效益”等全新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廣大老百姓信任調解、選擇調解、使用調解,使廣大群眾關心支持大調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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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村重大矛盾糾紛領導包案制度范本
> 村重大矛盾糾紛領導包案制度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落實平安創建工作責任制,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領導包案要堅持’“分級負責、分片辦理”和“包片管理”的原則,做到“誰包片、誰負責”。
第三條 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室,接到案件信息,必須以最快地速度向村主要領導匯報,領導聽取匯報后,應盡快召集包片干部及相關人員會議,擬定處理方案,并明確包案人員。
第四條 對各村民組重大疑難案件,一律由村主要負責人按照分工和職責,實行定領導、定措施、定時間、定責任,包調查、包處理、包穩定的“四定三包”責任制,限期解決和答復群眾提出的問題。
第五條 包案村干要對案件的調查、談話、處理、結案、審核、上報等環節進行嚴格把關,一抓到底。
第六條 結案后,包案干部要督促調處意見的落實,并于調處落實后15日內進行回訪,做好穩控工作。
z村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