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安實中中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一、編制目的
為切實做好****年我校中考工作,確保考試工作平穩順利進行,實現“平安中考”目標,及時有效處置中考安全突發事件,最大限度減輕突發事件帶來的各種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教育考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實施辦法》(暫行),國家教育部、省、市人民政府關于全國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
三、工作原則
1、教育為先,預防為主。加強師生交通、食品衛生、防病防疫、消防、避震等方面的安全常識教育,提高廣大師生自救、自護能力;教育學生遵紀守法,一切行動聽指揮,進一步強化考生的集體主義觀念,提高安全意識。
2、以人為本,分類處置。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要以救人為第一要務,充分發揮一線指揮員和戰斗員的作用,視其突發安全事故的不同類別,分類處置,力爭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3、點校配合,及時處置。在考試時段突發安全事故,學校在考點的帶考領導、教師要與各考點相關人員密切配合,以考點為主。突發安全事故時,學校要聯系考場、考點、考區主要負責人要快速反應,正確應對、果斷科學處置。
4、加強領導,嚴肅紀律。****年中考招生考試安全突發應急小組切實履行職責,并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因工作不力,相互推諉,而造成不應有的人身或財產損失的,要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四、中考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構及工作職責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z及隨車、陪考教師
飲食衛生安全應急組:負責本次中考飲食的防病防疫、考生飲食等安全,配合食品、衛生等相關部門和單位處置突發事件。此小組由徐作明同志全面負責。
治安、交通、消防及其他安全應急組:負責本次中考治安、消防、師生往返安全,配合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門及單位處置突發事件。此小組由朱鈞利、嚴新順等同志協調負責。
五、安全事故處理程序
1、中考期間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后,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向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報告,領導小組迅速將信息報告考區主考,以便及時組織教育、公安、交警、衛生、消防,建設等相關部門趕往事發地,贏得時間,最大限度降低師生生命和財產損失。
2、中考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護好師生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六、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重大火災安全事故
1、教育學生嚴禁攜帶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進入考場,學生不得吸煙,值班領導領導和教師做好巡查工作。
2、如發生重大火災安全事故,各校隨隊領導和教師指揮學生緊急疏散,迅速將事故信息上報治安、交通、消防及其他安全應急組。
3、發出緊急疏散信號,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及時將學生帶至遠離火源的安全地段。
4、嚴禁組織學生參與救火,教師可利用一切救火設備救火,及時報告119、120請求援助。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教育學生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規則,走人行道、斑馬線,不能闖紅燈,統一行動,服從帶考領導、教師指揮。
2、積極配合公安、交通部門加強重點時段、路段的交通管制,確保道路暢通。
3、如發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各校隨隊領導和教師指揮學生緊急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事故信息上報治安、交通、消防及其他安全應急組。
4、要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及時報警110、119、120、122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三)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1、如有未經允許強行闖入者,各校隨隊領導和教師應及時聯系保衛人員將闖入者驅逐出去。
2、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應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
3、對受傷師生及時救治,迅速將事故信息上報治安、交通、消防及其他安全應急組。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四)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學校確定一名教師負責食品衛生安全及監廚工作,配合衛生防疫部門共同加強食品衛生、防病防疫工作,防范一切食物中毒安全事故發生。
3、如發生了重大食物中毒、傳染病事故及飲用水事故,及時向中考食品衛生安全應急組和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
4、積極協助衛生機構救助病人;并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5、配合衛生防疫部門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6、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篇2:職中考生守則
職中考生守則
一、考試必須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打擾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二、憑《準考證》(需要準考證時)進入指定考場,指定座位,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
三、考生入場,除2B鉛筆、書寫藍(黑)字跡的鋼筆、簽字筆或圓珠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外其它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嚴禁攜帶各種無線通訊工具,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進入考場。
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場后,對號如座,將自己的《準考證》放在桌子上左上角以便核驗。考生領到答題卡和試卷后,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自己的姓名,準考證號、考試科目等欄目。凡漏填、錯填或字跡不清的答卷、答題卡無效。
五、開考信號發出才能開始答題。
六、開考十五分鐘后不準入場;外語科如有聽力,開考前5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開始三十分鐘后方可交卷出場,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準在考試附近逗留或交流。
七、在答卷紙的密封外或答題卡規定的地方答題,不準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
八、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將試卷、答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九、遇到試卷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
十、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后,立即停筆。整理好自己的答卷、答題卡、草稿等。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逗留。
篇3:職中考試工作人員守則
職中考試工作人員守則
一、監考不得遲到、不準隨意離開考場,需佩帶監考證的必須要佩帶。
二、不準擅自提前或延長考生答卷時間
三、監考中必須履行職責,必須按有關的監考指令規范操作,不準看書報、吸煙、打瞌睡。
四、對學生的違紀行為,一經發現,監考人員應掌握其違紀證據,視情節輕重,提出初步意見,作相應記錄交給教務處或政教處備案等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