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園區公共設施管理服務協議書
1.協議雙方
甲方:北京z倉儲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順義區天竺鎮府前二街1號
負責人:聯系電話:
乙方:
地址:
負責人: 聯系電話:
乙方租賃甲方物業地址為北京市順義區天竺鎮府前二街1號-北京z物流園區___座,租賃面積為酒店______平方米;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乙方同意由甲方對北京z物流園區公共配套設施進行管理并達成一致意見,簽訂《北京z物流園區公共設施管理服務協議書》(以下稱本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2.本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20__年 月 日至該物業租賃合同到期日止;
3.甲、乙雙方管理責任劃分
根據甲乙雙方簽訂之《租賃合同》中乙方租賃范圍條款約定;將甲乙雙方管理責任范圍劃分如下:
3.1甲方的管理責任范圍:
1)負責建筑主體結構(以租賃合同中約定為依據)管理與修繕;
2)負責乙方租賃區域以外部分(以租賃合同中約定的部分為依據),公共配套服務設施與公共設備的運行管理、維修與保養;
3)負責乙方使用城市能源的供給服務和管理;包括供電、供水、供氣、供暖等;
4)負責乙方租賃區域以外(建筑外墻以外)公共區域的保安和保潔綠化服務;
5)負責宏遠物流園區廣場車輛管理與交通服務;
6)負責宏遠物流園區室外市政管線疏通與化糞池清理;
7)向乙方提供配套服務設施咨詢服務;
3.2 乙方的管理責任范圍:
1)負責租賃范圍內建筑與設施設備維護保養與管理;
2)負責租賃區域內屬于甲方的設備設施維修保養;
3)負責自有設施設備的運行管理、維修與保養;
4)負責租賃區域內垃圾統一清理與滅蟲滅鼠的執行與管理;
5)負責租賃區域內公共環境與設施設備,以及乙方自有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
6)負責租賃區域內人員(包括但不限于自有員工、顧客、來訪人員等)的安全管理;
7)負責租賃區域內消防、保安、保潔、綠化及維修服務執行與管理;
4.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1)有權制定和修改宏遠物流園區管理制度,并要求乙方遵照執行;除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相關部門強制要求外,如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影響到乙方正常經營,雙方可協商解決。
2)有權在甲方管理責任范圍內行使管理權限;
3)有權對乙方租賃區域所有地方實施安全檢查,乙方應給予配合;如遇有火災情況,甲方人員可進入乙方區域,無需乙方人員同意,且不承擔相關責任;
4)有權對乙方的違規行為提出整改意見或進行處罰(處罰標準為乙方對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為依據),甚至提起訴訟;
5)有權行使和乙方簽訂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甲方權利;
6)有權依據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相關費用,乙方應按時足額履行繳費義務;
4.2 甲方義務
1)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租賃合同與本協議約定,組織開展服務管理工作;
2)依據管理責任范圍約定,做好公共配套服務設施設備管理,以及清潔、綠化、保安、車場管理工作;保持園區良好服務環境;
3)按時清運園區垃圾,清理化糞池,做好滅蟲滅鼠工作;
4)依據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有償服務和無償服務作業。
4.3 乙方的權利
1)乙方對其租賃區域內享有獨立使用權;
2)有權依據租賃合同約定,合理使用租賃區域內公共區域及設施設備;
3)乙方有權遵照有關法律和依據本協議約定,要求甲方提供公共配套服務設施與相關服務;
4)在甲方提供的服務責任范圍內,有權向甲方提出服務要求。
4.4 乙方的義務
1)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本協議約定事項;
2)依據本協議約定,按時足額繳納向甲方繳納各項費用;
3)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規章,接受甲方的管理服務,配合甲方的工作;
4)協助甲方人員進入租賃區域,進行必要安全檢查;
5)對租賃范圍內財產、設備設施,承擔保安、保管與消防責任;
6)管理教育自己的雇員、承包商、顧客及客戶遵守本協議的規定;
7)按照租賃合同約定進行經營,不得違反合同規定更改、增加經營內容;
8)愛護公用地方、公用設備設施,自
覺維護園區公共環境形象,維護雙方利益。4.5 關于乙方的證明與保險
1)乙方必須按照與甲方簽訂的租賃合同要求,具備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營業所須的一切相關證明,并將復印件提交甲方備份存檔;
2)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其雇員www.dewk.cn的身份證、暫住證等相關證明及雇員的照片;
3)乙方應辦理財產保險、公眾責任險及其雇員的各項保險。
5.甲方收費標準與乙方付費方式
5.1收費標準
1)乙方向甲方支付采暖費標準為(人民幣)元/ /平方米.采暖季(依據京發改〔20**〕1731號),乙方租賃甲方物業面積為平方米,乙方每年向甲方繳納采暖費為(人民幣) 元/采暖季(大寫)整;甲方在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采暖季)期間向乙方租賃區域供熱,保證乙方冬季采暖需要;
2)乙方支付公用事業費標準與收取費用:
A.電費:(人民幣) 元/千瓦時(依據京發改[20**]2199號);
B.冷水費:(人民幣) 元/噸(依據京發改[20**]2555號);
C.天燃氣費(如有):(人民幣)元/立方米(依據京發改【20**】1468號);
D.生活熱水費:(人民幣)元/噸;
E.以上費用按照實際使用量計算,在每月20日前,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3)乙方向甲方支付(甲方代收取)費用:
A.電話資源費(如使用):(人民幣)--元/月/條,--元/年(大寫)--元整;
B.網絡資源費(如使用):(人民幣)--元/月/條,--元/年(大寫)--元整;
C.有線電視收視費(如使用):(人民幣)--元/端/月(依據京價(收)字[20**] 295號),按照--端收取,每年費用為--元/年,(大寫)--元整;
D.避雷裝置檢測:(人民幣)--/點(依據京價(收)字[20**]399號),按20個檢測點計算,每年費用為--/年;
E.電氣防火監測費: (人民幣)--/平方米(依據京價(收)字[20**]419號),檢測面積-- 平方米,每年費用為--元/年;(大寫)-- 整;
F.生活垃圾清運費:自行聯系專業公司清運;
G.化糞池清淘費:(人民幣)--(依據京價(房)字(1997)第196號),按面積 -- 平方米計算,每年費用為 --元/年,(大寫) -- 整;
以上費用在本協議簽訂十日內,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4)上述收費標準遇政府價格調整,以及首都機場動力能源調價,則相應調整收費標準。
5.2乙方付費方式
1)采暖費用按年度(采暖季)收取,乙方每年向甲方繳付采暖費為(人民幣) 元/采暖季,(大寫) 整;由乙方在每年9月30日前,向甲方全額繳付本采暖季供暖費用;
2)其他費用繳付時間:由乙方在收到甲方《收費通知單》后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繳付相關費用;
6.違約責任與賠償
6.1甲乙雙方必須遵守本協議條款,任何一方不得違反;
6.2乙方原因造成其租賃物業建筑體、設施設備等損失,以及發生的人身與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6.3因乙方經營與服務等問題而導致政府部門處罰,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名譽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6.4因乙方原因造成顧客投訴,以及產生的賠償責任,由乙方負責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名譽與經濟損失,亦由乙方負責賠償;
6.5因突發事件(乙方原因除外)而造成甲乙雙方的損失,由雙方協商處理;
6.6乙方應按本協議約www.dewk.cn定交納采暖費、公共事業費,及由甲方代收代繳費用;乙方逾期未繳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按應繳費用的千分之三向甲方違約金。
6.7若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則甲乙雙方不需承擔違約責任;
7.本協議修改、續約與終止
7.1本協議如修改、補充或刪減條款,必須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
7.2甲乙雙方簽訂之《租賃合同》延期或續簽,則本協議也必須延期或續簽至乙方租賃合同期滿;
7.3甲乙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未到期終止或到期終止時,則本協議也隨之終止;
7.4本協議的終止并不影響一方對另一方的追償權利。
8.爭議解決
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發生與協議有關的事件或糾紛,雙方應本著合作精神盡量協商解決,若仍未能解決,可提請管轄法院訴訟解決。
9.附則
9.1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系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9.4緊急事件時:
乙方的聯系人:電話:。
甲方:北京z倉儲有限公司
(簽章)
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 年月日
乙方:
(簽章)
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 年月日
篇2:某學生公寓水電設施及水電使用管理辦法
學生公寓水電設施及水電使用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學生區水電設施及水電使用的管理,科學合理利用能源,增強學生的節能意識,依照《西北大學水電管理辦法》結合學生區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學生宿舍安裝限電裝置及電表,供電采取限時限量管理。每天早上6時-8時,中午2時-14時,晚上18時-23時30分,節假日延長到晚上24時。研究生宿舍限量250W內,本、專科學生宿舍限量150W內。
二、已安裝電表的宿舍,專、本科生宿舍每樓第一層每月每舍免費使用電18度,二層以上宿舍每月免費使用15度,超過部分電費自負。有電腦宿舍電費由電腦持有者交納。
未安裝電表的宿舍,使用電腦交納電費每月30元,一學期交一次,一學期5個月,共計150元。
三、嚴禁在宿舍內私接亂拉電線、使用電爐、電褥子、臺燈和各種電熱器。違章宿舍和個人罰款100-500元,并對違章造成經濟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四、學生宿舍要做到人走燈滅、插座上無插頭,因超量用電造成斷電,應到公寓中心找修理工進行維修,并交納配件費1元。嚴禁學生私自維修。
五、學生要有節約意識,用水要做到人走龍頭關,打開龍頭無水時要關好水龍頭,謹防來水后出現長流水現象。對故意破壞用水設施者酌情予以處罰100-500元,并通報批評。
六、教工5-6樓住宿學生水電管理辦法另行通知。
七、水電費按月交費,由公寓管理中心統一收費,不得拖欠。無故拖欠者,停止供電供水。
八、宿舍樓內供電、供水設施出現故障時,學生應及時反映到公寓管理中心,便于修理和維護。公寓管理中心辦公室電話88302568;維修值班室電話883020**、88306320。
學生公寓管理中心
篇3:藥業公司辦公設施管理規定
**藥業辦公設施管理規定
1.目 的:為了確保公司辦公設施的合理使用,規范辦公設施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總公司,各子公司可根據本規定制定細則并報總公司備案。
3.權責說明:
3.1辦公設施的購買、配置等由總經辦負責。
3.2辦公設施使用部門和使用人負責辦公設施的保管。
4.定義:辦公設施指辦公事務用的桌椅、會議桌、洽談臺、文件柜等物品。
5.辦公設施管理
5.1辦公設施由總經辦統一購買、配置、分發、領用、修繕并記錄臺賬。
5.2臺賬按部門分別設置,分別記錄各部門領用、借用和使用辦公設施的情況。
5.3供應或配置的辦公設施,記錄部門名稱、物品編號,以及購置日期等。任何人不得擅自調配或使用該辦公設施。
5.4各部門負責人對其部門所配置的辦公事務用物品,負有使用與保管的責任,防止辦公設施被盜、被挪用以及污染與破損。
5.5使用者調離時,總經辦根據人力資源部的調離通知對辦公設施另行安排。
5.6總經辦每年6月和12月對庫存辦公設施進行盤點,并把賬物是否一致的情況,制成清查明細表,上報分管領導。
5.7總經辦應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向分管領導上報辦公設施報表。
6.辦公設施保管
6.1辦公設施采取"誰使用、誰保管"的原則,使用者具有不可推卸的保全與維護責任,使用者不得委托他人保管家具。
6.2未經使用者同意,任何人都不得動用已經投入使用的辦公設施。
6.3辦公設施破損或污染需要進行修理與清洗,各部門應與總經辦聯系,由總經辦負責辦理各項修理與清洗事宜。
6.4因管理或使用不當造成辦公設施毀損、丟失的,由直接責任人承擔直接經濟損失。
7.辦公設施報廢:總經辦經檢查確認破損家具已經沒有修理必要時,應書面向分管領導請示是否予以報廢處理。
8.附則
8.1 本規定由總經辦負責解釋。
8.2本規定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8.3 本規定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