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銷售代理合同
開發商(甲方):
代理商(乙方):
甲、乙雙方遵循平等、合作、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______號______項目,全程銷售事宜訂立如下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全程銷售代理的物業
1、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本項目);
2、物業性質:住宅及商業;
3、產權:個人永久產權;
4、本項目委托銷售面積包括:
? 一期建筑面積約 萬平方米;
? 二期建筑面積約 萬平方米。
5、一、二期合同期限:從簽定本合同之日起,到取得一期、二期預售許可證第一個廣告見報之日起算的一年為止。
6、甲方保證:
? 一期交付使用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使用;
? 取得預售證的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取得預售證;
? 達到放貸條件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 本項目的名稱發生變更,不改變本合同對該物業的實質描述;
代銷項目具體坐落和方位見附件一,本合同代銷項目的建筑面積均系設計圖紙所示面積,屆時以政府相關部門最終測定為準。
7、二期工程進度、取得預售證的時間等甲乙雙方經商議后,最后以補充協議的形式另行簽定。
二、合作方式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方委托乙方為本項目的獨家全程銷售代理,在此期間,甲方不得另行委托其他公司進行銷售或自行銷售,如違返本約定,按本同第十條第二款處理,甲方應退還乙方所繳保證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損失。
三、保證金
1、乙方同意支付50萬元履約保證金。保證金在乙方完成本合同期內雙方所約定的考核指標,結束雙方的代理合作關系時于十日內一次性返還。如合同到期后,經雙方友好協商繼續由乙方代理本項目的銷售工作,該保證金轉為下一個合同周期的保證金。
四、銷售指標
當乙方與購房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契約》辦理完鑒證手續,并按規定收到該購房款的首期付款,乙方所售的面積計入銷售進度及銷售業績。
1、一、二期銷售指標在開盤前2個月甲乙雙方共同討論后,以簽定補充協議的形式確定。一期開盤日為甲方取得銷售許可證150日之內,如乙方在開盤后90天和180天內分別取得一期總銷售金額40%和80%,甲方將順利開發二期,提供給乙方進行銷售。
2、如乙方按期完成雙方約定之銷售指標,則甲方優先考慮將本項目后續開發的房源交由乙方繼續代理,后續開發房源的銷售基價及銷售進度今后雙方另行議定。
3、甲乙雙方共同制定樓盤銷售基價表(即:各區域物業單位銷售基價)作為合同附件(詳見附件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作為雙方結算代理費的依據。如在銷售過程中,樓盤銷售價格發生變動,需雙方共同簽字確認。
五、代理費用標準
銷售代理費由基本服務費及銷售溢價兩部分組成;
1、甲乙雙方約定本項目基本服務費為本項目合同銷售金額的2%;
2、銷售溢價分成:溢價指乙方實際售價超出雙方約定的銷售基價部分,項目銷售溢價部分甲、乙雙方按8:2分成;
六、代理費支付
雙方約定甲方根據實際銷售回款額支付乙方銷售代理費。
1.基本服務費支付:乙方應于每個月的最后一個工作日將當月的銷售業績及基本服務費核算交給甲方請傭。甲方在全額扣除完50萬元保證金后支付基本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甲方在收到請傭單15日內支付乙方實際銷售回款額2%的基本服務費。
2.甲方介紹成交的銷售個案(包括甲方用工程款、材料款抵扣所成交的房屋),業績,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乙方代理費用,如果成交價低于銷售基價3%以上的基本服務費按5‰結算。甲方介紹客戶成交價低于銷售基價部分由甲方負責,不計入雙方溢價之中。
3.每套住宅的溢價=(實際成交每套住宅合同單價-底價表每套住宅的底價)ⅹ實際成交每套住宅的合同面積ⅹ20%;
4.溢價結算:以本項目實際單套銷售額高于一房一價表(底價表)以上的部分;
5.乙方按____元/平方米的委托均價制定一房一價表(底價表),并須經甲方審核簽署同意;
6.乙方不得以低于甲方簽署同意的一房一價表(底價表)對外銷售;甲乙雙方根據實際銷售需要,可在一房一價表(底價表)基礎上制定出對外公開銷售的價目表(表價表),價目表需經甲方書面確認后執行;
7.銷售溢價支付:乙方應于每個月的最后一個工作日將當月的銷售溢價部分核算給甲方確認備案,在本合同期限內銷售率達到80%及以上時結算銷售溢價。 為達成甲乙雙方共同之目標,即為完成一期、二期所提供房源100%銷售率,雙方同意將之前共同產生之銷售溢價打入剩余房源中,進行價格調整后以新銷售基價進行銷售,雙方銷售溢價的分成比例不變。
七、廣告費用標準和支付
1.甲乙雙方約定本項目廣告費用為本項目合同銷售金額的1.5%,如有超支但超出費用占本項目合同銷售金額0.5%以內的,可從銷售溢價部分支出。如再有超支則由乙方承擔。
2.廣告費用支付:本項目廣告宣傳費用由乙方先期墊付。乙方應于每個月的最后一個工作日將當月的合同銷售業績核算后交給甲方申領廣告費用,甲方應于收到申請單后15日內按當月實際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契約合同額的不超過1.5%比例支付給乙方實際發生的廣告費用。本項目的實際廣告投放額度不得低于本項目合同銷售金額的1.5%。
3.甲方在本合同簽定前和執行期間為促進本項目銷售工作所支付的費用不在1.5%的廣告費用中進行分攤,即:售樓處建設裝潢設備配置、戶外廣告牌、高炮、樣板房建設裝潢家具配置、模型。
八、甲方權利及義務
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現場售樓處(含建設、裝潢、家具、空調、復印、電腦、合同打印設備和軟件、寬帶、傳真配置并承擔相關費用,向乙方提供待售房產真實、合法的有效文件:營業執照、國有土地使用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圖紙等;甲方應確保乙方代理出售之物業單位產權清晰,手續合法。
甲方向乙方提供項目之設施配備及物業單位交付標準,提供待售各物業單位準確之銷售面積及物業管理初步條款和收費標準等,乙方售樓必須以此為依據。
甲方派駐財務、按揭、產證辦理等工作人員在現場負責定金和房款的收取、進行合同審核、蓋章、鑒證工作,負責銀行按揭、產證、入住手續辦理工作,其工資獎金和福利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擔。
甲方指派專人為甲方代表,負責乙方銷售策劃和銷售實施中與甲方的協調工作,并對乙方提供需確認的各項事宜進行簽字審核、匯報確認。
《商品房買賣契約》的內容必須經甲乙雙方商討并由甲方書面簽章確認。如乙方在銷售過程中需對有關條款進行改動時,需由甲方書面簽章確認。
九、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是在工商管理部門登記、批準具有策劃銷售代理業務之合法、有效的代理公司。
2.乙方保證為甲方進行合法、有效的策劃銷售代理工作,提供規范的代理服務。
3.為增進雙方緊密合作,秉承“共同甲方”精神,乙方組織專人或機構設立專門項目部負責項目之策劃銷售代理工作。
4.乙方為項目市場定位、規劃布局設計提供建議,根據需要參與甲方與有關部門的工作例會,并提供相關顧問建議,協助甲方把握項目規劃設計方案的市場效果。
5.乙方提供項目示范單位之空間展示設計概念、工地現場包裝設計概念及把握方案藝術效果。
6.乙方負責制訂并執行可行的行銷方案,包括廣告、宣傳、促銷及售樓進度,以及根據市場狀況擬定價格表。
7.乙方負責擬定項目廣告宣傳、市場推廣之相關計劃、方案,負責項目核心價值挖掘,廣告賣點薈萃并指導藝術設計制作,如售樓書、POP、海報、直郵卡、宣傳單頁、平面廣告、電視廣告腳本、戶外媒體、展示布置方案藝術把控等。
8.乙方負責制作銷售周報、月報,按季度為甲方提供本項目所在區域市場調研報告,供甲方決策、參考。
9.負責乙方所有工作人員的工資獎金及福利.
10.乙方不得擅自低于底價銷售。若未經甲方同意低于底價銷售,乙方應從代理費中減扣以補足差額。
十、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終止合同,也不得因甲、乙雙方的組織、人事、職務變更與調整而提前終止合同,否則視為違約。
2.甲方應及時、足額地向乙方支付各項合同中約定之費用,若甲方延誤支付15天以上,可視作甲方延誤支付,應按延誤金額的千分之1/天向乙方支付滯納金,若延誤時間超過1個月的,除應足額向乙方支付當期代理費用并承擔滯納金外,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在乙方提出終止合同的七天內,甲方返還保證金,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比例一次性結清代理費和溢價,違約金額按本合同考核指標剩余銷售總金額的2‰計算。
3.由于甲方原因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需承擔違約責任,在甲方提出終止合同的十天內,甲方返還保證金,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比例一次性結清代理費和溢價,違約金額按本合同考核指標剩余銷售總金額的2‰計算。
4.如乙方代理銷售的進度如果沒有達到本合同附件雙方約定的考核指標,則銷售額每降低一百萬元,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萬元(大寫:人民幣壹萬元整);該違約金由甲方在乙方所支付的代理保證金中直接扣除,如違約金超出代理保證金的額度,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之所產生的基本服務費和溢價不予結算,政策變動、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具體考核指標詳見合同附件三)。
5.如乙方代理銷售的進度沒有達到本合同雙方約定的季度、半年度考核指標的75%,,甲方有權扣除乙方50%履約保證金并有權解除本合同,該違約金由甲方在乙方所支付的代理保證金中直接扣除;如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并在規定期限內所代理的房源銷售率沒有達到本合同附件三中雙方約定的考核指標的80%,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所付全部履約保證金并解除本合同。
6.若甲方未按合同附件《工程進度表》和《交付標準》完成工程進度,因而引起多宗客戶投訴,影響乙方正常作業,并經乙方書面通知后三十日內仍未能改善時,乙方可終止合同,在乙方提出終止合同的七天內,甲方返還保證金、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比例一次性結清代理費和溢價,違約金額按本合同考核指標剩余銷售總金額的2%計算。
7.如因乙方采用欺詐等不正當方式,促使客戶成交及簽約,并造成客戶退房的,該退房單元不計入乙方銷售業績,甲方不支付乙房該退房單元的銷售代理費,且因此產生的甲方支付給購房客戶的違約賠償金由乙方承擔。
8.乙方在進場前需提供負責本項目策劃及銷售工作所有管理人員名單,甲方對乙方所提供的工作人員具有選擇權。在得到甲方確認后的重要崗位工作人員需保證其工作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如有變動必需提前通知甲方,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調動重要崗位工作人員,視同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以上員工生病、辭職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具體人員名單見合同附件4)。
十一、其他條款
1. 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終止合同,也不得因甲、乙雙方的組織、人事、職務變更與調整而提前終止合同,否則視為違約。
2.本合同如有不妥之處或未盡事宜,雙方可進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本著友好的態度互相諒解,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直接由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本合同壹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叁份,每份皆具有同等之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代表人簽章:______
日期:______日期:______
篇2:物業小區裝修材料銷售、搬運及廢舊物品回收服務協議
物業小區裝修材料銷售、搬運及廢舊物品回收服務協議
甲方:
乙方:
為了更好的服務于社區,方便社區業主的裝修材料搬運、廢舊物品的及時處理,方便客戶服務中心的統一管理,維持良好的環境秩序,杜絕因違規操作造成的公共設施設備損壞,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進入甲方所管理的zz項目開展裝修材料銷售、搬運及廢舊物品回收服務工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乙方在zz開展裝修材料銷售、搬運、廢舊物品回收服務,時間為壹年,即從20**年04月01日至20**年03月30日止,服務進場時間為早上08:30-中午12:00;下午14:00-20:00;其中18:00-20:00為裝修垃圾清運時間。(特殊情況以最新通知為準)。
二、甲方承諾在協議期內,不接待與乙方同行業人員、機構進入社區進行相同服務的活動(業主、裝修負責人帶進的除外)。
三、甲方提供場地給乙方堆放所需的工具、材料。
四、甲方因業主的投訴、或對乙方的業務活動提出異議,需要解除與乙方合作協議的,甲方需提前十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的當月最后一天退場(陽歷計算),甲方不承擔任何補償且當月所繳的費用不予退還。
五、乙方向甲方繳納一年秩序維護、清潔、場地使用費共計¥元,費用在協議簽訂時一次性付清,否則不予簽訂協議。
六、在本協議簽訂時,乙方須交保證金¥元;保證金在協議期滿或合同終止時,乙方如無重大違規行為給與全額退還(不計利息)。
七、乙方按甲方指定地點、路線、約定項目開展服務,未經業主、裝修負責人邀請,不得擅自進入住宅樓層,和以上門服務為理由尋找客戶資源或派發宣傳單張、在公共部位張貼、噴繪廣告宣傳內容。如發現乙方有違規行為,影響、騷擾業主的正常生活或正常的裝修施工,甲方有權從乙方的保證金中每次扣除¥元作為處罰,同時要求乙方主管人員進行工作整頓;情況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須在兩天內無條件退場,所繳交的一切費用不予退還。
八、乙方需自覺遵守小區的各項規章制度,愛護小區內的環境及其它公共設施,保持服務區域的公共衛生(沙子進場必須袋裝化,廢品回收必須打包),做到文明服務,禮貌服務。每次服務結束后,乙方人員必須自覺清潔服務區域的衛生。
九、乙方須固定人員在zz開展服務工作,在zz服務的工作人員必須著統一佩戴經客戶服務中心配發的臨時出入證進場。
十、乙方人員進入社區服務,必須規范著裝,不得袒胸露背、穿拖鞋。
十一、乙方服務人員只能在指定區域休息,不得有礙瞻仰、不文明行為。
十二、乙方工作人員進入zz時,需出示臨時出入證件配合門崗的詢問登記工作。
十三、乙方需提供在zz開展服務的工作人員名單,身份證復印件及1寸近期彩照2張,甲方給予辦理臨時出入證件及存檔,臨時出入證工本費元一張,出入證押金合并在保證金內。
十四、乙方需要更換在社區的服務人員時,需提前一周書面通知甲方,并將名單及身份證復印件及近期1寸彩照兩張提供給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件及存檔。
十五、乙方不得進行強買強賣,強行搬運,不得與客戶爭吵,如發生強買強賣或強行搬運事件,甲方將對乙方進行¥元經濟處罰,影響嚴重的甲方有權立即清場并扣除全部保證金及未到期的場地使用費。
十六、乙方工作人員未經業主同意,私自進入樓層遭到業主投訴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作協議,乙方接到甲方電話通知后立即無條件退場,所繳一切費用不予退還。
十七、乙方違規使用甲方設施設備或損壞甲方設施設備的,甲方將對乙方處以¥元的經濟處罰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八、本協議期滿,乙方需要繼續合作時,需提前兩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十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二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篇3:物業公司關于設立銷售接待禮賓部的請示
z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文件
z物業-【20**】第023號
物業公司關于設立銷售接待禮賓部的請示
公司領導:
隨著z城項目開發工作的推進,配合營銷的接待服務崗位有:8B樣板房接待、銷售中心接待、會所接待、加上近期將開放1#與9#樓精裝樣板房接待,接待服務基層員工合計為23人,已超出班組人員的數量設置要求,同時現階段z城的物業服務也已進入業主入住、裝修管理的高峰期,物業客服部的各項業主服務工作相對繁重,已不適宜兼管樣板房接待服務,故從提高管理效率、提升服務質量角度考慮,建議獨立設置銷售接待禮賓部,架構編制如下:
禮賓部編制說明:
1、營銷接待員建議更名為禮賓員;
2、禮賓部設禮賓主管1名,全權負責禮賓部的全面工作及現場服務監督,薪酬可按客服主管標準執行。
3、禮賓部設禮賓領班1名,負責協助禮賓主管做好禮賓部現場服務工作安排及督查,薪酬可按客服領班標準執行。
4、根據目前崗位的需求,增設1#樣板房接待員4名,9#樣板房接待員5名,頂崗1名。
二○一四年七月三日
主題詞:關于 增加 新崗位編制 請示
抄送:z(z總)。
抄報:z(z總)、z(z總)
擬稿人:z審核:審批:
z物業服務有限公司20**年7月3日印發(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