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關于進一步加強勞動紀律管理的通知
公司各部、室:
勞動紀律是工作作風的重要內容, 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直接反映部、室的工作作風、工作態度,關系到公司形象。針對近期中層干部、班子成員出現的遲到、早退、脫崗、精神面貌差等勞動紀律渙散的苗頭,現就加強勞動紀律管理通知如下:
一、嚴格考勤制度
全體職工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隨政府通知的作息時間調整)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期間不得擅離職守,嚴禁上網聊天、看電影、看小說、炒股、玩游戲、打牌、喝酒等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等。
二、嚴格請、銷假制度
1、職工因病、因事離開工作崗位,須依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辦理請假手續,按管理權限履行審批手續,請假期滿后,應按時到崗工作并及時辦理銷假手續。
2、上班時段內外出應嚴格實行報告制度。
職工上班時段內外出辦事,實行事先報告制度,即:職工外出應向班長報告,班長外出應向分管副部長(副主任)報告,副部長(副主任)外出應向部長(主任)報告,部長(主任)外出應向分管領導報告,分管領導外出應向總經理報告。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否則視為擅自脫崗,擅自脫崗按曠工處理。
三、嚴格督查制度
1、公司將定期或不定期對職工勞動紀律進行抽查,對違反勞動紀律的職工,將按照《公司人事管理制度》進行處理。中層干部作為公司管理的中堅力量,應該帶頭遵守勞動紀律,抽查中發現中層干部在上班時間脫崗者,除按照《公司人事管理制度》進行處理外,同時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各部、室負責人要加強本部、室工作人員勞動紀律管理,不得袒護職工違背勞動紀律的行為。否則一經發現,從重處理。
業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毀于隨。希望全體職工強化紀律觀念,增強責任意識,勤奮扎實工作,奮力開拓進取,營造良好的學習、工作氛圍,以保證公司各項工作再上新臺階。
特此通知
人力資源部
*年*月*日
篇2:公司加強勞動紀律管理補充規定
公司關于加強勞動紀律管理的補充規定
為加強公司各部門勞動紀律管理的建設,是改進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的必然途徑。近段時間,公司各部門各級管理人員勞動組織紀律渙散,為有效地促進工作作風的轉變,正視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分析產生問題的原因,近而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進一步推動管理水平的提升,特制定補充規定如下:
1、全體公司人員上下班必須到公司打卡,若有特殊公事的員工,單日不能到公司打卡的,必須前一天申請,經本部門直接主管同意后,作好看板記錄和告知總經辦人事管理人員,作好考勤記錄。若未請假未打卡的員工,一經查出,按事假處理。
2、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外出(含大組長),必須以發短信的形式提前告知董事長和范總,由范總通知總經辦人事管理人員,作好考勤記錄。若未提前請假或未請假外出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3、公司一般管理人員外出辦事,經本部門主管同意后,由部門主管作好看板記錄和告知總經辦人事管理人員,作好考勤記錄。
4、各級管理人員外出,工作內容地點和時間,由直接主管評估,超出評估的地點和時間范圍,由直接主管處理,將處理的結果報總經辦人事管理人員,作好考勤記錄。若主管未處理,一經發現,由公司考核當事主管和當事人,每人每次各100元。
5、此補充管理規定若與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相抵觸的,以此規定為準。
6、此補充管理規定從20**年8月1號開始執行
EE電池有限公司
20**年7月31日
篇3:公寓中心加強勞動紀律,嚴格考勤制度規定
> 學生公寓中心關于加強勞動紀律,嚴格考勤制度的暫行規定為進一步加強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證正常工作秩序,根據《**建筑工程學院教職工請假制度》和《關于加強考勤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公寓中心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暫行規定:
一、 考勤辦法
1.公寓中心全體職工必須按規定時間準時上、下班;值班人員實行24小時輪班制度(包括節假日);
2.各樓長負責本樓臨時員工的考勤登記,并在每月26-28日將考勤統計結果報中心辦公室。
二、遲到、早退規定
1.未按規定時間上下班的視為遲到、早退,特殊情況下(校車因天氣或機械故障等原因)除外。上班時間未到達工作崗位的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離開工作崗位的視為早退。遲到或早退一次時間超過1小時,一個月內遲到和早退累計4次均按曠工半天論處。曠工半天扣5分;
2.上班堅守崗位,有事臨時外出須向本部門負責人請假,樓長要向分管領導請假,批準離開后須在自己工作崗位的顯要位置標明去向。每月只允許臨時請假4次,每次不超過1小時,請假超過1小時按請假半天論處;
3.女職工產假、哺乳假期間按學校規定執行執行,同時不享受部門勞務補貼;
三、請假規定
1.因病、因事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可以請假。請假必須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因病、因事請假本人必須事前提出書面或口頭申請,填寫請假單。請假半天由分管副主任批準,請假1天以內由分管副主任審核后報中心主任批準。凡遇特殊情況,未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者,應先提出口頭請假,返崗后,及時補辦手續,其中病假應出具相應證明,否則按曠工論處;
2.請假期限與相應待遇
請假期限
崗位津貼
部門考核獎或勞務補貼
病假15天內;事假7天內
按照學校規定執行。
100%
病假16-30天;事假10天
80%
病假超過30天;事假超過10天
0-50%
四、曠工規定
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超假不歸者視為曠工。根據曠工的天數,給予相應經濟處罰。
曠工期限
崗位津貼
部門考核獎或勞務補貼
連續1天;累計3天
按照學校規定執行。
當月或半年獎為0
連續3天;累計5天
全年獎0
四、本辦法解釋權歸學生公寓管理中心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