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關于加強住校生夜間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行政值周、保安、門衛、宿管:
為進一步加強住校生夜間安全管理,特提出以下要求:
1、認真落實學校住校生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措施,明確責任,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細之又細,不留死角。
2、嚴格執行學生請假制度,住校生下晚自習后如要回家,必須經班主任或晚間任課老師同意并嚴格履行請假手續,而且要求家長或監護人接送。對無故不在寢室的學生要及時通知其班主任,并與家長或其監護人及時取得聯系。
3、行政值周領導晚間9:00-10:30必須不定期地在九年級巡查,保證加時學習學生的安全。
4、下晚自習后保安必須不定期地在校園內巡邏,巡邏重點是教學樓和宿舍周圍,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向行政值周領導匯報。
5、門衛在下晚自習后要嚴格把好大門,嚴禁學生購買無證攤販的食品,未經行政值周領導批準不得讓住校生隨意外出,更不得讓閑雜人員進入校園。
5、寢室管理員要切實履行職責,按寢室管理要求和學校作息時間加強寢室管理,每晚11:00逐個清點寢室人數并做好記錄,發現有無故不在寢室的學生應及時向值周領導匯報。
6、宿舍管理員應嚴厲禁止住校生留客住宿、拼床、調床或到他班寢室住宿。
7、以上相關責任人員如在工作中因為瀆職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不僅承擔一定的經濟賠償,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zz學校
20**年*月*日
篇2:學生夜間遲歸、夜不歸宿處理辦法
關于學生夜間遲歸、夜不歸宿的處理辦法
為了加強我校學風校紀建設,維護正常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營造積極向上的學習風氣和校園道德風尚,培養合格社會公民和有用人才,確保學生的安全,把管理育人落到實處,在全面執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的前提下,針對我校當前學生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對學生違紀事件"以防為主,措施在前,落在實處,事實明析,責任追究"。對違紀學生的處理工作應當貫徹"堅持教育,批評從嚴,處理及時"的方針。
第二條 如因學校、各系部等組織活動或其他特殊情況可能導致遲歸或夜不歸宿,必須經系部負責人批準,學生工作處審核,并出具書面假條報宿舍管理中心備案。
第三條 周末(節假日)需要回家學生,需如實填寫周末(節假日)登記表,到家后向班主任保平安,并且在回校時向系部提交由家長簽署的證明。
第四條 學生公寓(宿舍)晚上正常熄燈后,一次遲歸給予通報批評,經批評教育,仍然遲歸者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
第五條 學生夜不歸宿者,一次夜不歸宿給予警告處分,經批評教育屢教不改者給予嚴重警告直至留校察看處分。
第六條 住校學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者,一律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第七條 擅自在外租房居住或夜不歸宿、遲歸者在校外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承擔責任。
第八條 本辦法適用于在校住宿學生。
篇3:公司夜間值班值班
公司夜間值班管理制度
1、值班人員應認真學習并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2、必須穿工作服,配證上崗。
3、上班時嚴禁睡崗、結伙聊天。
4、上班時不得私自會客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上班交接簽字不得弄虛作假。
6、對進廠人員要進行嚴格的驗證、登記。
7、值班時不得喝酒,嚴禁賭博和拉班結派。
8、服從上級分配,做好夜間保衛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