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普法告家長書
尊敬的家長:
十八屆四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確立了“依法治國”方略。
教育既是實現依法治國的有力途徑和手段,又是依法治國建設的重要方面。教育是涉及千家萬戶切身利益、關系一代又一代人健康成長和發展的神圣事業。只有依法治教,才能使教育改革發展走上合乎教育規律、合乎國家和人民需要的、科學有效的道路。
十八屆四中全會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要求將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從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學設立法治知識課程,在職業教育、繼續教育中納入法治教育的內容,形成以學校教育為主體,社會教育、家庭教育和社會法治機構共同參與的全面的法治教育體系。
我們將以十八屆四中全會為指引,按照依法治國、“法治zz”的整體架構,推進依法治教工作。尤其在加強法制教育上,充分發揮學校最直接、最集中,最系統、最有效的功能,突出抓好“法律進學校”活動,確保法制教育教材、師資、課時、經費、效果“五落實”。但這些工作必須有您的支持、理解、配合與監督,希望您在百忙之中抽出點時間配合學校完成一項調查問卷工作,謝謝!
問卷調查
1.您對全市依法治教工作,有那些好的意見或建議?
2.您對學校法制教育工作,有那些好的意見或建議?
zz市實驗幼兒園
篇2:礦山建設公司普法小窗口
礦山建設公司普法小窗口
問題一、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是什么?
答: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是指關于消除、限制或預防勞動過程中的危險和有害因素,保護職工安全與健康,保障設備、生產正常運行而制定的統一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標準分三級,即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
問題二、對勞動者進行安全教育有哪些?
答:安全教育可以促使勞動者充分認識安全工作的重要意義,提高其執行國家職業安全衛生法規自覺性,也是提高勞動者技術素質的一個組成部分。根據有關法規,安全教育內容主要包括:
1.對新進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所謂“三級”,即入職教育、崗位教育、班組教育。入職教育即新職工到公司后由勞動工資或人事部門及教育部門負責組織安排,由安全技術部門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才允許到工作崗位工作;在崗教育即由本崗位主管安全的負責人負責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準分配到班組。班組教育即由班組長或班安全員負責,進行實際操作安全技術教育。
2.對特種作業人員的教育。對入廠的新工人除了進行“三級”教育外,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特種教育。特種作業人員是指他所從事的工作極易發生傷亡事故,不僅危害本人,而且還會危害他人安全的作業人員,如電工、起重 工、焊接、車輛駕駛、爆破等作業人員。對特種作業人員不僅要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還必須取得安全合格證后,方能獨立工作。
3.新崗位、新技術的教育,采用新的生產方法,添設新的技術設備、制造新產品或調換工人工作時,必須對工人進行新崗位和新的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
4.要經常對工人進行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衛生法規制度的教育。
5.對各級行政、技術管理干部的教育,對此主要是進行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安全技術知識和工作經驗教訓的教育。
問題三、勞動防護用品是指哪些?
答:勞動防護用品是指保護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人身安全與健康的防御性裝備。勞動防護用品按照防護部位有以下幾大類:
(1)頭部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工作帽;
(2)眼睛防護用品。如各種防護眼鏡等;
(3)耳部防護用品。如耳塞、耳罩等;
(4)面部防護用品。如防護面罩;
(5)呼吸道防護用品。如防毒面具、呼吸器、自救器等;
(6)手部防護用品。如手套、指套;
(7)足部防護用品。如防砸鞋、隔熱鞋、絕緣鞋、導電鞋等;
(8)體部防護用品。如工作服、背帶褲、雨衣、防寒服等;
(9)其他防護用品。如安全帶、安全繩(索)等。
問題四、國家規定哪些工種勞動者需要經過專門培訓并獲得特種作業資格?
答: 共十個工種,他們分別是電工作業、鍋爐司爐、壓力容器操作、
起重機械作業、爆破作業、金屬焊接(氣割)作業、煤礦井下瓦斯檢驗、機動車輛駕駛、機動船舶駕駛和輪機操作、建筑登高架設作業。
問題五、安全操作規程主要包括哪些?
答:安全操作規程主要包括:國務院《工人安全衛生規程》、《建筑安裝工作安全技術規程》和《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即“三大規程”。
問題六、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發生傷亡事故應如何處理?
答:根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辦法》規定,企業發生傷亡事故,負傷者或事故現場目擊者應當立即直接報告或逐級報告至企業負責人。重傷,死亡和急性中毒事件,報至企業主管部門,當地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公安、人民法院、檢察院和工會、衛生等部門。輕傷事故調查,由企業組織有關方面調查,擬訂改進措施;重傷一至二人的事故,需由企業內部人員、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工會等有關人員參加調查;死亡一人或重傷三人以上事故,由企業主管部門會同當地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公安、檢察院和工會組織調查;死亡二人事故,由企業主管部門會同省級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公安、人民檢察院和工會組織調查。一次死亡三人(含三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由企業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部門會同級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公安、監察、人民檢察院和工會組織調查。事故處理結案,由發生傷亡事故的企業或主管部門根據事故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和防范建議,寫出《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處理報告書》,報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批準結案。
問題七、什么叫職業病?
職業病是指勞動者在生產或工作過程中由于某種勞動的性質或者特殊的勞動環境而引起的疾病。通常指在工業生產中由于機械性刺激、化學藥品刺激等原因引起的疾病。即由于人體受粉塵、毒物、噪聲、高溫等影響,造成人的某些器官發生病變,或者引起全身性疾病。
問題八、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發生職業病怎么辦?
答: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確診患有職業病后,其所在單位應根據職業病論斷機構(診斷組)的意見,安排其醫治或療養。在醫治或療養后被確認不宜繼續從事原工作崗位,應在確定之日起的兩個月內將其調離原工作崗位,另行安排工作。對于因工作需要檢查暫不
能調離的生產、工作的技術骨干,調離期限最長不超過半年。
從事職業病危害隱患作業的職工,因按規定接受職業性健康檢查如職業病健康檢查,所占用的生產、工作時間,應按正常出勤處理;如職業病防治機構認為需要住院作進一步檢查時,不論其最后是否診斷為職業病,在此期間可以享受職業病待遇。(衛生部、勞人部、財政部、中華全國總工會《職業病范圍和職業病患者處理辦法的規定》)
問題九、勞動者在哪些情況下發生問題,可以作工傷處理?
答:根據一九*年四月全國總工會勞動保險部《勞動保險問題解答》,主要有以下兩種情況可以享受因工待遇。
1、職員在下列情況下發生了問題,有可靠證明,可以享受因工待遇:
(1)從事本崗位工作或者執行臨時工作而造成的負傷、殘廢或者死亡;
(2)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的工作而造成的疾病、負傷、殘廢或者死亡。
(3)從事與企業工作上有關的研究、發明、創造或者技術改進的工作而造成的負傷、殘廢或者死亡;
(4)在企業的工作區域內工作時,遭受非本人所能抗拒的意外災害而造成的負傷、殘廢或者死亡;
(5)在生產或者工作中因為所從事的工作性質而造成的職業性疾病(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公布的職業病名單的規定者),以及由此而造成殘廢或者死亡;
(6)集體乘坐本單位的車去開會、聽報告或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包括支援農業),所乘坐的車輛,出了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殘廢或者死亡;
(7)企業以臨時工棚作職工集體宿舍,質量很壞,沒有及時修理,工棚倒塌,職工負傷致殘或被壓死者。
2、工人、職員在下列情況下發生問題,有可靠證明,可以參照因工待遇處理:
(1)因公出差或者因為調動工作赴任往返途中遭遇非本人所應負責任的意外事故而造成的負傷、殘廢、或者死亡,以及在因公出差期間,由于執行緊急任務而死亡者;
(2)因在工作中受傷而當時并未感覺,事后傷害處發作疼痛,不能工作者;
(3)工人、職員因為工作而負傷,終結以后,不論調到任何企業,舊傷復發或者因為舊傷復發導致成殘廢或者死亡;
(4)因緊急任務加班加點至深夜,不能回家休息,臨時在工作地點睡眠,遭到意外事故而負傷或者死亡,而非本人應負主要責任的;
(5)革命軍人在作戰中負傷,或由于在戰爭的艱苦環境中造成的嚴重疾病(有可靠的組織證明),轉入企業工作后,因舊病傷復發造成殘廢或者死亡;
(6)在各種政治運動和日常工作中,堅持原則,向敵對分子或各種錯誤現象進行斗爭的職工,被壞人謀害負傷、致殘或者死亡者;
(7)因嚴重的醫療責任事故而使病傷惡化或者導致殘廢、死亡,并經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屬實者;
(8)在本單位集體食堂就餐,因食物中毒,造成疾病或死亡而非本人所應負責者;
(9)職工參加本企業所組織的(不包括車間一級)各種體育活動比賽、勞衛制測驗或者正式代表本企業參加上級機關舉辦的各種體育運動比賽時負傷、殘廢或死亡者;
(10)企業領導指派或組織職工參觀各種展覽會、政治性活動,造成負傷、死亡而非本人應負主要責任者。
篇3:某委四五普法工作總結
某委“四五”普法工作總結
我委 “四五”普法工作緊緊圍繞自查、整改、提高的工作思路,轉變觀念,開拓創新,扎實做好基礎工作,努力創新宣傳形式,高起點、全方位地開展 “四五”普法工作,并取得了較好的成績和社會效果。現將我委對“四五”普法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 加強領導,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和各項行政執法制度
按照市法制辦公室及市治法治市領導小組的要求,我委重新調整了本單位依法治市、行政復議、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成立了以黨組書記、主任孫靖任組長,副主任張陽生任副組長,委屬各單位、機關科室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另外,根據城鄉建設工作性質,我們還建立健全了以副主任張陽生任組長的市建委系統依法治理監督檢查小組,負責局系統依法治市工作的檢查、考核、評比,由委辦公室指定一名工作人員處理日常事務。同時我們將依法治市工作列入全局目標管理,明確了職責權限,依法治理工作制度落到了實處。其次是建立健全了各項行政執法制度。一是結合我委實際,建立了科學、民主的決策制度,實行了對違法決策造成嚴重后果者責任追究制度;二是進一步完善了行政執法責任制,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制度,做到了持證上崗、定期輪崗、嚴格執法,建立了執法隊伍管理的新機制;三是全面貫徹執行行政復議法,建立和完善了行政復議制度和對不履行執法職責或違法行使職權行為的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和行政賠償制度。
二、認真做好立法與建章立制工作
繼續實行立法工作責任制,做到了主管領導負責,分管領導協助,人員、經費、責任落實。隨著行政許可法的頒布實施,我委及時對不適應形勢發展需要的法規和規章再次進行了清理、修訂和廢止,簡化了行政審批手續,杜絕了拖延、推諉等現象的發生,出臺配套文件制度。此外我們還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政務公開相結合,進一步完善工作服務細則和崗位職責。通過政務公開欄和《辦事指南》等將我市建設系統工作職責、工作程序、工作要求等向辦事群眾公開,增加了工作透明度,方便群眾辦事和監督,提高了辦事效率。
三、嚴格依法行政,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素質
依法行政是城市建設管理工作中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與其它執法行為一樣,建設行政執法同樣具有十分明確的法律依據和嚴格的執法程序。因此,我們把嚴格執法、規范執法行為作為全面提高建設法制建設水平的重要內容。在執法人員的確定上,我們通過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選擇品質好、懂業務、責任心強的同志從事執法活動,并按規定頒發行政執法證。在執法過程中,嚴格按照法律規定辦理,從規范每一起行政執法行為做起,在受理、審查、決定、送達、告知訴權等各個環節上嚴格依法辦事,堅決杜絕超越授權范圍或不按執法程序操作,自行其事、知法違法等現象的發生。我們還以講座、會議等形式,對執法人員的思想素質、業務素質和法律素質進行了培訓,培訓率和培訓合格率均達100%。通過培訓學習,使我委行政執法人員弄清了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之間的關系,牢固樹立依法行政觀念,有效地防止了缺位、錯位和越位的情況的發生。
四、扎實推進規范化服務型政府建設工作
我委按照市政府辦的有關要求,全面推進規范化服務型政府建設工作。一是建立健全了相關配套制度,積極推進規范化服務型政府建設;二是整合職能,明確職責;三是實行政務公開、優化辦事流程;四是規范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為;五是完善了行政監督與績效考核,形成激勵機制。通過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局的創建規范化服務型政府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工作效率得到明顯提高,服務質量有了進一步地改善,受到辦事群眾的一致好評。
五、“四五” 普法教育工作全面展開
今年是“四五”普法的第五年,根據“四五”普法規劃和市依法治市辦的要求,我委繼續深化各級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教育活動,組織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法律知識培訓4次,參加人數2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