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施器材維保規范
一、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維護的內容,年度工作由總務處組織,每月由總務處會同專業維保單位組織,每日由總務處負責實施。
2、每日工作:
(1)檢查報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檢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閥門啟閉狀態;
(3)檢查泵房配電動力柜電源指示是否正常;
(4)檢查室內消火栓、噴淋管道壓力表數值是否正常;
(5)檢查消火栓、噴淋泵出水管閘閥及單向閥狀態;
(6)將有關情況記入運行記錄。
3、每月工作:
(1)自動或手動檢查防、排煙設備、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氣溶膠自動滅火系統、火災應急廣播的控制、顯示、運行、聯動功能;
(2)每月選取不同區域進行全聯動測試,觀察消防監控中心消防控制設備信號反饋情況;
(3)對消火栓泵、噴淋泵、穩壓泵啟動試驗,查看配電設施及泵運轉情況;
(4)檢查主電源、備用電源供電、充電是否正常;
(5)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和維護,認真填寫文字記錄,大型檢修項目應填寫設備技術檔案。
4、每年工作:
(1)委托具有資質的消防設施檢測企業對固定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測試和維護保養;
(2)每年于 4 月、10 月兩次保養室外水泵結合器,在 10 月做好防凍措施,與公安消防隊聯系通過水泵結合器進行消防車加壓供水試驗。
二、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組織落實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及其他有關規定確定配置數量、型號類型,合理設置分布點;
3、主管安全部門負責建立滅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維護保養管理檔案,記明類型、配置數量、設置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并制作維護保養卡進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門維護管理責任人配合安全部門檢查責任區域的消防器材情況:
(1)滅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陰涼、易取用的地方;貯氣壓力是否符合要求,噴射軟管有無老化破損及噴嘴堵塞、滅火器箱上鎖鎖閉現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場所,有無丟失現象;
5、每 12 個月組織或委托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 1 次功能性檢查,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距出廠日期 5 年,以后每隔 2 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手提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 10 年,推車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為 12 年,防煙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時間為距出廠日期滿 5 年,防毒面具為 8 年,到期強制報廢。
篇2:學校體育器材與設施安全管理細則
學校體育器材與設施安全管理細則
一、器材保管與責任制度
為確保體育器材的安全管理與有效使用,學校需建立健全的保管制度,并實行崗位責任制。具體而言,由專職保管員負責處理器材的借用、歸還及相關事宜。器材的添置、遺失、報廢等情況均需詳細造冊登記,并嚴格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以確保賬目清晰、管理有序。
二、教學器材的借用與歸還
針對教學需求,任課教師應提前列出所需器材清單,明確標注器材數量,并交付給保管員進行準備。同時,安排值日生負責領用器材,并在下課時進行清點歸還。這一流程旨在確保教學活動的順利進行,同時避免器材的丟失或損壞。
三、運動隊器材借用規定
各運動隊在借用器材時,需經教練員簽署意見后方可進行。借用器材的數量應根據實際需求合理確定,并在當日使用完畢后立即歸還。這一規定旨在保障運動隊的訓練需求,同時確保器材的及時回收與再利用。
四、班級課外活動器材借用
各班級在開展課外活動時,如需借用體育器材,需憑器材借用手續,并經班主任簽名確認后方可借用。活動結束后,需如數歸還所借器材。這一流程旨在規范班級課外活動的器材管理,確保器材的安全與完整。
五、器材遺失與損壞處理
對于借用的器材,如發生遺失情況,一律按照器材的原價進行賠償。如有損壞,則根據損壞程度視情節另作處理。這一規定旨在強化師生的器材保護意識,減少器材的丟失與損壞現象。
六、校外單位器材借用審批
對于校外友好單位借用體育器材的情況,需經校長同意后方可借出。在借用過程中,需明確借用期限、歸還方式等細節,并簽訂相關協議以確保雙方權益。這一規定旨在規范校外單位借用器材的行為,確保器材的安全與合理使用。
七、保管員日常工作要求
保管員需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器材的擺放、整理與清潔等。同時,要指揮學生不得隨意亂放或搬動器材,以確保器材的整齊有序與安全使用。此外,保管員還需定期對器材進行檢查與維護,及時發現并處理潛在的安全隱患。
八、器材定期清點與修繕
保管員需每月對器材進行一次全面清點,并詳細記錄器材的數量、狀態等信息。同時,將清點結果呈報給總務處,以便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繕或添置。這一流程旨在確保器材的充足供應與良好狀態,滿足教學與訓練的需求。
九、學生活動區域管理
為確保學生的鍛煉安全,各班必須嚴格按照所分區域有組織地開展活動。在活動過程中,要遵守相關規定與紀律,不得隨意進入其他區域或進行危險行為。這一規定旨在規范學生的活動行為,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十、設備牢固性與檢查維修
對于某些關鍵設備如籃球架、乒乓球館、單杠等,要力求其牢固性與穩定性。同時,要定期進行檢查與維修工作,及時發現并處理潛在的安全隱患。對于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并采取措施進行修復或更換,以確保設備的安全使用。
十一、場地檢查與維護
平時要經常對場地進行檢查與維護工作,確保跑道和足球場內無碎磚、石塊等障礙物。在夏季高溫季節,要定期澆水、噴灑除草劑等措施,以保持場內的濕潤與整潔,并防止雜草的生長影響場地的使用效果。這一流程旨在確保場地的良好狀態與使用安全。
篇3:體育器材和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體育器材和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證學校體育教學、運動訓練和課外體育活動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健全保管制度,實行崗位責任制,保管員負責處理借用器材有關事宜,器材添置、遺失、報廢等都需造冊登記辦理手續。
2.凡上課需用的器材,任課教師應提前列單標明需要的器材數量,交付保管員準備,并安排值日生領用,下課時清點歸還。
3.各運動隊領用器材數量,應經各教練員簽署意見方可借用,當日用畢立即歸還。
4.各班級課外活動,憑器材借用手續,經班主任簽名后借用,下課時如數歸還。
5.凡借用的器材遺失一律按價賠償,如有損壞視情節另作處理。
6.凡校外友好單位借用體育器材,應由校長同意后方可借出。
7.保管員應做好日常工作,器材擺放要做到井然有序,并指揮學生不得亂放和搬動。
8.保管員每月清點器材一次,并呈報總務處,以便修繕或添置。
9.為確保鍛煉安全,各班必須嚴格按照所分區域有組織地開展活動。
10.對某些設備如籃球架、乒乓球館、單杠等要力求牢固,并經常檢查維修,防止發生意外傷害事故。
11.平時要經常檢查場地,保證跑道和足球場內無碎磚、石塊。夏季要定期澆水、噴灑除草劑,保證場內無雜草。
篇4:小學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小學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學校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有關消防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學校的消防器材配置、維修由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統一負責辦理,配置、維修器材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無損。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管理、維護消防設施、器材。
四、室內消火栓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應當定期檢測、調試、維修和更換,并按時認真填寫檢查、檢測、維修保養記錄。
六、未經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設施,因維護、維修和其他問題必須停用消防設施的,要做好防范措施,并報告消防機構備案。
七、學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對滅火器應當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八、滅火器材的維護管理要求:
1、各部門應指定專人管理部門內的滅火器材,滅火器材管理應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責)。
2、各部門滅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檢查一次滅火器材的數量和定位情況以及壓力表指針是否在正常區域。在寒冷、炎熱、潮濕季節,要對消火栓、滅火器采取防凍、防曬、防潮措施。
3、建筑滅火器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由具備資格的維修單位實施的功能性檢查。
4、因管理不善,造成滅火器材丟失、損壞的,管理人應賠償損失,并根據情況對聯責部門進行經濟考核。
5、因撲救本學校或友鄰單位火災而使用了滅火器,有關部門應及時報告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補充滅火器材。
九、消防設施維護管理要求:
1.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
2.室內消火栓箱不應上鎖,箱內設備應齊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壓、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圍內不得設置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
4.品的堆放不得影響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窗、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5.應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始終處于正常運行狀態,需要維修時,應采取相應的措施,維修完成后,應立即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
6.應按照相關標準每月進行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并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7.自動消防設施應按照有關規定,每年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省、市檢測中心)進行全面檢查測試,并出具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十、學校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嚴禁下列行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3.在營業、生產、教學、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4.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