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經濟學》的讀后感(二)
經濟學,是一門探求如何作出選擇的科學。如何選擇,要看有什么樣的態度。對待環境的經濟哲學態度無外乎三種,選擇環境、改變環境和適應環境,但這三種態度卻有著不同的經濟哲學。
“孟母三遷”的故事可謂選擇環境的經典案例。當環境不適合人們的生存和發展的時候,換環境不失為一種明智的抉擇,但在做出這個決定時一定要慎重。不是有一種觀點這樣說嗎:“樹挪活,人挪死。”一個人換環境后,他(她)在原環境好不容易積累起來的人脈、工作經驗等資源幾乎都將只能成為歷史的回憶。
有些環境是不能選擇的(比如出生環境),那就努力去改變環境吧。通過改變環境才能真正體現我們的價值,實現我們的追求。不能一遇到困難,就退縮或想著換環境。人類歷史也是一部改變自然戰勝自然的歷史。改變環境有時是需要付出努力、代價甚至犧牲的,但只要是為了正確的和有價值的目標或理想就是值得的。
有些時候有些環境僅憑一人之力是無法左右的,那就只能適應了。適應環境也有兩種態度。一種是發揮主觀能動性積極地去適應。雖然我們改變不了環境,但我們可以改變自己,通過改變自己來適應環境,“適者生存嘛”,生存下來是第一位的。但我們也不能僅為了生存而無原則地去改變自己,這樣的人生是毫無意義的。我們要有自己的信念和堅守,就像周敦頤的《愛蓮說》中寫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另一種是消極地去適應。就是僅為了生存和一己私欲而無原則的改變自己,就像隨波逐流的浮萍。
選擇環境體現了睿智,改變環境體現了追求,積極地適應環境體現了堅守,消極地適應環境體現了懦弱。
篇2:《土地資源經濟學》的讀后感
《土地資源經濟學》的讀后感
土地是人類賴以生存的重要資源,合理的土地管理制度能夠使其發揮出最大的效益,能夠穩定社會促進國家的經濟發展。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民群眾對居住需求的不斷增加,土地的稀缺性日益顯現。目前現行土地管理制度肩負著保發展、守紅線的雙重壓力,面臨著系列問題.只有通過進一步改革、完善,才能真正解決問題。現將對我國土地管理體制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建議。
一、我國土地管理體制的發展及現狀
自新中國成立至1986年,中國的土地管理以城鄉分割,部分分管的多頭分散管理體制為主。1954年撤消地政局,在農業部設土地利用總局。1956年又在土地利用總局的基礎匕成立農墾部,主管全國所有荒地和國營農場建設工作。從此,我國專門行使地政管理職能的機構小復存在。1982年,農業部成立了土地管理局,形成了農村土地由農業部管理,城市土地由建設部管理的格局1986年成立了國家土地管理局,確立了全國城鄉土地統一管理的體制。1998年國務院進行機構改革,成立了國土資源部,對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海洋資源等國土資源實施集中統一管理,建立起了現行的土地管理體制。自20**年開始,逐步在全國范圍內建立起土地監察制度,進一步完善了現行了土地管理體制。
二、我國土地管理體制存在的主要問題
21世紀以來,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建設用地需求迅猛增加,土地市場急劇升溫,土地供求關系十分緊張。在這種形勢下,一些地方政府及相關單位為了盡快獲得建設用地,采取違法手段越權批地,以租代征,盲目圈地亂設開發區,大量占用耕地。與此同時,由于目前我國大部分地區建設資金的積累還十分有限,過多的建設項目資金難以充分保證,有些企業和單位就企圖降低征地補償標準以減少建設成本,加之在征地中,土地補償費用和勞動力安置措施又往往不能及時足額到位,嚴重損害了農民的正當權益和生活保障,這就難免引起與農民的糾紛,引發大規模群體事件,影響社會安定。
近年來我國出現這種情況絕非偶然。我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目前已進入工業化和城市化快速發展期,在進行大規模工業和城市建設中必然要占用相當數量的農村土地,而我國又是土地資源稀缺,耕地匱乏的國家,目前大部分農民依然靠占有的少量耕地維持生計,作為一種社會保障。當然,出現上述情況根本上說是與我國的基本國情有關,但也與目前我國實行的土地管理體制的某些缺陷有關。
首先,當前我國的土地管理體制還難以保證實施符合中國國情的土地供應政策。中國是世界上土地資源最為稀缺的國家之一,更應該在供求關系上堅持供給引導和決定需求的原則。但我國現行的土地供給政策恰好與此相反,即由需求決定供給。目前我國建設項目的土地供給程序是:計劃單位立項,城市規劃部門選址,土地管理部門負責供地。這種順序顛倒的土地供給政策和機制,是長期以來造成土地被盲目亂占用的基本原因。
其次,從橫向關系看,各級政府尚未形成嚴格的土地管理的合力,土地管理的權威性和有效性得不到保證。雖然在我國已經建立起一整套土地管理的法律,制度和政策體制,但目前我國的城鄉土地仍然是由多個部門參與使用與管理,只要有一個部門不協調,配合與合作,那么,土地管理的一起制度,政策和規劃與計劃都難以實現。
最后,從縱向關系看,我國地域廣闊,從中央到地方有五級政府,一旦不能明確劃分并嚴格執行各級政府的職責,在經濟和保護主義的驅使下,就難以形成統一的,有權威的土地管理制度和政策的環境與條件,更不會有嚴格公正的土地違法事件的監督與檢查。而且限于級別,使得在發現當地政府、部門在土地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時,雙方處于不平等地位,結果是有法不能依、執法不敢嚴、違法未必究。
三、建立健全土地管理體制的建議
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的總目標是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可持續發展戰略要求,促進國土資源優化配置,合理利用和有效保護,有利于維護資源所有者與使用者合法權益,集中統一,關系協調,依法行政,高效精干的管理體制。要實現這樣的改革目標,中國國土資源管理體制在深化改革中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首先,要堅持從中國國情出發嚴格保護耕地。中國土地資源稀缺,耕地匱乏,目前又處于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期,因此要首先堅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堅守"18億畝耕地紅線",不斷提高土地資源合理利用與保護的水平,注意地區差異,逐步形成完善的制度與政策體系。
其次,要正確處理土地管理部門與地方其他部門的關系。按"管用分離、分工明確、協調配合"的原則,理順土地管理部門和其他部門的關系。改變目前有些地方存在的多部門批地管地、政出多門的現象,地方政府在確定部門分工時,必須依照《土地管理法》及相關規定,充分發揮土地管理部門在土地權屬的基礎管理和土地利用綜合管理的作用,做到土地法規和政策統一、土地權屬登記管理統一、土地利用規劃統一、建設用地的審批征用統一、土地的出、土地的出讓轉讓管理統一,形成統一、協凋的土地管理秩序。
最后,協調“條塊關系”保證政令暢通精干高效國土資源管理體制設計國土資源管理系統內部從上至下的垂直關系,又涉及中央和各級地方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門與政府其他部門之間的橫向關系。要建立好既能嚴格貫徹中央統一意志,又能充分協調各個地方,各個部門管好用好土地的積極性,政令暢通,精干高效的土地管理系統,就必須處理好中央與個地方之間,土地管理部門與其他部門之間的關系,協調一致,齊心合力,共同完成這一艱巨的任務。
篇3:《土地經濟學》的讀后感(二)
《土地經濟學》的讀后感(二)
閱讀了《土地經濟學》讓我受益匪淺,尤其是對于土地可持續利用方面。
首先,讓我們爭取認識土地可持續利用的相關知識。土地資源的基本內涵是,既要滿足當代人對土地的需求,又要保證今后長遠發展對土地的需要。具體講就是土地資源要高效持續利用,同時又與社會其他資源相配合共同支撐經濟、社會的全面持久發展。而土地可持續利用包括了以下的基本目標:一、土地資源配置與土地資源的總量稀缺性高度一致。二、土地資源的質量組合與土地資源稟賦相適應。三、土地資源利用的時間安排與土地資源供給的時序性相協調。四、土地資源配置應當考慮各地區的差異與特點。總之,土地可持續利用,要求土地資源配置在數量上具有均衡性,在質量上具有的級差性,在時間上具有長期性,在空間上具有全局性,從而實現自然持續性、經濟持續性和社會持續性的統一。
現在,讓我們了解土地可持續利用存在的問題。中國土地可持續利用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一、土地質量不斷下降。主要體現在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土地鹽漬化、土地生產力低等。二、耕地資源不足,人均耕地減少,糧食供給壓力增大。三、土地數量不斷減少,土地用途發生變化。四、土地污染。主要包括物理污染、化學污染、生物污染、放射性污染。
做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除了對農業用地,建設用地,林地等進行充分的規劃,應該同時包括城鄉、區域一體化的規劃內容,充分考慮城鄉和區域整體的土地資源優勢和問題,制定可持續的發展的土地利用方針。
優化土地利用結構,調整布局主要包括:1、調整城市建設用地結構。2、農業生產的區域專業化。順德通過改造舊城鎮、舊廠房和舊村居的“三舊”改造,盤活土地資源,實現建設用地的二次開發利用,推動產業升級、城市轉型和環境再造。另外,必須科學有效地增加土地利用價值,進一步提高土地集約化利用水平,挖掘區域資源潛力,加快實現土地資源開發利用從粗放式向集約式的根本轉變。
開展土地整治,改善生態環境主要體現在貫徹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來進行土地污染防治。另外,注重保護生態環境,良好的生態環境有利于土地的利用可持續發展。
對于土地制度落實不到位,政府應該做好土地制度的完善。通過健全土地有關的各種法律法規,對于耕地給以最嚴格的保護。尤其是建立基本農田保護機制,進一步加強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
綜上所述,針對土地可持續利用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我們必須從各個方面努力實現土地利用的可持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