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公司)會議制度范本
第1條會議主要包括例會、季會、年會及臨時會議,辦公室是公司各項會議的管理機構,負責會議通知與會場安排,部門內會議由該部門自行安排;
第2條行政部應及時發出會議通知,明確會議的時間、地點、出席人、討論的議題等內容。有關材料可在通知時印發并做好會場安排;
第3條與會人員要在會前圍繞議題做好充分的準備,有些重大問題可以在會前交換意見,統一認識,會議中正式討論決定;
第4條與會人員不得無故缺席,特殊情況必須向公司領導說明。參會人員要嚴格遵守會議的開始時間,遲到超5分鐘將罰款二十元,未到罰款五十元,該款項由財務部在月底發放工資時扣除;
第5條會議主持人應引導發言者在預定時間內做出結論。
第6條會議禁忌事項
1、不可一直緘默;
2、發言時不可長篇大論,要注意掌握時間;
3、引用資料應注意準確、恰當;
4、發言要有針對性,言之有物;
5、不得隨意打斷別人的發言,不得對發言者進行人身攻擊;
6、沒有正當理由,不得隨意中途離開。
第7條會議記錄
1、會議由行政部制作會議記錄。會議記錄應記載會議所議事項。
2、會后要及時撰寫會議紀要。會議紀要要必須準確、清楚,充分表達會議討論的情況;
3、會議紀要的結論經與會人員確認無誤,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審核后由行政部存檔備案;
第8條議定事項的催辦和反饋
1、會議議定事項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審批后,由辦公室將議定事項文件復印后分發各部門辦理;
2、各部門辦理事項后應及時向公司領導反饋;
3、重要事項可分多次反饋,使領導及時了解辦理情況。
第9條:會議文件的管理
1、會議紀要及有關文件,有一定的保密性,必須妥善保管,建立嚴格的管理及查檔制度;
2、各部門員工不得隨意查閱會議紀錄,查閱會議記錄需經副申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同意。
篇2:某中學會議制度
Z中學會議制度
為了發揚民主,集思廣益,進一步發揮集體領導作用,以推動學校教學工作,特制訂如下會議制度.
1、校務會議:校長、副校長、正副教務主任、總務主任、工會主席、團總支書記等參加.會議由校長主持,會議于期初、期中、期末各召開一次,必要時可召開臨時會議.主要討論研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所布置的有關工作;討論制訂學校工作計劃;調整工作重點;總結學期工作.
2、行政會議:學校中層以上行政人員參加。由校長主持,每周星期一上午舉行,主要研究并解決學校日常工作的重要問題,部署近期工作。
3、德育小組會議:由德育領導小組人員參加,由組長主持,每月召開-次,主要研討教育工作.
4、教研組長會議:由各學科教研組長參加.由教導主任主持,每月召開一次,主要研討教學工作.
5、班主任工作會議:由全校各班班主任參加.由教導主任每月召開一次,主要研討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及班級工作,
6、家長委員會會議:由家長委員會人員參加。適定請學生家長代表參加,由校長支持,每學期召開會議二次,主要聽取學校工作報告,討論需要社會協助解決的學校問題,反映家長對學校的意見.
7、教職工代表會議:一年一次,聽取教職工對學校各方面工作的意 見,討論研究學校重大問題,并形成決議.
8、民主生活會議:一學期一次,就學校工作暢所欲言,回顧過去, 展望未來提出意見.
篇3:某外語學院行政辦公會議制度
外語學院行政辦公會議制度
根據學校相關規定,結合外語學院工作實際,為進一步完善學院的行政管理工作,提高效率,特制訂外語學院行政辦公會議制度。
一、會議要求
1.行政辦公會議分為每周例會及臨時會議,周例會于每周星期五下午2:30在外語學院會議室召開,臨時會議由院長提出,由院辦公室主任召集。
2.會議由院長主持。若院長因故不能到會,可委托其他院領導主持。
3.會議由外語學院院長、副院長、院黨總支書記、副書記、院辦公室主任、院政治輔導員(院團總支書記)、院教學科研秘書參加。若有必要,吸收電子信息管理員、檔案管理員參加,并根據需要由會議主持決定其他列席會議的人員。
4.與會人員應按時到會。因故不能到會者,須事先向院長請假。
5.會議由院辦公室主任負責記錄,以及會議材料匯集、整理、保管。
6.《會議紀要》及工作計劃、決議文件等需要公布的文件,應經院長審批后公布。
7.凡經會議通過的事項,必須堅決執行。決議的落實情況由院辦公室負責督促和檢查,并向院長匯報。
8.嚴格會議紀律,會議討論的情況和決議的過程,以及會議決定不得外傳的事項,任何人不得泄露。
二、會議內容
1.在周例會上,各項工作負責人匯報上周工作情況,重點提出需要討論的問題。
2.在周例會上,與會者提交本周工作安排,經會議討論后,由院辦公室主任制訂本周工作計劃。
3.院領導班子成員根據各自分管范圍,部署安排有關工作任務,并對需研究討論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4.經會議討論,由會議主持人決定和答復提交討論問題的處理意見,提出工作要求。
5.傳達上級文件、會議精神,提出本院執行意見,做好工作安排和協調。
6.討論學院黨總支與院行政事務有關的事宜。
7.討論決定學院領導認為需要討論的其他問題。
8.提交會議討論的議題,一般由學院各項工作負責人提出,由院長審定。
9.各項工作負責人應在會前準備好有關材料,并于會前送交院辦公室主任。除需緊急議決的事項外,一般不臨時安排議題。
ZZ師范學院外語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