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校團委規章制度
總 則
學校共青團組織是團結教育青年的核心,是黨聯系青年學生的紐帶,黨關于青年工作的路線、方針,主要是通過共青團組織貫徹執行的。因此,我校共青團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圍繞黨的中心工作全面開展適合學生特點的獨立活動,真正代表和維護學生利益,為青年學生辦實事、解放實際問題,使青年學生樹立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寓教育于各項活動之中,為衛生事業的發展而貢獻力量。
一、例會制度
部長工作例會:團委部長例會定期每周召開一次,團委干部必須出席,例會由秘書處負責通知。例會上學習上級文件,通報工作情況,探討近期工作計劃,學習團的工作知識,加強自身建設,提高理論水平,能正常開展各項活動。例會由團委書記主持,由秘書處負責記錄。各團干部須做好工作筆記,有事須向主管副書記請假。事假、病假要有假條。
各部門例會:各部門例會定期召開一次,由各部部長或副部長主持,各部門委員參加,進行工作經驗交流,部長指導委員解決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進行各部門的團干部培訓。地點與時間由各部門機動決定,秘書處負責監督。
二、檔案管理制度
1、新生、插班生團員的組織關系必須在校團委規定的時間內轉入。
2、團員、團干在校期間的表現、所受的獎懲,必須建立檔案,歸入團員檔案。
3、組織部要定期整理團員、團干檔案。
4、評選優秀團干、團員的各種資料均由團委管理,存檔。
5、團員、團干部檔案隨學生畢業離校轉入工作單位。
三、團干部考核制度
(一)如有以下違紀者,將直接取消團委干部資格。
1、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交納團費,多次不參加組織生活,不服從組織分配。
2、不支持團組織工作,挑撥離間,搬弄事情,在同學之間造成壞影響。
3、不尊敬師長,待人不禮貌、學習不認真,學期內成績達3科不及格者,考試違紀者。
4、不響應學校號召或不積極參加各項活動,不遵守公共秩序,起哄鬧事。
5、搞迷信活動,吸煙、喝酒、打麻將、賭博,看黃色刊物、錄像等。
6、不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不愛護學校公物,男女間過分交往影響大者。
7、每月內扣分達10分者或受到學校處分者。
8、自由散漫,不求上進,不敢同壞人壞事做斗爭,反而給予庇護的。
9、在校團委的隨時抽查中不符合要求者。
10、科任老師、班主任、各班級同學多次反映不良行為者。
(二)日常考核制度
1、按時參加各部門例會,遲到、早退扣1分,事假扣0.5分,病假扣0.3分,無故缺席扣5分。
2、按時參加組織生活和活動,遲到、早退扣3分,事假扣0.5分,病假扣0.3分,無故缺席扣5分。
3、日常工作評分制度由各部部長考評,工作散漫、不聽從安排扣3分不按時完成工作、工作效果不理想扣5分、出現工作失誤、造成不良結果扣7分,故意拖拉工作、刻意不完成工作扣10分。
4、言行舉止不符合規定扣5分,儀容儀表不符合規定扣3分,團徽、胸卡佩戴不規整扣3分,不佩戴扣5分,服安徽囁5分。
5、學期內考試不及格1科扣5分,考試滿分1科加10分。
6、學期上交工作材料遲交者扣2分,缺少者1項扣3分,不交者扣5分。
7、不按時繳納團費、少交團費者扣5分。
8、學校扣分與團內扣分單獨執行,團內扣分為學校扣分的2倍。
9、受學校通報表揚加3分,榮獲校級榮譽加5分,市級榮譽加10分,省級榮譽加20分。
10、好人好事有表揚信加5分,扶老、濟困、救助、幫扶有證明加10分。
11、積極獻言建策,并被部門在活動中采用每次加1分。
12、學期內評為"三好學生"加10分,"優秀團、班干部"加5分,"優秀團員"加3分。
篇2:學校團委書記工作職責
團委書記工作職責
1、根據上級團委指示和學校黨總支的要求,制訂團的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期末寫好總結。
2、組織團員青年學習政治理論,堅持四項赫原則,不斷提高團員青年的思想覺悟,充分調動積極性。
3、引導和組織團員青年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發揮突擊手作用,配合學校抓好宣傳工作,開展課外 文體活動。
4、加強因支部建設、定期上好團課,有計劃有針對性地組織適合青年特點的有益于青年身心健康發展的各項活動,
5、深入實際,了解團員青年的要求和意見,耐心地做好思想工作,積極幫助爭取人團的青年了解團的性質,掌握團的知識;認真做好團的發展工作。
6、定期收交團費,及超年齡團員的離團工作,做好團員檔案管理。辦好團員的組織關系轉移手續。
7、積極指導學生會開展工作。
篇3:某學院團委學生會管理辦法
學院團委學生會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規范我院團委學生會(以下簡稱“團學會”)的管理,加強團學會組織自身建設,體現團學會的橋梁和紐帶作用,發揮團結和服務學生的功能,促進校園文化建設,特制定此辦法。
第二條:團學會全體成員接受全院師生的監督,全心為大家服務。
第三條:團學會工作必須全心全意依靠全院學生,做到一切活動都始終代表全院學生的根本利益。
第四條:團學會應該發揮好社會職能,帶領青少年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維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反映他們的合理要求,并根據青少年的特點,開展各種有益的活動,以促進青少年的健康成長。
第五條:團學會的組織管理擁有高度的自主權、決定權、建議權。但團學會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規校紀,不做有損于學校名譽和危害社會的事。
第六條:學院對團學會的工作有建議權、批評權、監督權,可以對團學會的工作提出建議,對團學會的各項工作進行監督。同時,為完成一些共同或相似的任務,也可以在各自獨立辦事的基礎上開展合作。
第二章 團學代表大會
第七條:團學會的最高領導機構為團學代表大會,擁有最高的行政管理權、建議權、決定權、監督權、處分權。
第八條:團學代表大會由學生代表組成。團學代表由各班組織學生選舉產生,每班按照班級人數25%。
第九條:團學代表、團學代表大會學生委員會、組織委員會的選舉必須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第十條:符合以下條件的學生,可以競選學生代表:
1、有較高的思想覺悟和良好的政治素質;
2、遵紀守法,自覺貫徹執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3、學習認真、成績優良;
4、自身修養好,言行一致,學習、工作和生活中起模范帶頭作用;
5、集體觀念和工作責任心強;
6、熱心學生工作,熱情服務同學;
7、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工作特長;
8、善于聯系同學,發揮橋梁作用。
第十一條:學生干部的選用要堅持學生干部選拔條件,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根據不同崗位職責和工作要求,選拔能勝任工作、發揮專長的學生擔任學生干部。
第三章 崗位責任制度
第十二條:團學會的負責關系是部長對所屬主席團成員負責,干事對部長負責;
第十三條:團學會各項事務的解釋權在主席團;
第十四條:各部部長需要有屬于本部的工作記錄本,在每次工作結束后需要認真進行記錄并要在辦公室進行登記;
第十五條:各部部長要負責統籌規劃部內的各項工作與活動。主席團和各部部長在每學期開學第三周團學會例會前,必須將學期計劃、制度完善交到團學辦公室處,每學期團學會例會倒數第二周時交本學期工作總結,同樣交于團學辦公室存檔。在每項具體的工作和活動正式開始之前,都必須擬定詳細的計劃,工作和活動結束后,必須有詳細的總結,在遞交工作總結時同時遞交;
第十六條:團學會各部應積極、高效、保質、保量、按時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不推委、不拖拉、不敷衍、不推卸責任。各部若未完成上級交給的任務或出現事故,則按所負責任大小,根據情節輕重,對相關人員給予一定相應處罰;
第十七條:團學會各部應積極服從主席團的調配,協調、配合其他部門的工作,還應當強化集體意識、大局意識,主動關心、配合其他各部開展工作;
第十八條:團學會成員如有假借團學會名義謀取私利,損壞團學會聲譽的,該成員與所屬部部長將按有關規定分別予以處理;
第十九條:凡團學會舉辦、承辦或參與的大型活動,都由團學會主席團同有關部門聯合制定有關策劃、執行方案,團學會各部須無條件執行,如有不同意見,可在形成決議之前向辦公室或主席團,提出加開會議申請以商議次方案提出。一經形成決議,不得私自變動,如有違反,將按有關規定加以處理;
第二十條:對不服從調配、未www.dewk.cn完成任務或負有一定事故責任的團學會干部,經團學會例會審議,并報學院團委書記和輔導員批準,分別給予團學會內部通報批評史、警告處分、取消評先資格、留職查看、降職等處分,情節嚴重的,報請團學會所有成員商議會議,給予除名并由團支部宣布對其的除名決定。
第四章 活動開展申報制
第二十一條:團學會各部必須制定本部門工作計劃,并按工作計劃正常、及時開展工作,認真落實計劃方案;
第二十二條:活動開展前,各部部長必須向主席團申請,遞交活動計劃書。活動計劃內容包括:活動的名稱、地點、時間、面向的對象、人數、活動開展的經過、活動的目的、意義及可能達到的效果,同時申請書中還必須寫明各項預期費用和總計費用,需要協助的其他部門名單或成員;
第二十三條:若活動范圍龐大,涉及部門眾多,須先提交主席團審議,提出修改意見,對活動計劃加以進一步完善,然后上報學院團委;
第二十四條:申請沒有通過,須無條件執行決議;申請通過,主管部長不得推委、拖拉,應按時按照策劃方案舉辦活動;
第二十五條:團學會建有再申制度,但再申計劃必須在原申請基礎上有進一步的完善、改進;
第二十六條:團學會各部不得擅自舉辦活動,否則,若引起不良影響或造成不良后果者,將按《崗位責任制》的有關規定給以處理;
第二十七條:凡申請通過的活動,在活動實施過程中,各部門由部長定期向主席團匯報工作進展情況。
第五章 會議制度
第二十八條:商學院團學會全體成員都有參加例會的權利與義務。
第二十九條:例會每周一次,一般于周二下午6點準時在學院會議室召開。由于特殊情況要另行召開的必須經過主席團的批準。例會時間,地點有變動由主席團或組織部臨時通知。部門會議根據自身情況定時召開。
第三十條:例會上主席團須向團學會全體成員傳達校團委、校團學生會和校社團聯合會的各種會議精神;各部部長須向主席團匯報近期工作總結及短期工作計劃。
第三十一條:無特殊情況,各級會議與會人員都必須準時出席。如有事不能到會,須事先向輔導員或主席團請假,有必要時找相應人員代為出席。否則,一律視為無故缺席(特殊情況須事后補假)。
第三十二條:團學例會無故遲到一次者予以警告,遲到兩次折合一次請假;遲到三次,記為一次缺席。凡請假兩次記為一次缺席(除特殊情況外,事后所補假條,視為無效)。無故缺席一次者予以警告處分;缺席兩次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學期末不給予評優資格認定;無故缺席三次以上者,組織部將上報主席團嚴肅處理。
第三十三條:考勤由組織部負責記錄,并定期統計、公布,作為每學期末評估各部、各成員成績的一個重要依據。
第三十四條:會議記錄由學習部負責。
第三十五條:與會者必須自覺遵守會議室使用規章,若有違犯,視情節輕重做出相應處理.
第六章 獎懲制度
獎勵管理
第三十六條:對團學會干部表現突出者按情況給予獎勵:口頭表揚、例會表揚、證書表揚、優先評優機會、優先提干機會。
第三十七條:對團學會干部違反團學會議會(活動)紀律者,團學會按情況給予處分。
1、無故缺席團學會各級會議(活動)累積兩次者,給予警告處分,并在團學會內部通報。
2、無故缺席團學會各級會議(活動)累積三次者,給予留會查看并在團學會內部做檢討。
3、無故缺席團學會各級會議(活動)累積四次以及以上者,在經過團學會與指導教師商議后對其自動除名,并于團支部宣布對其除名決定。
4、遲教或缺交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的干部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其批評或警告;
第三十八條:自高自大,我行我素,無法與其他成員配合工作者;破壞團學會內部團結,故意進行人身攻擊造成惡劣影響者;借團學會名義,從事以個人贏利為目的的商業活動,損壞團學會名譽者;違反校規校紀者,團學會給予除名,并在大會上通報。
第七章 團學干部招聘、培訓、提升制度
詳情參照《商學院團學會干部發展管理辦法》
第八章 考核制度
第三十九條:實行學生干部考核制度,旨在督促學生干部嚴于律己,提高全體學生干部的工作責任心,培養學生干部的各項綜合能力,樹立學生干部的良好形象,發揮學生干部管理、教育、服務的作用,規范學生干部管理工作,以配合、促進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第四十條:考核對象為團學會全體成員(包括全體委員及各部干事)
第四十一條:考核方式
由平時考核、月考核、學期考核三部分組成,具體內容如下:
(一)平時考核:
平時考核主要是通過與學生干部談話,聽取思想、工作匯報、檢查工作情況,聽取老師、同學的反映。全面對學生干部的思想、工作表現進行記錄并作為月考核的基礎。
(二)月考核:
月考核主要通過干部月個人鑒定與平時考核結合起來,綜合評價該干部工作情況。月末各部將考核結果及個人鑒定表交至辦公室統一整理備案,作為學期考核的依據之一。逾期未交者,給予通報批評。
(三)學期考核:
學期考核主要是根據干部日常工作表現、月考核結果、學期個人鑒定、民主測評來評定。民主測評采用無記名填寫測評表的方式進行,由各部門的干事填寫測評表,對學生干部的德、識、能、勤、績五個方面進行評價,結合月考核對學生干部進行全面考核。測評嚴格按照考核標準評定,并依據考核成績將學生干部考核結果分為“優、良、中、差”四個等級,予以相應程度的獎懲。
第四十一條:具體各項考核標準以《學生干部考核條例》為準。
第四十二條:考核辦法:
1、團學會委員考核由主席團組成考核小組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報團委審核。
2、各部干事考核由所在部門委員組成考核小組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報主席團審核。
3、根據考核成績評選出年度優秀學生干部和優秀學生會干事,并給予表彰和獎勵。
4、對個別工作犯有錯誤,經多次教育不改的干部采取必要的懲罰措施。
第九章 部門管理辦法
第四十二條:商學院學生工作積極爭取黨政領導支持共青團工作,履行好團委工作職責,加強學院團委學生會建設,堅持團學不分家,現以主席團為首的九個部門分別是組織部、宣傳部、學習部、生活部、宿管紀律部、體育部、文藝部、素拓部和社會實踐部,共四十多名團學干部組成,各部并嚴格按照《商學院團委學生會部門職責》運行。
第十章 社團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條:商學院下轄社團包括助困協會、青年志愿者協會、舞蹈協會、禮儀協會、“三棵樹”文學社、天方夜譚營銷協會等,所有協會均需參加商學院團學會每周二定期舉行的團學例會,遲到、缺席者都按商學院會議管理制度進行管理考核,團學會根據《ZZ師范學院社團聯合會章程》組織監督各協會開展活動,并對各協會進行考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