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學術報告管理規定(三)
為推動我院學術報告活動朝著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的方向發展,進一步營造濃厚的學術氛圍,提高教學和科研水平,擴大學生的知識面,加強學科內涵建設,特制定本規定。
一、舉辦原則
第一條 舉辦學術報告必須堅持正確的思想導向,以推動科學研究,促進學術交流為主旨。報告內容不得違反憲法、法律、黨的方針政策和學院的規章制度,不得干擾學院正常的教學秩序。
第二條 學術報告是學術交流活動的重要形式,各系(部)應將學術報告活動納入學期工作計劃,有目的、有組織地開展工作。
第三條 學術報告主講人資格:
(一)我院在本學科領域內有一定影響的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職稱的人員;
(二)我院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在某一領域具有學術專長的人員;
(三)在國內外相應學科專業有一定的知名度和較深的學術造詣的專家、學者;
(四)有一定影響力的政府部門的官員和學術機構的專業人員;
(五)行業、企業中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的人員;
第四條 凡我院具有博士學位的系(部)專任教師,每年應至少作一次學術報告。
二、管理方式
第五條 我院的學術報告工作由科研處統一管理。
第六條 舉辦學術報告的時間和場所由各系(部)統籌安排。每學期初,各系(部)要在充分征求教師意見的基礎上,根據學期初科研處制定的學術活動安排意見,制定本學期學術報告計劃,交科研處審批備案后,根據具體情況組織安排。
第七條 舉辦計劃外的學術報告必須辦理審批手續,以系(部)為單位進行申請(寫清楚舉辦報告的理由、報告的基本內容、主講人背景和職稱材料、講授時間及參加對象等),到科研處辦理初步審查,符合條件的報經主管院長審批后,方可開展。
第八條 舉辦學術報告前,主辦部門應以海報等形式予以公告,提高信息及資源的共享程度。學術報告結束,主辦部門應保存學術報告的圖文資料(具有較高專業水平和學術價值的報告可制作成聲像資料),并填寫《Z學院學術活動記錄表》,于報告結束3日內交科研處存檔備查。
三、其它
第九條 學術報告舉辦單位要精心組織,加強引導和管理。對不同學術觀點、學術流派的爭鳴要積極鼓勵,嚴格區分政治問題和學術問題的界限。嚴禁個別人借學術交流之名公開散布政治性錯誤觀點。
第十條 開展學術報告不得面向學生或社會收取任何費用。
第十一條嚴禁以學術報告的名義聯合社會培訓機構開展培訓類講座。根據專業發展和學生就業需要,確需組織的培訓類講座由學院統一研究確定后安排,嚴禁師生未經批準開設報告或講座。
第十二條 為促進院內學術報告活動的積極開展,學術報告計入系部和個人年終的科研工作量化考核。
第十三條 各處(室)根據工作需要安排組織的學術報告均按本規定管理。
四、附則
第十四條 本規定由科研處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篇2:E一中學術報告廳安全管理制度
EE一中學術報告廳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預防學術報告廳發生火災事故,保障各項活動的正常開展,保護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報告廳管理人員、音響操作人員及各項活動的組織者都必須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條例》,報告廳管理人員、音響操作人員必須自覺維護報告廳消防安全管理。
2、配合保衛科消防干事管理好滅火器材,定期檢查消防水栓,學習滅火器的操作使用和撲救初起火災。熟悉火警報警電話:119。
3、舉行各項活動的整個過程報告廳管理人員必須將所有大門全部打開,尤其是安全通道大門。
4、組織活動期間,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報告廳。
5、報告廳管理人員必須配合總務處水、電工對大廳的電線路、燈光、消防栓進行檢查。對舞臺的幕布、物品放置每天都要進行檢查,防止因燈光與幕布或其它物品距離太近溫度過高而引起的火災事故。
6、保證安全通道暢通,安全通道及各大門口禁止放置任何物品。
7、火情發生時,應按照滅火、疏散預案有序撤離和撲救、報警,嚴禁制造混亂,對違反上述規定,情節輕微的按校規校紀查處,情節嚴重的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篇3:E一中學術報告廳防火、安全應急預案
EE一中學術報告廳防火、安全應急預案
為加強對使用學校學術報告廳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因擁擠發生踩踏或者發生火災等意外事故,對學校學術報告廳特制定如下防火、安全應急預案:
第一條 校學術報告廳屬于學校重要*的場所。負責大廳日常管理和音響管理的老師要經常對其進行安全檢查,外單位臨時借用學術報告廳必須經過學校領導的批準,不得擅自外借,一旦發現有這類現象,學校將嚴肅處理。
第二條 每次活動前,負責大廳電教工作的教師及大廳管理員要對報告廳的電路進行嚴格檢查,并作好記錄,需要維修的部分應及時書面報告總務處,每次使用結束都要查看是否將電源斷開,如果未檢查或因電源未關而導致發生安全事故,大廳電教人員及管理員要承擔一切責任。
第三條 在組織集體*時,要將報告廳所有大門全部打開,保證疏散暢通。
第四條 在使用報告廳進行*之前,負責*的領導以及相關人員要認真強調*安全和報告廳使用安全等方面的問題,引起學生的高度重視。*期間一旦發生火情,所有在場的教職員工要馬上組織人力撲救,并及時疏散學生;要及時切斷電源和火源,防止火勢的進一步蔓延。對因電起火要學會使用干粉滅火器撲滅,嚴禁使用水,防止間接觸電;對因明火引起的火勢用水澆滅可用掃帚、拖把、衣服等物進行撲打火源,還可用滅火器撲滅,嚴禁掀起、拖拉正在燃燒的物品。并且要及時撥打火警電話:119。
第五條 在出現緊急情況的時候,在場的教師和領導要注意按照應急疏散指示、標志和圖示進行合理正確的疏散學生,在疏散期間一旦發生踩踏等安全事故,所在教職員工要馬上報告學校領導,同時撥打120急救電話,組織將受傷人員送往最近的醫院進行搶救處理。
第六條 在出現火情等事故時,要及時安排人員報告學校領導并通知滅火行動小組和校醫,保證他們在最短時間趕赴出現危險的地點。
EE一中
20**年2月6日